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科云的血泪控诉(图)

福建福清“死囚”陈科云狱中书——酷刑下奇冤

发表:2008-11-25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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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陈科云,男,50岁,原任福建省福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人大常委(在人大工作十七年),1997年4月调任福建省福清市中福公司任经理至今。
     
<3> 我于2001年9月13日上午9时在自家门口被刑警队吴承奋(就是吴昌龙血泪控诉里的代号B)等3人用车带走。被关在福清市安全局盖的怡静园招待所205号房,下午在二楼搞"测谎仪"测试,搞了一遍又一遍,测了一个下午,共反复测三遍,完后到房间刑警队员即用手铐,脚镣把我紧紧的铐起来,并强行脱掉我身上的皮带,皮鞋,叫我坐在椅子上。当天晚上来七、八个刑警队员,一个负责人员气势汹汹说:"经我们查明爆炸案是你干的,你必须全部、如实地交待、投降,你说也好,不说也好,反正你这次死定了,这次要给你一颗子弹吃,此事你休想抵赖,你这次进来就别想出去,你如果出去了,我们几个刑警队员就得进看守所"。
    
<4>接着又说:"我们有的是时间搞你,还是尽早说,免得以后受皮肉之苦,我们刑警队员对你有办法,看你能硬多久。"就这样为首一个领导负责审讯,其他几位在一旁七嘴八舌,从晚上8点一直轮番审问到第二天天亮,稍停半个小时接着又轮番审问至中午才离去。
    
<5>9月14日下午至9月16日,每天昼夜叫我坐在椅子上,不许睡觉,稍一闭眼就被喊骂,困得我精疲力竭,一点精神气力都没有,手铐,脚镣紧紧的铐着,不让我洗脸,刷牙。大约在9月17日把我从205号房转至405房,仍以上面的方式再次对我反复轮番审讯至天亮。当时只觉非常疲倦,迷迷糊糊,已经几天几夜没合眼,我说:"6·24爆炸案与我一点关系都没有,你们怎能采取这种手段对待我,你们动用这么多人专门对付我,可惜了这宝贵时间,你们看错人了,你们把脉把到背上去了,说话时一位刑警狠狠掴了我几个耳光,顿时我感到头昏脑涨。他说:"你好嘴硬,你现在是一头猪,在我们手里任凭我宰割,看你硬,还是我们硬"。

<6.> 我说这件事与我一点都没关系,你们如此这般对待我,实在是天大的冤枉呀!我一生做好事,从没做过亏心事,老天都知道,我说:"真的变不了假,假的也变不了真,我没有就是没有,你们生肉不能强行让我吃,你们不能冤枉好人,不能办冤假错案"。这时另一个刑警冲过来拳打脚踢,将我打倒在地。"天呀!我一点问题都没有,却遭到如此这般对待,实在是太冤枉了"。就这样从9月13日至9月22日,昼夜不停坐在椅子上,将近10昼夜,不许闭眼睡觉,身体,精神已被彻底搞垮了。
    
三次骇人听闻、惨无人道的重刑逼供的事实经过
    
(1)第一次严刑吊打逼供
    
<7>9月22日深夜12点,五、六个刑警人员用厚厚一黑布罩,罩住我的头,用胶布封住我的嘴,从房里强拉我出来,推上车,带到公安局刑警队三楼办公室。一位负责同志对我讲了许多话,意思是说此案已经很清楚了,不能再顽抗,不投降决无好下场,我们有的是办法,把你折磨得死去活来,让你求生不得,求死无门,用长时间关押你,慢慢搞垮你的身体,然后丢到看守所让犯人把你活活打死。不堪入耳的话大约说了十几分钟后就走了。这时在场的十五、六个刑警队员一哄而上,拳打脚踢,把当场打倒在地,有的骂,有的打,有的用粗绳子绑在已在双手的手铐上,我拼命喊叫,三个粗汉子强硬把我抱起来,二个刑警把我吊到窗户上特制的粗大的铁杆上,双手被手铐紧紧地铐着,双脚被脚镣紧紧地铐着,绳子用劲一拉,双手高高被吊举起来,整个人被吊起,双脚离地,这是吊刑,双手腕疼痛难忍,疼得拼命喊哀求他们快放我下来。但是没人理睬我这痛不欲生的哀嚎。
    
