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未达协议不得强拆(图)

发表:2010-09-19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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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学者沈岿向媒体表示:新拆迁条例已形成草案初稿,名称是:《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其中规定:双方未达成协议,不得强拆。如果颁布实施新条例,原来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肯定将被废除。

搁置了大半年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终于有了进展。2009年12月7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沈岿等五位学者提出《关于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的建议》递到全国人大常委会。

建议指出,目前实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涉嫌违宪,其内容与《宪法》、《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中保护公民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原则和具体规定存在抵触,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此进行修改,此举激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来源:法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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