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禁将婴遗体按垃圾处理医院称难实施

发表:2010-05-09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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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报报导,针对山东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丢弃21具婴儿遗体事件,卫生部已下发通报。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将胎儿、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严禁将胎儿、婴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并严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事患者尸体买卖和各种营利性活动。

说法

郑州也有将婴儿尸体丢弃现象

“其实,医院一年直接处理掉3~5个婴儿尸体,这在郑州个别医院也存在。”郑州市一家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坦言。

他说,一般情况下,医院将婴儿尸体交给扫大街的或是后勤工作人员,一个婴儿尸体给100多元就行了。至于埋到哪里,医院不干涉。

“这样的做法不太好,但医院也很无奈。”这位工作人员说,婴儿死后,一些家长扭头就走。医院联系他们,希望商讨如何处理婴儿尸体,不少家长都置之不理。

怎么处理这些无主婴儿尸体?如果去火葬场火化,“火化掉一个孩子,加上灵车接送、火化费用等,花费在千元左右。”这位工作人员说,这部分费用谁来出?

此前,关于无主婴儿尸体如何处理,国家一直没有明文规定,自然也没有这部分预算。没有资金,医院实施起来自然不太积极。

而有的医院还把太平间承包出去,个人自负盈亏,更不愿意支付这笔丧葬费。所以,个别医院就选择找人处理无主婴儿尸体。

难题

没有细则,实施难度大

“让婴儿有尊严,这样的做法肯定是对的。”对于卫生部的关于弃婴尸体如何处理的规定,不少医生表示赞同。

只是,规定过于笼统,缺乏细则。

“按照规定,婴儿死亡后,家长不愿意将孩子遗体带走,可委托医院处理。医院取得了家长委托书后,才能将尸体送到火葬场集中处理。”郑州一家三级医院医政办负责人吴明(化名)表示。

但问题是,不少家长看到婴儿死亡后,一走了之。 “这样的婴儿尸体,没有家长的委托书,我们可不敢擅自处理,”吴明说,外地有过这样的纠纷,把孩子火化了,家长又来要尸体。

吴明说,据他了解,在此情况下,一些医院的太平间里,都存着不敢处理的婴儿尸体。

“国家明确规定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将胎儿、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严禁将胎儿、婴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我们非常欢迎,但问题是,没有家长委托授权的婴儿尸体,咋处置才能避免纠纷,谁来签这个字,没有详细规定。”吴明表示,他希望国家能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

声音

对待死婴应结合民俗

我国虽有《殡葬管理条例》,但一些地方仍然保留着对死婴私自掩埋或遗弃的民俗。对于死婴的处理,应结合民俗实际,由医院与民政部门协商妥善解决。

我国目前对死胎的法律性质没有明确界定,对死胎的处理也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应该从生命伦理、医学伦理的角度,尽快确立死胎的道德地位和法律地位。

——山东大学医学伦理学研究所副所长曹永福

《也许——葬歌》

也许你真是哭得太累,

也许,也许你要睡一睡,

那叫夜鹰不要咳嗽。

蛙不要号,蝙蝠不要飞,

不许阳光拨你的眼帘,

不许清风刷上你的眉,

无论谁都不能惊醒你,

撑一伞松荫庇护你睡,

也许你听这蚯蚓翻泥,

听这小草的根须吸水,

也许你听这般的音乐

比那咒骂的人声更美;

那你先把眼皮闭紧,

我就让你睡,我让你睡,

我把黄土轻轻盖着你

我叫纸钱儿缓缓的飞。

注:这首诗是闻一多为悼念自己早夭的女儿立瑛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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