清末彩票畅销 严惩违规处死舞弊摇号员

发表:2007-09-27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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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彩人姓氏连同住址被公诸报刊,让人人知晓,在彩票公司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公道,表明大彩确确实实被某地某人所得,有案可查,无弄虚作假现象;而中大彩的人也不觉得姓名、身份被公诸报端有什么不妥,有时中彩人还会自己登报声明中了大彩,感谢公司让他发了财,当然有可能是公司在背后指使……

畅销的清末彩票

清末彩票卖得十分火爆。1901年,全国彩票销售中心的上海,正式注册的彩票公司就有11家,每月销售17万张彩票,月销售额达到85万元,这个数额还不包括一些未经批准的小公司。1903年,在华中重镇武汉,彩票店星罗棋布,有记者报导说:武昌“每一大街,长不过二百码,而售彩票者,竟有四家:凡彩票之店,装饰华丽,颇动人目。”又说:“大街小巷,招牌林立者,售彩票之处也;儿童走卒,立谈偶语者,买彩票之事也。”彩票是当时社会生活的一个热门话题。人人都知道,中彩的总是少数,清朝末年国贫民穷,一张彩票价格5元,足够小民百姓一家子充充裕裕过一个月的日子,为什么偏偏要去丢在水里?

一、中头彩一幢洋楼

彩票商不管打什么旗号,救济灾民也好,兴办教育也好,都是拉大旗作虎皮,为的是把彩票卖出去。买彩票的人不管你作怎样的宣传,愿为社会尽义务者不能说没有,但当时这种事的正常渠道有的是。既买彩票,说到底,是冲着中彩去的,尤其是想中头彩。当时的头彩中彩率是万分之一,彩金有多有少,除了偶尔的情况外,一般不少于10000元,这笔钱的价值形象点说,就是一幢洋楼。

彩票最讲究的就是头彩,它具有轰动效应。哪家公司头彩给得多,人们就对它的彩票感兴趣,因此各家公司都在这方面做足文章。清末的通行做法是,头彩彩金最少占销售额的20%(注意,不是公司利润的20%)。打个比方说,如果一家公司每月彩票销售额10000元,它就要拿出2000元来给中头彩的人,远远高于彩票公司自己从发行这期彩票中所得的利润。这个规矩从第一家彩票公司广济公司开办时就定下来了。它创办后第一个月的销售额是50000元,头彩是10000元。别的公司一般也是这个比例。在本世纪最初的几年,头彩最高的是德国商人办的普益公司,它的头彩是一座两层的洋楼,上下60间房,外加平房30间,经公估,这些房屋时价16000元,比其他彩票公司头彩高出60%,这些房间如果用于出租,每年可得租金1800元。

到1905年以后,上海的彩票公司加大彩票发行量,相应地增加头彩的彩金,各省争相仿效,湖北彩票公司、安徽铁路彩票公司的头彩都达到了10万元。10万元是个什么概念?当时中国很多民营企业的创办资本不到10000元,10万元是一家中型企业。如果头彩得主将彩金用于投资,可以稳稳当当地做个企业家,成为小城市里的大阔佬。清末人对彩票趋之若骛,这是第一个原因。

二、回报率百分之七十

每一期彩票,头彩只有一个(有的公司开双彩,头彩有两份,但彩额相应降低,实际是一回事),而博彩者是一支庞大的队伍,必须要让相当数量的人满意,才能维持他们不变心。对此,彩票公司是很舍得拿出钱来的,返彩率达到70%左右。而且,这不是给人嘴上抹点糖汁,彩票是一种经营,经营就不能蒙人。清末的博彩者,不中彩则已,只要是中了彩,所得到的就能令人满意。口说无凭,让我们从早期彩票公司中找一个例子来看看。

1900年外商在上海设立的广益公司是当时最有名气的彩票公司,公司每月发行彩票10000张,销售额50000元,彩票公司拿出其中的75%即37500元用于返还中彩人,各个等级的得彩情况如下:

头彩1张,得彩10000元。

二彩1张,得彩4000元。

三彩1张,得彩2000元。

四彩2张,得彩各500元。

五彩10张,得彩各100元。

六彩30张,得彩各50元。

七彩840张,得彩各20元。

头彩附彩2张,得彩各300元。

二彩附彩2张,得彩各200元。

三彩附彩2张,得彩各100元。

以上得彩总张数891,占彩票发行额10000张的9%;这就是说,按平均率计,每买11张彩票,就有一次中彩的机会。买11张彩票的花费是55元,即使中的是末等的七彩,也可得20元。拿出55元就能得20元,钱花得并不算太冤,运气好的话还可以得的更多,甚至中个一二三等彩也说不定,所以许多人都想去碰一碰运气。

