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服从不正当命令(组图)

西点军校的一条新规

发表:2011-12-28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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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誉为“美国将军的摇篮”的西点军校,200多年来,在其严明的校训、军规中都写着要“无条件执行、工作无藉口”,但却鲜有人知道,近些年来,“拒绝服从不正当命令”成为了西点军校的一门道德哲学必修课。

西点军校为什么把“拒绝服从不正当命令”纳入道德哲学必修课呢?

1992年东西德统一后,著名的“柏林围墙守卫案”在柏林法庭开审。法庭上,四个曾经是柏林墙的东德守卫接受审判。辩护律师声称,这些年轻的士兵是执行命令的人,他们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

然而这一辩护并没有得到法官的认可,因为类似的辩护已有先例。早在二战后的纽伦堡审判法西斯战犯时,各国政府就达成共识:不道德的行为,不能藉口他们是奉政府的命令干出来的而求得宽恕。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藉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界线。

柏林法庭最终判决:开枪射杀人的士兵判三年半徒刑,并且不予假释。为此,主审法官发表了下面一段司法史上的经典名言:“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暴政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明知他无辜而杀他,就是有罪。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这个东西。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诸四海皆准的原则;你应该早在决定做围墙卫兵之前就知道,即使东德国家法也不能抵触那最高的良知原则。”

正是基于这类沉痛的历史教训,西点军校才把“拒绝服从不正当命令”纳入了其道德哲学必修课。也就是说,当命令与良知发生冲突时,身为军人的西点毕业生们理应选择的是后者。

在当今有某些军人和警察。他们的于此的藉口是“我在执行命令”。然而,历史上多起的判例已证明,当法律乃至命令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命令和法律并不能为其犯罪开脱罪责。

西点军校为什么把“拒绝服从不正当命令”纳入道德哲学必修课呢?其实历史早已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对当今那些迄今不明白要“拒绝服从不正当的命令”的人,请重温历史的教训,切莫把那并不久远的历史回声当做耳旁风。

来源:本文来自大陆论坛,但无法找到确切来源及作者,有了解的网友敬请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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