<8>第一回大约半个小时把我放下,一位刑警说:"怎样,痛快否?还早着呢!你不说,我们就一直吊着你,看你能硬多久。"几分钟后又把我吊起来,双手被手铐紧紧铐着,绳子从手铐中间穿过把整个人悬空吊起,双手腕虽用厚厚的毛巾包着,但双手腕仍疼得像几十根钢针扎在心里,痛得我死去活来,一直不断地叫喊着,豆大的汗珠直淌,泪水,汗水交织在一起,人已迷迷糊糊,嘴里还在喊叫着冤枉呀,过了约有一个小时,不知是谁把我暂放下,他说:"不要急,慢慢来,还早着呢!现在这算什么,以后用刑花样多,那时候搞得你死活不了。我说要见福清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建章,有话要跟他说,刑警说不行,有话跟我们说,另一个刑警说不要跟他罗嗦,再给我吊起来。此时,已近凌晨约3、4点,我想为了解脱这万分的痛苦,得编造谎言,随便乱说一通,反正我与此事毫无关系,不怕他们搞冤假错案。以后再向检察院报告这凶狠,惨无人道,昼夜重刑逼供的事实过程详细控诉。在昏迷中,我编造谎言乱说是宏路戴**和阳下林**二位干的,炸药是他们在渔溪托一个朋友买的,雷管是林不知从哪里弄来的,由他们俩包装,说到这儿刑警叫起来,你这是胡说,不许你骗,胡说,再给我吊起来。
    
<9.>又再次把我悬在半空,手腕像刀绞一样疼痛难忍,我一直辩解与爆炸案没有关系,你让我如何说呀!刑警说:"你不说我们就昼夜吊你,看你还说不说。"我要求他们放下我,我再说,这回我编造说:"是严**、吴 **二位干的,由严买炸药,吴买电雷管,具体他们哪里买,怎么买我不清楚。"几个刑警又吼叫起来,你又在骗我们,我们不许你说别的,你要说是你指使小吴(即吴昌龙),与小吴合伙干的,我说既然你们要我说小吴我就说小吴,是小吴干的,具体小吴怎么买,怎么干的我就不清楚了。当简单的笔录写完后,几个刑警狂叫起来,你这是胡编乱说的,这不是事实,这笔录没用,没让我按手印刑警就把这份笔录丢到一边去。一个刑警冲过来朝我猛击两重拳,另一个刑警去拉绳子,有二个刑警把硬拖拉吊起,疼得我眼冒金星,用微弱的声音喊叫着:"我是冤枉的,此事与我没有任何关系,我没做过的事,你们就算吊死我,我也说不出来呀,没有的事让我如何说,编造的,乱说的你们又不要。"我呻吟着,精疲力尽,只觉得天旋地转,也不知过了多久,一盘冷水猛泼在我的脸上,我突地一下子清醒过来,睁眼一看,天已亮了。
    
