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河逃生致劫持者呛水 涉故意伤害罪被捕

发表:2010-07-25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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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讯】据扬子晚报消息,7月21日,在常州市打工的小福在上夜班的路上,被6个男子威胁着强行拉上了摩托车,途中小福跳车逃生,跳进了河里。对方有两人下河紧追,其中一人在追赶扭打中沉入河里,差点溺毙。而逃脱的小福却因此被警方以故意伤害罪拘留。

上夜班被劫持跳河逃生,扭打中劫持者呛水

小福今年刚20岁出头,在叔叔杨先生在常州同一个单位打工。杨先生称,21日晚上7点左右,小福从出租屋到单位上夜班,在路过一座桥下时,突然窜出6个大汉,他们不由分说要求小福跟他们走一趟,由于对方人多势众,小福只得答应。随后,小福被对方按在一辆摩托车的后座上。对方还威胁小福,如果不乖乖听话就挑断他的脚筋。

小福是个机灵的小子,他嘴上答应了“劫持者”们的要求,心里却一直在盘算如何逃生,趁6人分神的当头,他猛的跳下摩托车,紧跑几步,一头钻进了河里,借着从小练就的好水性,想要游过河逃生。

没想到那6个男子紧追不舍,其中两人当即就随着小福跳下河追赶,小福在前边逃,两个在追,追逃扭打中,小福成功将其中一人摁入水下,自己成功脱身。而那个被摁下去的追击者,因水性不熟,险些被淹死,后被赶来的同伴救起。此时,溺水者已经不省人事,被送往医院重症监护室急救。

警察以故意伤害罪抓走小福,及被劫持事件起因

事发第二天,警察突然登门,并将小福带走,并很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理由将小福拘留。

据杨先生回忆,事情的具体起因要从和他同租一楼的刘某丢金项链说起,前两日,与杨先生同在常州打工的堂姐夫妇二人到杨先生这里吃晚饭,晚上9点多,二人正要离开时,刘某回来了,双方见面说了几句话也就散了。谁知第二天清晨,刘某说自己的金项链丢了,并逼着他追问堂姐夫妇昨晚有没有捡到项链,因为堂姐夫妇暂时都寄住在侄子小福那里,刘某又要求杨先生带着他找到了小福。

21日18点左右,刘某等6人再次来到小福家追问金项链的下落,小福当然矢口否认。双方僵持了一会刘某6人离去。可在小福去上夜班的路上,这些人又拦下小福,并要求小福带他们去找杨先生堂姐夫妇。

那金项链真被杨先生堂姐夫妇捡到了吗?堂姐夫妇对此矢口否认,并表示刘某当晚喝酒了,说不准是他自己弄丢的。

警方、律师、小福单位负责人的看法

扬子晚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拘捕小福的常州市武进区遥观派出所,该所一位夏姓教导员介绍说,刘某的同伴报警称是小福将刘某按在水里的。刘某由于溺水已导致患急性肺炎。他表示,定性小福故意伤害的原因是刘某同伴的指认,在河里时,小福把刘某的头按在水里,而刘某确实因为溺水伤得不轻。他们正准备把小福移交刑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昨天下午,记者从常州二院重症监护室了解到,刘某已经脱离危险。同时,监护室门前一位自称姓陆的小伙子称,事发当天,是他和同伴下水拉刘某上岸的,其他都不清楚。他同时否认曾挟持小福,而警方也表示,缺乏证据,因为挟持是要暴力胁迫,但警方调查后没有发现这方面的证据。

小福所在的常州某电机配件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陈先生表示:“我的员工上班途中被人劫持,遭到威胁后,跳水逃跑,劫持者下水去追时被淹个半死,这倒成了人质的错了,这真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话!”陈先生称,小福平时就胆小,都不怎么上街,怎么可能会故意伤害对方?更何况事发当时,对方这么多人。

“这听起来就很荒唐!”常州著名律师张忠也认为,小福被六个人强行拦下,并被带上车,人身自由被限制,刘某等六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劫持人质行为,小福在被威胁后出现跳车跳河等行为也是出于逃生的本能,追击者溺水受伤也是咎由自取,即使小福在水中出现一些争斗行为也是出于本能的反抗,不存在故意伤害行为。

新闻报道后,引来大陆网友热议

网友评论:明白了:以后有人要劫持我时,我应该主动配合被劫持,同时尽量提供适当武器给劫匪,在被劫持的行动中并密切注意保护劫匪的人身安全。

网友评论:苍天啊,现实社会为何会如此的颠倒黑白?

网友评论:这要是故意伤害,就没有正当防卫了。难道任人宰割、听天由命才是良民的唯一选择?!

网友评论:死X警察无能,保护不了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不允许别人靠个人的能力进行自救。是不是当面对劫持和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的时候,只能坐地等死才可以。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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