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建国会会员给胡锦涛、陈昌智的公开信

发表:2007-12-29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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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主席、中国共产党总书记胡锦涛、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主席陈昌智
两位主席好!


本信虽然主要谈中国民主建国会在21世纪的发展问题以及《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的修改问题,但涉及中国民主建国会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问题,故同时发给两位主席。


本信将在以下四个方面与两位主席进行探讨:


一、建议更名为"中国民主建设党"以及会徽、会旗、领袖像问题
二、民建的经济纲领:强调私有制、提倡劳资共股制
三、民建的政治纲领:政协地位及组织建设、会员发展、直选制
四、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与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关系。



一、关于建议更名为"中国民主建设党"
以及会徽、会旗、领袖像问题

2007年11月15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国政党制度》白皮书,这是建国以来首次颁发这样的白皮书。作为中国八大民主党派之一的中国民主建国会,作为政党,应更名为"党",而不应再沿用"会"的名称。
六十多年前,我们选择了这个名字,是因为当时的主要任务是民主建国,现在,建国的任务早已完成。可以说现在我们所面临的主要任务,是民主建设。因此,将中国民主建国会改名为"中国民主建设党"(仍简称"民建")实在是众望所归的事情。如果再继续叫中国民主建国会,则有点名不正、言不顺。既失去了它的现实意义,也影响了它充分发挥民主参政议政的作用。
会徽:作为建会六十多年的老牌民主党派,竟然没有自己的会徽,实在有点说不过去。如果说过去我们没有能够注意到这个问题,那么在国务院颁布《中国政党制度》白皮书之后,理应注意这一问题。我个人认为,会徽应体现我们是经济界的政党的特征。而经济界的主要力量是劳方和资方。应体现劳资双方和谐共处的精神。例如两只紧紧握在一起的手、例如太极图、阴阳鱼,都可以代表劳资双方。当然,如有其它更好的方案,也可考虑。
会旗:一些大型活动中,没有会旗是无法开展活动的。这个问题,我们应遵循中国的现实和习惯。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所以,我认为,我们的会旗的底色仍可用红色。中间加上我们的会徽即可,简洁明了。
领袖像:任何政党都有它的领袖人物,或叫它的先祖。宗教也是如此,道家尊老子,佛家尊释迦牟尼。作为一个建会六十多年的民主党派,在大型活动和正式会议场合不悬挂自己领袖的肖像,等于这个政党没有灵魂、没有思想、没有主义。
一个没有主义的政党,存在等于不存在。民革开会,还悬挂孙中山的画像,说明他们还没有忘祖,他们还知道自己吃的是孙中山的饭,坚持的是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为的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而我们呢?似乎黄炎培老先生就不值得我们尊重,试问新加入会的会员,还有几个知道黄炎培是何许人?这不能不说是我们有点数典忘祖。为此,我们应当制作一批黄炎培老先生的肖像。让全国各地方组织开会时用呢?至于全国性的正式会议更应该悬挂。


二、民建的经济纲领:
强调私有制、提倡劳资共股制

作为经济界的政党,现在的章程中关于经济纲领的部分,实在缺乏其应有的特色。我认为,民建作为私营业主的组织,在其纲领中应强调其私有制的特色。特别是《物权法》的实施更为我们提供了法律依据。当然,我们并不反对公有制。我们认为,公有制和私有制应是并行不悖的。一个完整的社会,既应有公有制的社会地位,也应有私有制的社会地位。
没有私有制,也就没有中国民主建国会。这是已被中国六十多年的发展历史所证明了的真理。目前,我们应该积极主张土地私有化。从根本上解决乱圈地、乱开发、乱拆迁的现象,从根本解决"三农"问题和弱势群体的问题。
同时,我们积极响应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关于"增加劳动者财产性收入"的精神,主张国有企业将国企资本中劳动积累部分按有机构成的比例以股权的形式分配给职工个人。我们也积极响应中共十七大报告中关于"在初次分配中解决公平与效益相统一"的精神,号召民建会员中的企业家在自己的企业里,认真实行劳资共股制。资本按资本投入的数量及其在企业效益中所起的作用和所占的份额,分配到自己相应的红利,而劳动者则按劳动投入的数量、质量和在企业最终效益中所起的作用及所占的份额,分配到自己相应的红利。我们所说的红利是指扣除了工资、利息、租金、原料和设备折旧等成本后的利润分成,而不仅仅指工资。工资是打入成本的。仅指工资的分配不足以体现劳资两利的劳资共股制的优越性。
只有劳资共股制才能消灭人剥削人的,也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贫富悬殊的两极分化的制度。这是我们作为私营业主的与时俱进。
我们看到了历史的潮流。我们不愿意逆潮流而动。