<10>9月23日,他们仍以这种方式,反复、多次轮番吊打到深夜11点,被吊打折磨得死去活来,万分痛苦,昼夜被吊几次也说不清,记不起来,脑子嗡嗡响,人已昏昏沉沉的,什么也不清楚。此时又是深夜12点,这时几个刑警又用胶布封住我的嘴,又用黑布罩住我的头,把拉出去,用车子载到下楼村附近的市戒毒所5楼,大约深夜1点,待弄好刑具后二话没说又把我吊起来,夜深人静,在这偏僻的大山脚下,只有我在嚎哭,叫着,喊冤枉,随着时间一秒一秒慢慢的过去,我的全身万分的难受,痛苦,在煎熬着,奄奄一息,只剩下一口微弱的气息,脉博微微地跳动着,一双手变得发紫,肿得像面包一样大,不能动,双手腕被手铐勒得早已破烂,流着鲜血,惨不忍睹,我低声呻吟着,但没有理睬,他们把我当作一条狗都不如。在一边打牌,说笑,吃东西,这群狼心狗肺看似人,心比毒蛇还毒,对待一个毫无问题的人是那样的残忍,毫无人道,跟土匪一样杀人不眨眼,跟日本鬼子一样乱杀无辜。
    
<11>到9月25日已经二天没给我东西吃了,有时只喂点水喝。我已50岁的人了,长期在机关工作,可是今天刑警队却有15人专门对我刑讯逼供,昼夜24小时,分为三班,每班8小时,每班有5个刑警队员专用重刑极刑昼夜不停轮番吊打我,24小时双手都被绑吊着,有时偶尔放下松几分钟喂我几口饭吃,喝一点水。每次小便,从不松绑带上厕所,他们就叫我拉在身上,要拉大便叫我拉在身上裤子里,这群衣冠禽兽,简直是畜生。由于大小便全拉在裤子里,全身发臭,刑警就用大盆冰水泼向我周身,弄得我全身湿漉漉的。另一个刑警说已经5天了,上次渔溪镇一个杀人犯也在这个地方用刑,从93年至今共杀害3名歌女,我们用刑才一天就全招了,我看你还能硬几天。我说与此案毫无关系,没有的事,你叫我怎能说得出来,没有就是没有,我已经反复说过几十遍,你们这样严刑逼供,你们干脆把我打死算了。
    
<12>长时间多日的极刑折磨,此时我只有一个念头,能让我静静地死去那该有多好呀!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处在昏迷状态中的我,此时被放下来,一个刑警说:"上次9月22日、9月23日写的笔录手印按一下,我说那是我当时乱说的,你们当时都说乱讲的不要,当时都不要按手印,怎么今天又要,我坚决不按手印,二位刑警走过来,一个抓住我,一个抓住我的大拇指强行按手印。自从9月22日,23日昼夜施用重刑吊打乱编的几句谎言,也要收集进来,无论如何,用尽各种手段,千方百计钻你空子,就是用这种非法手段逼取口供实在荒唐。天下绝无这样残暴的用刑。之后,又将我高高的吊起,又是一阵阵剧烈钻心的疼痛,像尖刀刺心万分痛苦,十分的恐怖,非常的可怕,任何人都是无法忍受,只觉得天昏地暗,眼前一片漆黑,我在万分痛苦中艰难的煎熬着,我的身体已彻底被磨垮了,长时间多日的严刑拷打,只剩下微弱的气息,心中暗想,现在已处在死亡边缘苦苦挣扎。再这样下去,不用再过两天,我必死无疑,时间一秒一秒过去,是那样的漫长,我在万分痛苦中等等着死亡的到来。这世道,这人间,如今还有这般惨无人道的酷刑。在共产党领导下,在讲法治的今天,还有如此这般黑的公安刑警,简直是吃人不吐骨头的狼。

<13>9月26日上午,经过几天几夜重刑逼供结果什么都没得逞,他们气急败坏,决定加重用刑,几位刑警又用另一种刑,强行抓抱我,将我双手反背在背后 ,手背向上,头脚朝地,这叫"金鸡扒翅"刑,一班8人,每班吊二次,每次4小时,吊起双脚离地,这种极刑使双手、双手腕、双手臂钻心的疼,十分的凶狠,非常害怕,顿时天昏地暗,被折磨得求死不能,入地无门呀!深更半夜,在这寂静的山脚下,我一个人在那儿低声的哀呤着。
    
