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时代、十年浩劫与怀旧者(下)

作者:江湖倦客 发表:2012-10-23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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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这种践踏法律、灭绝人性的情况,在“共和国”的历次政治运动中都得到了体现,尤其是十年浩劫中更是发展到了极至。在处理“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中,公安部的调查人员的调查结论是,没有找到胡风反革命集团的证据。可是时任公安部长的罗瑞卿却说:既然毛主席说他是反革命集团,那就是反革命集团吧。简直比莫须有还要莫须有。于是按照结论——反革命集团——的要求,去虚构材料,罗织罪名,于是一个精心建构的案件就成为了“事实”。57年反右,也存在着分配指标的怪现象,各地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按要求抓出一定数量的右派分子,实际上也是先拿结论,再编证据,这本身就是有悖法理的,这与自然科学的假说和猜想绝对不是一回事。

十年浩劫中的例子更是举不胜举,随手找出几例就足以令人发指。

(一)王毅《“文化大革命”野蛮性和残酷性的文化根源》1966年8月26日,大兴县公安局召开局务会议,传达了谢富治在市公安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一从此斗打、乱杀事件日益严重,由开始时斗打个别“表现不好”的“四类分子”发展到斗打一般的“四类分子”;由一个大队消灭一两个、两三个“尖子”,发展到一个大队一下子打死十来个甚至几十个;由开始打杀“四类分子”本人,发展到乱杀家属子女和有一般问题的人,最后发展到全家被杀绝。自8月27日至9月1日,该县的13个公社48个大队先后杀害“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共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仅38天。有22户被杀绝。又如在“文革”中,广西许多地方流行在光大化日之下脔割肢解“牛鬼蛇神”等活人,然后煮熟分食的最野蛮暴行。仅在广西武宣县被吃者就达一百几十人。其中被吃肉后砍头的一人,挖心肝的56人,割生殖器的13人,全部吃光(连脚底板都被吃光)的18人,活割生剖的7人。在武宣县武宣中学,甚至出现了大批学生批斗完老师、校长之后,在校园内就地架起简易炉灶,将他们剖腹脔割、煮熟分食的惨剧。吴树芳老师在批斗中被打死后,肝被烘烤药用。(文见《北京文学》1998年9期)。

(二)刘烨园《托咐》1967年10月,某大队两天内集体坑杀76人;同年11月,某县民兵枪杀69人;1968年7月,某军分区调动八县两矿一厂一郊武装人员进攻某群众组织,打死146人;同月,某县以“群众专政”为名杀死3681人,使176户全家灭绝,占全县“文革”中死亡人数93%;同年8月,军队和某群众组织攻打另一群众组织,据不完全统计,仅此一战打死1342人,俘虏8945人。走到某照相馆门口,仍不解很,光天化日之下,又随意枪杀其中26人;还是这个月,军队联合十县及多家兵工厂的武装人员,一次围剿某县群众组织就抓捕一万余人(当时全县人口十万人左右),枪杀1016人……;全县86个大队81个杀了人……此类事件,不堪枚举!我曾略做统计.成批杀人之事,各县市皆有。几十年后平反,证明几万冤魂全系无辜被害!而杀人手段之残忍,诸如挖肝取心、活割生殖器官烹食之类,若非官方文件所载,当事人供认不讳,即使我等亲见其地杀戮之烈者,亦难信之。而这还仅为我当年所生活的一个省的现实(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之一角)仅为干瘦的历史线条。最有思考价值的活生生的场景,其深处不知要复杂多少万倍,但恐怕是再也难以复原了。