三、民建的政治纲领:
强调政协地位及组织建设、会员发展、直选制

中国民主建国会的政治纲领是四十年代黄炎培老先生与毛泽东主席在延安时期共同商定的。他们当时商定的建国方略是建一个三权分立的民主宪政国家。其中,有立法机构、有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就目前的中国现实来看,最理想的体制是人大立法、政府执行、政协监督。其中,人大的立法地位和政府的执行地位《宪法》里都有明确定位,只有政协没有《宪法》地位。整部《宪法》根本没有政治协商会议的专门章节。只有前言里提了一句政府是统一战线组织。这样,既使我们的政体制度中失缺了监督机制,又使政协处于了只能"鼓掌"的地位。只能议政而不能参政。为此,我们在会章里应明确声明,政治协商会议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母体,并要求修改宪法,确定政协的监督地位和作用。非如此,就不能贯彻黄老和毛泽东主席当年达成的"共识"。
关于县级地方组织建制的问题:"强县扩权",实行省直管县是十七大精神的重头戏。届时,地级市机构将撤消,而我们过去确定的政策是不再发展中国民主建国会的县级地方组织。这样,地级市地方机构没有了、县级组织又没有发展。那作为参政党,你又以什么形式参政议政呢?空浮在上边,既体察不到民生疾苦,又摸不到经济社会发展的脉搏。长此以往,自断其路、自我封闭,就会失去话语权。针对这一变化,我们应当积极调整政策,在所有的县建立民建的地方组织机构。只有这样,才能顺应形势的发展,不致被历史所淘汰。
关于发展新会员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我们过去发展新会员是受"比例"限制的。我认为这是严重的形而上学的做法。全国十四亿人口,我们的会员仅有十万人。谈何参政议政?你又能代表谁的利益?面对我国多党竞争,共同发展的大好形势,我认为,一个问题是应当放手发展组织,不要按这个"比例"。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新会员的年龄问题,我们规定了28岁。连执政党共产党都规定只要年满18周岁的公民即可入党,为什么我们一定要规定个28岁呢?显然是没有必要的。那种"唯我独革,唯我独尊"只有高级知识分子才能入民建的错误心态必须纠正。因为中国民主建国会,它本身就是一个私营业主组织。到现在竟成了知识分子的俱乐部。这是严重违背黄老创建这个组织的宗旨的。
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的各级主委应该实行全体会员直接选举制的问题:民主选举这是民主党派的题中应有之议。民主党派就要有民主党派的行为方式,如果民主党派不民主那还叫什么民主党派。那是欺世盗名。那是名实不符。有的人说,其他党派都不搞民主选举,我们为什么要搞呢?我说其他党派不民主选举,我们不能只看其他党派的样子。我们应当知道我们自己是干什么的。我们没有必要看其他党派怎么样,我们只看我们自己。我们不能口里喊着民主,却在搞不民主,甚至反民主的事情。民主选举党派领导人既是世界潮流、历史发展的大趋势,也是民心所向,会员之心所向。我们一定要把它作为一项制度写进会章。让全国的各级组织按此程序行事。直接选举的过程,肯定是竞选的过程。我们应当尽早将人类文明的这一共同成果变成我们中国民主建国会自己的精神财富,并在这种精神财富的推动下,使我们能够更好的为发展民主的社会主义而奋斗。

四、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
与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关系问题

六十多年来,中国民主建国会与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有两件事情,涉及到党与党的关系问题。应予澄清,应予纠正。
第一件是在反右运动中我们中国民主建国会的创造人黄炎培老先生一家有五口人被打成右派。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悲剧。我们应要求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能给予彻底平反,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我们连我们自己的领导人的家庭成员都保护不了,那还算什么参政党。而且据有关资料显示,他们并没有任何错误,其罪名都是 "反党",意即反对共产党。且不说他们没有反对共产党的言行,即使有,一个执政党和一个政党之间有不同看法,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也就是说党是可以反的。如果意见都一致,还干嘛要分出执政党和非执政党呢?所以,反党,反对执政党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有人反对中国民主建国会,这能作为定罪的依据吗?显然不能。所以,平反这一冤案是我们和执政党消除隔阂,解除历史误会的关键一步。
第二件事是"六四"问题。在89年民运的风波中,中国民主建国会的领导在媒体上公开声明支持学生和平请愿,要求打倒"官倒",要求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中国民主建国会的几乎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打着横幅上街游行。当时,我这个中国民主建国会的会员正是在电视里、报纸上看到了我们民建中央领导人声明和民建中央的游行队伍,所以才积极响应民建中央的号召,走上街头,在山西临汾市参加了一次游行。当时,就为了此事就把我从市政府赶了出来。至今18年,还没有回到市政府。十八年过去了,我的名字仍在临汾市国家安全局的黑名单之中。其实,我个人的这种遭遇并非是个案。而是从中央到地方,当时的民建会员许多人都遭到这样的不公正对待。我们希望民建中央的领导能慎重考虑这一问题,如果认为当年民建中央领导的决策是错误的,那么应当给造成损害的会员公开道歉。因为,会员们跟着你们受到了不公正地对待。当然我们并不要求你们解决我们的工作问题,还不是一个参政党能解决得了的问题。反之,如果认为民建中央当时的决策是正确的,那么就是错在执政党的镇压。
我们希望民建中央与执政党交涉,对参与"六四"案的会员有个明确的说法。包括恢复工作。这是他们作为执政党能够解决的问题。这也是影响两党关系的症结之所在。
以上就是我对21世纪中国民主建国会的发展设想以及修改《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的若干建议,请两位主席思考定夺。

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张树斌
2007年12月12日

通信地址:山西临汾市汾东路平民双语学校
邮编:041000 电话:0357-2214176 手机:13835768754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来源:中国民主建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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