<14>这时我神志不清,胡言乱语,精神处天崩溃的状态,快疯了,我想不用再过几个小时我就可能会死在这酷刑下。当时总有一个念头,如此这般重刑折磨倒不如死去的好,但万万没想到会是替别人背黑锅,不清不白的死去,心很不甘呀,一阵心酸,临死前还得再受重刑。我陈科云待人和气,团结同志,为人忠厚老实,一生做好事,虽然被本单位恶妇迫害受处分,但市纪委被炸一事,与我毫无关系,为什么他们要置我于死地呢?难道是那个恶妇用重金,收买办案人员,该恶妇有几百万来源不明的巨款,花十几万无血汗的钱也大有可能。他们为什么这样搞?这里面必有重大疑问,这时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刑警队员将我放下让我休息片刻,我一下子瘫软过去,大约过了半小时。
    
<15>他说:"起来,今天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做笔录,由你自己说,按你说的给你记下,在万分痛苦中,神志迷糊中,我强振精神简单说了几点:〔1〕6·24案与我一点都没关系,你们这样整我实在太冤枉。〔2〕我和小吴同在一个单位工作,是一般的同志之间关系,我从没指使、也没与他合伙干坏事,他是他,我是我,我们从来没有说过你们认为的其它话。小吴到公司来是经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聘用工。〔3〕我的家人及亲朋好友,从没涉及此爆炸案,总之,我们与此案一点关系都没有。笔录写发后,刑警念一遍给我听,我说很好,这才是实是求是的笔录,以前你们逼供我乱说,都是谎言,不是事实,那些口供都是假的。写完后准备按手印,刑警说:"手印且慢按,这份笔录暂放我这里"。这份客观真实的笔录却不要我按手印。

<16>该刑警走后,又来了二个刑警强行把我吊起来,我连哭喊的声音都没有了,全身麻木微弱、断断续续呻吟着,嘴里无意识地说我是冤枉的,就这样又被吊挂了整整一夜。
    
9月27日上午,几位刑警人员没听到我的喊叫声,见我不行了,可能有生命危险,这时才有些害怕吊死我,他们罪责难逃,就急急忙忙,慌慌张张,有的说快点,有的说快备车,在一阵慌乱中他们把我很快由戒毒所5楼又带回到刑警三楼办公室,让我躺在沙发上,一双手肿得像面包一样,人一点都不能动,两只手腕全烂了,骨头露出来满手都是鲜血。
    
<17>从9月27至10月3日,我一直躺在办公室沙发上,双手已致残,心脏闷痛,胸部疼痛,腰部酸痛,全身像万根针乱扎一样疼痛。一天早上,一位民警知我好几天没吃没喝了,递给我二块小月饼,在一旁说今天是"十月一日国庆节、也是仲秋节,这是他朋友送的月饼,在艰难的痛苦中,我有气无力睁开眼,看看窗外的月光,我才知道今天是国庆,仲秋节,眼泪止不住得往下流......。我一点问题都没有,却无辜被打成这样子,实在太冤枉了。10月3日他们才又把我转到安全局怡静园招待所203房躺在地上,后又转到401房,此后的一个月,也许是让我养伤吧,再也无人过问了。
    
(二)第二次用"水刑"刑讯逼供
    
<18>从9月27日至10月27日停止用刑后,经一个月天天躺在地上"休息‘,虽身体已经非常虚弱了,但与在用刑时相比又觉得好些。10月27日我从401室房转移到了203房,这时市政法委书记陈振英来到房里,我一见到陈振英就像见到救星一样,一边哭,一边大喊冤枉,将已致残的流着鲜血伤痕累累的双手伸给陈书记看,陈振英看了看我的手,讲了几句履行公事的话后就很快离开了。
    