(三)胡平《中国的眸子》及摩罗《自由的歌谣》在1968年“三查”运动中,江西瑞金县的一个公社将预先选定的“三查”对象集中起来,要他们去山上挖树洞。横多少米宽多少米均有严格要求。可树洞不挨在一起,疏疏朗朗,以至谁也看不见谁。挖好洞后,便向看押者报告。未等讲完,报告者便被一顿铁锄砸死,推进洞里埋掉了事。事后,公社“三查”领导小组负责人说;“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阶级敌人总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我们活学活用了,阶级敌人也得给自己准备坟墓。”顷刻间此县杀人达三百多名。此间相邻的兴国县也不落后。革命干部奋勇杀人达二百七十余名。其中十几个人死得特别可悲可叹。某公社抓来十几位阶级敌人,他们分别是五类分子的子女,反革命组织的司令、副司令、参谋长、组织部长等。不难想见,所有这些职务决不是他们自己任命的,而是革命干部出于镇压阶级敌人的需要予以任命的。这十几个人被结结实实地捆在公社大院的树上,准备杀掉。这时县里来人通知说,必须停止随意杀人的风气。公社的小人物正准备给这些阶级敌人松绑,公社三查领导小组负责人此时端杯茶水,慢悠悠地从屋里荡出来,环视了一下现场,又慢悠悠地说:“既然绑来了,放也麻烦。反正明天就不杀了,今天还是杀了吧。”这十几条人命就这样断送了。正是在这样的时代氛围之中,正是在这样的精神背景之下,出现了李九莲、钟海源、黎莲、遇罗克、张志新、林昭等等许多政治“犯”的悲剧。江西籍的女政治“犯”李九莲极刑后曝尸荒野,被精神病人割去乳房和阴部。她的同案殉难者钟海源的遭遇更为令人发指。为了满足当时一位高级军官的儿子的植肾需要(让他多活二十天或一周),当局决定给钟海源进行活体取肾。押赴刑场前当局给钟海源注射了三剂特种药剂,“可那针管不是玻璃的而是金属的,又粗又长,像是兽医给体硕皮厚的牛马使的。……那军人过来了,掀起钟海源的衣襟,在她腰部两侧各打了一针。又要我让了让在她的臀部上打了一针。这一针就是隔着几层裤子戳进去的。……虽然我穿的是一件棉衣,可还是明显感到她因为全身揪痛而发出的剧烈颤抖。当最后一针戳进去时,猝然之中我甚至听见了她体内的某种异响……”为了制造执刑已毕的假象,当局需要对她开枪,但又不能打死。于是就对非关键部位(不是左胸而是右胸)开了一枪,以便及时取出活肾。“砰的一响,我看到她恍如被电击中似的弹跳了一下,可未等尘埃落定,她的身子就被一片白大褂给淹没了。扑上来的是三、四个军医。解下钟海源胸前的大牌子,就往车篷里送。……车篷架子上吊着一个简易的手术台;……它是U形的,血水顺着两头泻成了鲜亮的雨幕,刑场上弥漫开一股浓浓的血腥气。……血水愈加密集了,不但溢满了车底板,还嘀滴答答地溅落在地上……也许车厢里滑得实在难以移步,一位五六十岁的老军医,拿起一个拖把去揩底板上的血水,揩几下,又哗哗地挤进一个红色的塑料桶里。约盛了半桶,他跳下车,拎起它走到池塘边,将血水倒进了塘里,不一会,整口塘全染红了……车篷里的“手术”终于完了……尸体丢在地上,刚好脸朝天,半边脸没有了,另半边也只有一堆模糊血肉之中的白森森骨头……

(四)金石开《历史的代价——文革死亡档案》中《黎莲》一文中国大地出版社1993年版、摩罗《自由的歌谣》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9年。跟李九莲一样,她也是一个中学生。她的青春像李九莲一样美丽,她的名字跟李九莲的一样富于诗意。她叫黎莲。她的故事和遭遇跟李九莲(一案)竟然如此相似,以致于时隔二十多年,人们一直分不清她们谁是谁。我多次看到人们匆匆地在文字中夹杂着这样一个名字—一黎九莲,这十有八九是把这两位都被自己的男友出卖然后又都被无辜杀害的年轻女性混为一个人了。她们的主要区别在于,黎莲早在1970年就被处决,那一年她才18岁,还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如果还要找出什么区别来,那就是18岁的中学生黎莲所遭遇到的行刑方式更加惨无人道。“那是一个黑云低垂、大雨滂论的日子。为了避免劫刑场的可能性,黎莲被秘密拖去另一个城市执刑。囚车快到这个城市时。一辆救护车跟了上来。刚贴近,两辆车都停了。两名穿白大褂的人跳下救护车,匆匆爬上了囚车。囚车里,四个人高马大的武装警察一下将黎莲扳转身,脸和身子紧贴车壁上。衣背往上一撸,来不及使用麻醉药,一把锋光闪闪的手术刀就在她的右腰处划开了一个巴掌大的口子。……没几下,一个滴着殷红鲜血的肾,泼剌剌地落在洁白的瓷盘上。……犹如那是一个灶眼,匆匆地往里面塞进一些药棉、纱布。同样来不及缝合,也没有想到要给一个十几分钟后就得跌扑在黄土泥浆上的犯人作缝合。……那血如汩汩的小溪无声地从纱布、药棉里渗透出来,从她的上衣里渗透出来,染红了囚车的甲板……”而在一家医院的手术室里,一个奄奄一息的“革命干部”正在等着种植这颗从血泊中掠夺来的肾。

(五)李相《五人死于红卫兵之手——北京大红罗厂南巷20号骇人一幕》文见《南方周末》2000年3月31日第10版。33年前,居住在北京大红罗厂南巷20号的黄炜班一家五口死于红卫兵的木棍,几乎灭门,至今不知魂归何处。起因是租住黄家房屋的姜某,怀疑黄家“转移财产”,于是报告了片警罗某,罗某即通知他在38中就读的弟弟,带红卫兵血洗了黄家。……这一天(1966年8月28日),在罗某带领下红卫兵继续抄家。黄瑞五(黄炜班弟弟)把衣柜钥匙交给了他们。他们搜出了几粒子弹壳。这子弹壳是黄瑞五小时侯随父母在开滦煤矿居住时捡到的。……红卫兵命令黄瑞五交代子弹的来历,他如实说明。红卫兵哪里信他的“谎言”,首先对其进行抽打,血腥由此开始。抽打解决不了问题,红卫兵就转移对象,叫出了随黄家生活12年,当时三十几岁的独身男佣。男佣出身不好……红卫兵的逻辑是,出身不好,就是“逃亡地主”,是“逃亡地主”,就要变天;现在又搜出了子弹,有子弹就必然有枪……无情的皮带、棍棒雨点般落在他的身上。……打完了两个男人,红卫兵给这三个女人扣上了“窝藏逃亡地主”的罪名……他们命令黄炜班打自己的母亲陈玉润。黄炜班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悲愤,她突然喊:不要打人!一句话激怒了红卫兵:“不打你妈,我们就打你!”他们一边骂一边抽打黄炜班。8月正是北京最热的时节。黄家人在烈日下惨遭红卫兵毒打,衣服打飞了,几个人血肉模糊地躺在院子中央……当天,黄炜班、黄瑞五、男佣相继停止了呼吸。两天以后,黄母陈玉润死去……几天以后,80岁的李秀蓉(陈玉润母)也死去。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每次我看到这样的文字,都抑制不住内心的颤抖,即使现在,我在江南郁热的天气里,独坐桌前,扫描和校对这些引文时,仍然感到一阵阵阴冷掠过脊背。我实在无话可说。