再仔细琢磨一下这张彩金等级表是很有意思的,公司的彩额分配很有讲究:基数特大,末等的七彩840张,占全部中彩的彩票总共891张的90%以上,有意鼓励市井小民多多参与;头彩特重,刺激有钱人多买。公司把全部彩额的大部分放在末彩与头彩中,有钱的多买,无钱的捧场,彩票岂能没有市场?

扣除上述全部返彩金额37500元后,广益公司自己从每期销售收入50000元中仅剩下12500元,再加上给各家经销彩票的票行5%的折扣以及支付各种开销,公司所得不过几千元,远远低于获头彩人的所得,也不比二彩得主多多少,广益是这样,其他各公司也莫不如此。这么说来,彩票公司不是没什么钱可赚了吗?俗话说,买的不如卖的精。要掏你的口袋,当然要给足甜头。彩票公司出手如此大方,显然是懂得只有高付出才有高回报的道理的。只要彩票卖得出去,公司每期的收入就是有保证的,信誉越高,市场就越大,公司彩票的发行量就可以成倍增长,利润就会相应翻番,清末一些著名彩票公司,从初创到鼎盛时期,彩票发行量都增长5倍左右,利润也以相同比例增长。更重要的是,对博彩者来说,中彩与不中彩之比大约是1:10,1人中彩就有10人在为他垫背,而彩票公司则稳赚不赔,任你博彩者争得天昏地暗,它照收渔人之利。

三、小民所得.实实在在的现大洋

清末彩票的返彩形式,是实实在在的现金,绝不用物品特别是滞销商品来抵充现金,这是一种起码的信誉,正经的彩票公司都不屑于做那种以次充好自败名声的事情。个别公司如果因为情况特殊,不能不以物品代替现金的话,那就得做到两点:首先,它给得彩人的物品价值,必须高出其他公司的同等彩金,假如其他公司的头彩为10000元,该公司的头彩物品价值应当远远超出10000元。其次,中彩人如果想要现金不要物品,公司仍然要将物品折合成现金支付。因此,这种公司的彩票同样是受到市场追捧的。

举个例子来看。19世纪末苏州开埠,房地产业一哄而上,很快楼房过剩,众多开发商面临破产,德商普益公司就是其中之一。公司因资金周转不灵,想靠发彩票渡过难关,1900年在上海设立同名的彩票公司。普益公司手中有房,囊中无钱,返彩方式当然是楼房,于是就有上文所提到的中头彩者给一幢洋楼。因为是以实物抵现金,这座价值16000元的洋楼就比其他公司10000元的头彩高得多。奖额如此之高,公司仍怕舆论指责它以实物抵现金,特意规定:凡不愿意要房者,公司可以支付现金12000元,这还是比其他公司的头彩高。要房要钱,任取其便,人们会怎么选择,不言而喻。

彩票具有赌博性,但经营却必须老老实实,一个企业光靠骗术是不能长期存在的。清末的彩票商懂得这个道理,这也是正规的彩票商与搞非法彩票的*商的区别所在。

四、严惩违规处死舞弊的摇号员

对于买彩票的人来说,最担心的就是彩票公司弄虚作假,小老百姓根本摸不着大彩,一二三等彩都被经营者的亲朋好友摸去了。在清末正式注册的彩票公司中,外商彩票公司从未见到这种投诉;中国的公司常常发生这种事,但处罚也是极重的。

1900年北方闹义和团加之八国联军入侵,上海市面恐慌,彩票不好卖,常常到了开彩的日期,彩票还未全部售出。如果照常开彩,而大彩的号码恰恰在没卖出去的彩票中,购彩者就会对公司是否公正产生猜疑。为了信誉,外商华洋合众彩票公司宣布推迟开彩半个月,宁可让人抱怨,决不让人猜疑。外商同利公司是按期开彩的,二彩恰在公司未卖出的票内,于是当众宣布,将二彩彩金全数捐给慈善事业,也同样维护了自己的信誉。