<19>书记前脚刚走,后面刑警就再次对我轮番审讯,见仍榨不出什么不,火冒三丈,将我打倒在地,用水泼我身上,强行把我拉到洗手间用水从头上往下冲,衣服穿在身上,在这深秋时节,贴在身上衣服,冷得我直发抖,打冷颤,冲十几分钟后歇息一下,如此反复多次冲水逼我一定要承认这爆炸案是我做的。他们说:"你不说,我们绝不会放过你"。我一直在喊冤枉,辩解此事确实与我无关,你们叫我从何说起呢。由于双手腕长时间吊打致残,两条手臂僵硬,不能动弹,全身冻得发紫,身体已没有热量,显得十分的虚弱,连站立起来都感到非常困难,在这样的虚弱瘫软的状态下我倒在地上,他们又强拉着把我拧起来,叫我跪在地上,由于不停得冲灌水,我已经严重发烧,感冒,只剩下一口气若游丝之气了。
    
三、第三次重刑逼供"头脚倒挂刑"
    
<20>经"水刑"后,他们认为此刑偏轻,又变换用另一种重刑,几个刑警强行抓住我,硬把我按在椅子上,用木棒将我双腿夹住,将椅子抬放在高处,脚朝上,头朝地,双腿被夹得剧烈疼痛感像刀绞一样向我全身袭来,这些衣冠禽兽不顾我的生死,想置我于死地而后快,还凶恶的对我说:"我就是要证明,不讲就这样天天用刑,直至把你搞死掉,再把你丢到楼下去,说你是跳楼自杀的,若不把你整死,也要把你放到看守所让犯人将你活活打死,犯人打死你,我们不用负责任"。这种话在他们嘴里不知说了多少遍了,还是老话重提,无非是想让我屈打成招,看到我不能如他们所愿,恨不得我立即死去"。
    
<21>我拼命地哭喊着:,我确实与爆炸案没有任何关系,福清市纪委发生的爆炸事件与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啊,没做过的事让我怎么也说不出来,你我无冤无仇,为何要对我下此毒手,置我于死地?!究竟为何要这样做?!你们需要什么口供和材料,干脆说出来我就按你们的需要写好了,我按手印,签名就是了,你们要怎么做就怎么做好了,不要再如此折磨我,这样的酷刑比死还难受呀。
    
<22>就这样反复头朝地,脚向上倒挂双腿夹在椅子上,一个倒挂就是几个小时,双小腿肿得像面包一样大,血直淌,有的部位红一块,紫一块像千根针,万把尖刀刺在心,钻心剧烈的疼痛,这人间炼狱般重刑的折磨,把我折腾得死去活来。这一个多月以来,我在死亡的边缘上苦苦的挣扎着,面对法治社会的今天,平白无故的受如此的刑逼,哀莫大于心死,此时的我只想静静死去,早点离开这可怕的人间地狱。
    
