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打黑入深水 律师被捕央视制片人被换

发表:2009-12-17 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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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检查机关逮捕了被指涉嫌在打黑案中伪造证据的二十名律师等人。中央电视台"1+1"栏目制片人也被更换。请听本台驻上海特约记者曹国兴的报道:

重庆打黑潮进入深水期

重庆市政府新闻办2009年12月13日发布消息称,在重庆打黑案件中为涉嫌"黑社会"的龚刚模提供辩护的律师李庄、马晓军等20人被重庆市检查机关批准逮捕,罪名是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12月14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1+1栏目》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接受主持人董倩采访时,对重庆检警的做法发表了批评性意见。

此后,重庆市官方在其控制下的"华龙网",发表多篇网评员文章,如《何兵到底是在为谁说话?》、《1+1邀请何兵谈李庄,是因他刚喝完夜啤酒?》等,对央视《1+1栏目》栏目以及何兵教授本人大加批判。

薄熙来致电央视台长焦利要求处分《1+1》栏目制片人

最新的发展是,北京媒体人士转述央视内部消息称,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致电央视新任台长焦利,要求处分《1+1》栏目制片人。在新闻频道主持人等的斡旋下,最后,央视决定,将《1+1》和《新闻周刊》制片人对调。

此前,重庆市官方安排了《中国青年报》做独家采访,在官方发布消息后第二天(12月14日 )刊发。该报道刊发后,由于单方面报道重庆官方立场,未做平衡报道,引发外界质疑。

中青报的报道称:"李庄,48岁,混迹律师界十余年,其所在的康达律师事务所在京城也颇有"背景"。并说,李庄一到重庆就炫耀自己"上面有人",多次说"你知道我的背景是什么吗?"、"我的头儿是谁你知道吗?"

有北京消息人士称,康达所的负责人是中共元老彭真之子傅洋。

中青报报道说:"在龚刚模按响报警铃之前,律师李庄等人违法操作、妨碍正常司法的行为已引起相关部门的警觉,巡查民警多次批评和警告,李庄仍置若罔闻,看守所依法作了详细记载。"

中国律协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副主任陈有西律师认为,《律师法》规定,律师会见权不受侵犯,会见不被监视。但从中青报的报道中,李庄律师办案中受监视的迹象非常明显。

他认为,这个"相关部门"已经是明显违法的行为,却被中青报报道成正面行为。而在中青报报道中,多处不加说明地援引官方说法,陈有西认为,这是"媒体定罪,未审先判,将涉嫌犯罪定性为已经犯罪。"

媒体人石扉客说,"中青报在重庆打黑案的表现,既侮辱了该报曾经令人尊敬的职业传统,也已经严重妨碍了司法公正。"

法学教授在央视质疑中青报报道重庆市官方透露案情

何兵教授上央视"1+1"节目时,正是对中青报的报道中,重庆市官方透露的案情进行质疑,他认为,李庄身陷"造假门"很可能是涉黑犯罪嫌疑人律师反咬律师一口,从而达到自己立功的目的。

中青报操刀该报道的记者郑琳回应对李庄案报道质疑说,"从目前来看,支持的也好,反对的也好,多是从情感出发,从思维惯性出发。"她认为,"应该回到事实本身,回到证据。"

对此,石扉客质疑说,"既然这样,她为什么把报道写成那样?好像跟真的一样?"

今天(12月16日),中青报继续刊发独家报道,在重庆警方协助下,他们拘押中的重庆律师吴家友,他和李庄一起为龚刚模辩护,吴家友发布一封公开信,自承有罪。

而李庄律师仍然坚持无罪,并说,"打黑不能毁在程序正义上。"


来源:法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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