中国的彩票公司没有这么严格,特别是官办公司,内部舞弊不断发生,但当局能不断纠正;倘若有弊不究,引起公愤,一般情况下,这家公司就咎由自取,宣告完蛋。1905年,福建彩票公司已经成立一年多,到第17期彩票开彩时,头彩一直未见,原来是摇号人与主持者串通作弊。博彩者上台与主持开彩人理论,遭警察棍殴,致触众人之怒,群拥而上,捣毁公司屋内器具。事后地方官掩饰真相,谎报朝廷说是别有用心者聚众闹事,这是官方的惯用说法。当时新闻报刊已经比较发达,也还敢说话,捅破事件真相,地方官终不能一手遮天,公司被取缔。以后浙江等省的彩票公司也都因为舞弊而撤销,安徽铁路彩票公司发生舞弊后,因为暂时查不明原因,被停业整顿。这些都是巡抚(省长)扶持并报请朝廷批准的全省性彩票公司(每省一家),被取缔后,这些省份就不准再设立彩票公司,省财政收入因此受到不小的影响。清末在严厉取缔违规公司方面,还真有点挥泪斩马谡的味道。

但也不尽然。清末有两家规模最大的彩票公司,一家是上海的南洋彩票公司(其前身即发行江南义赈票的广济公司,1905年因6年专利期满,收归官办,改称南洋),一家是湖北彩票公司,后台分别是赫赫有名的两江总督和湖广总督,同样是发生舞弊案,公司照办不误,但处理则足以让再犯者戒。南洋公司某期头彩为公司职员所得,经查,事属偶然,无作弊嫌疑,然而人言可畏;两江总督下令,此后公司中人不许购买本公司彩票。湖北签捐彩票初办时,从广东招来两名摇号员,舞弊事发,湖广总督张之洞下令该期彩票头彩停发,两名摇号员处死。所谓法不容情,在清代彩票业中还真有那么点味道。清朝彩票的繁盛不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怎样保持这种繁盛,清政府和地方官还是清醒并拿得出办法来的。

五、什么人买彩票

在彩票运行的过程中,彩票公司自己并不直接卖彩票,而是批发给票行去经销的。票行既销售彩票,也批发给各个零售点。如果某一期彩票经某票行批出后中了大彩,公司和票行必登报声明,表明公司发行的彩票有信誉,或票行卖的彩票运气好,人们以后可以从它那里多买多批。声明的内容包括:中彩等级、中彩人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这些名单保留到今天,使我们能通过中彩人了解到购买人的情况。以下是上海同利公司1901年公布的第二期彩票头彩中彩人名单:“丹桂茶园任福林、金瑞宝,协生烟店陈姓女,洋人楷先生,致中和烛店王月卿,良济药房鸣歧医生,卖水果人吴锦昌,本地女客朱氏,洋货客赵德元,毕喇洋行,各得一条。”同利公司第四期彩票的头彩名单是:“恒玮昌铜丝并颜料店内马云斋、卜姓、张姓共得五条,虞履洲翁、城隍庙道士、百花巷程宅厨师、虹桥顺兴红木作坊主人各得一条,尚有红票一条,未曾来取。”

每期彩票,头彩只有一份,以上两份名单的头彩得主有好几人,这是因为彩票公司为吸引平民百姓买彩票,对整张彩票进行了分割。晚清彩票一张5元,分割成10条卖,每条5角,穷人也买得起,头彩10000元,每一条得彩1000元。综合两份名单,得彩人有店主、店员、商人、小贩、厨师、作坊主,大多是一些城市里的中下层人,此外还有洋人和洋行里的人;妇女很少在社会上公开活动,而第一份名单上10人中竟有2人,说明参加者不在少数;令人惊讶的是,自号“清虚无为”的道士也加入了购彩者大军,表明彩票对社会确有极大的吸引力。两份名单上都无农村住址,说明在1900年彩票初起之时,农民购买者很少。中国农民被卷入彩票市场是从湖广总督张之洞强行派发湖北签捐票开始的。

中彩人姓氏连同住址被公诸报刊,让人人知晓,在彩票公司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公道,表明大彩确确实实被某地某人所得,有案可查,无弄虚作假现象;而中大彩的人也不觉得姓名、身份被公诸报端有什么不妥,有时中彩人还会自己登报声明中了大彩,感谢公司让他发了财,当然有可能是公司在背后指使。但不管怎么说,中彩人的姓氏连同住址被曝光,说明当时的社会心理还比较正常:人们不怕露富,不担心骤得巨款而被偷被抢被勒索甚至被绑票。看来清末社会治安也许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槽,尽管它已经到了封建统治的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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