<23>也不知过了多久,莫约在10月30日深夜,在昏迷中,只觉得有几双大手像铁叉一样乱抓乱打我那肿得像泡沫一样的双小腿,有的抓挠,有的挤压,有的用腿整个人压在已肿得通透的小腿上,有的索性用脚踢,其中有一位用他那铁锤般的大拳头朝我胸部狠狠猛击几重拳;另一个用盆冰水朝我头部泼来。,顿时胸部像要爆裂一样,双腿像被千万把刀乱刺、乱割,万分的痛苦,朦胧中意识到上次用刑没有死成,今晚恐怕是十分危险,可能要离开人间,今夜肯定死定了。在这万般痛苦中,在死亡即将来临时,想起自己的亲人,未能与亲人见面,感到万分的伤心,自从无缘无故被关进二个多月,无辜长期多次反复遭遇重刑,实在太冤枉了,死的太不值得,我不能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去,我要与他们斗争,无论如何也要坚强活下去。要把这罪恶的一切公布于众,让丧尽天良,狼心狗肺的畜生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时一个刑警嚎叫着:"陈科云,你究竟说不说,看你还能硬多久。"另一个刑警说,你是全省第一硬,上次吊刑6天6夜你胡编乱造几句,这次5 天5夜不说我们天天这样折磨你,我们干这行有的是时间,有的是人员,你现在就是一头猪在我们手里,任凭我们宰割,看你有什么办法。我想这样下去必死无疑,留有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一定在坚强地活下去,总有一天要将这罪恶的经过向检察院领导、干警倾诉。法律是公正的,法律会保护我,不管怎样,无论如何也要想法编造谎言混过这一关。但他们要制造冤、假、错案决不能让它得逞。此时我呻吟低声道:"我说。"几个刑警叫起来:"吊你起来你要说,放下来你又没话说,或是乱说,你自已如实写来。"我的双手已僵硬,致残了,右手握笔只勉强一字一字歪歪斜斜写几个字。开始我编造是严峰、吴章珍二人干的,才写半张纸刑警看后怒气冲冲把纸撕毁说:"不要你写,再用刑"。我恳求说一定如实写。第二次我写的是寄居路戴永金、阳下林宏钦二人干的,他们看后更是火冒三丈道:又是乱说,你给我站起来继续用刑,就这样我又被倒挂吊起来。一个刑警说:"吴昌龙死定了,你把和吴昌龙同干的经过写来,我说那好。但他们怎么也不肯相信,继续用刑,在万分痛苦中,大约又熬过一个小时,另一个刑警说:"你要写小吴,我才把你放下松绑,否则你别想活。"在此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于2001年10月31编造谎言,这是在生命垂危、生死两难的死亡边缘上苦苦挣扎,为了以后有机会与他们斗争,现在我必须先这样做,我必须违心编造乱写,因此我胡写了《我的交待材料》主要编造吴昌龙他自己和严峰去干的那些事后的简要经过,但他干他的事,与我毫无关系,我与小吴一点关系都没有。
    
11月2日刑警负责人又来说:"你说来说去还是没有投降、交待,在你写的基础上笔录做一份,但你写的仍是编的谎言,不是实话,你连严峰同志也写进去,你又是在瞎骗我们,我们几个非常生气,你先休息二天。准备再来第四刑。"我默默地流着泪,再这样下去,必遭他们的残害。
    
11月3日我从203房被转到401房,11月5日夜8点我立即又写一份《我的交待材料》五点内容是:1、在单位里我和吴昌龙的关系是正常的,一般的同志关系,没有其他任何关系。2、在9月22日至9月27日整6昼夜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都是编造、乱说的谎言,不是事实。3、10月27日至10月31日在再次重刑逼供严刑拷打,胡编乱造的谎言乱写的《我的交待材料》是虚拟的,不是事实。4、市纪委被炸一事与我毫无关系。5、请领导明察秋毫,切不可刑讯逼供,千万不要办冤、假、错案。
    
写好后又另写二点:
    
1、由于时间已久,我的双手已经僵硬,不能转动,能否请外科医生看看。
2、将近二个月受到折磨,我的心脏闷痛,腰部严重挫伤酸痛,胸部被重拳致成重伤,全身酸痛难忍,身体已彻底被磨垮了,已非常虚弱,要求有个医生给看一看,弄点药吃。但这二点要求没有得到解决。

以上是我亲笔写的二张后交给看管我的民警老赵(宏路镇派出所),交给局及刑警领导。
2001年11月7日下午被送到永泰县看守所,被刑事拘留。
11月7日在永泰时,市刑警队员再次做笔录,他问:"你以前所说的是不是事实?"我说我在福清所说的都不是事实。
11月24日福清市检察院来了二位了解情况,问:"此事是不是你干的?"我说:不是,我与此案毫无关系",问:"那你为什么乱说?"答:"是刑讯逼供时乱说的。"
另外:我将被拘留,"监居"时被严刑拷打,三次刑讯逼供的事实经过的材料共8张纸,是我亲笔写的,交给检察院二位前来了解情况的办案人员。

受害人:陈科云
2001年11月9日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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