三、毛时代是一个临深履薄、人人自危的时代。当年,一位长我几岁的学兄,在上学的路上路过一座小桥,随口即兴唱起了经他改动的流行歌曲,把林副统帅的名句“大海航行靠舵手”唱成了“大海航行靠边走”,于是就“有幸”成为了“现行反革命”。须知他也仅仅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啊!这种昨天还是红卫兵小将,今天就成了阶级敌人的故事太多了。周厉王时代,人们还可以用沉默不语“道路以目”来远灾避祸,可是在“文革”时代,人们连沉默的权利也没有了。按照革命的逻辑,内心深处的反动思想,比实际行动更要不得。相互见面,打招呼的语言,从“吃饭了吗”和“你好”变成了领袖的语录。中国人都知道言多必失这一古训,所以领袖的语录就成了任何人都必修而且绝对要精熟的内容,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文革研究者徐友渔说:“‘文革’是一场极其复杂和特殊的政治运动,其间波诡云谲,潮流反复多变。除了‘中央文革小组’中一小撮核心人物之外,几乎没有贯穿始终的‘左派’。‘昨日座上宾,今日阶下囚’;今天用你打他,明天又用他打你,这个阶段一些人是天之骄子、革命闯将,下个阶段就成了‘革命的绊脚石’,‘右倾复辟的急先锋’,因此‘文革’的积极参与者几乎无例外地具有两重性,一段时间属于被整的人群,另一段时间厕身于整人的队伍。”福祸相依的道理在这里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

当然,十年中实际上是存在着以整人为主还是以被整为主的区别,但我以为,只要不是有命案在身,罪大恶极,我们现在确实没有必要再去追究什么人在哪一阶段是顺水顺风的了。我只是想说,那是一个悲剧时代,是一个整个民族陷入了一场空前的政治疯狂的时代,也是一个临深履薄、人人自危的时代。对此,毛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发动“文化大革命”的动机,就是要干掉刘少奇和其他敢于公然“骂娘”的军事统帅,以挽回大权旁落的颓势),林彪、康生、江青、张春桥等人更是罪不容诛(他们的基本原则是拉大旗,作虎皮,在毛的大树下寻找一片绿荫。更进一步的打算是相机取而代之,实行新的权力垄断和权力分配)。其余呢,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邓小平等等通常被我们称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人难道就一点责任都没有(尤其是周,本人手头就有一份“文革”时批陶铸的材料,黑纸白字记载得清清楚楚,周的陈词也是极为慷慨的。都知道他是不倒翁,做到这一点不需要出卖原则、立场?)?我们整个民族,每一个那个时代过来的人难道真的就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徐友渔说:“‘文革’中年轻的积极分子在反思时,最爱说的就是自己当初的理想主义。不错,虚幻的政治理想确实是令人迷狂的原因,但如果没有私利、野心、内心野蛮的冲动,为了邀功得宠而抛弃自尊与常识,‘文革’中不知会少多少血腥暴行和指鹿为马的笑话。”(见《忏悔是绝对必要的》,原载《南方周末》2000.6.2.23版))基督教义认为:人生来就是带着原罪的,生命的意义就在于赎罪。难道就是针对现代中国人说的?荀子的性恶观点难道不是在20世纪的中国又一次得到了验证?

也有人认为,毛在入主中南海之前,是正义和真理的化身。只是在反右和“文革”中才犯了错误。我并不认为,应该把谁“一棍子打死”,至少毛是一个天才(“林副统帅语”)的、成熟且成功的政治家(政客?)。我只是想,通过对历史问题的反思,能够尽可能地达到接近真实,进而廓清人们——至少我本人——对问题的一些模糊认识。

循着历史,我们不妨走进硝烟弥漫的战争年代。其实,仔细考察毛的发展历史,我们不难得出结论,支撑着毛的思想框架的基石,的确是“斗争哲学”,用毛自己的话说就是:“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事实上,他除了与天斗,与地斗,与公开的敌人斗之外,他更善于与同一阵营里的异己斗,与权力场上的绊脚石斗,与敢于和有资格在群众影响上能和自己抗衡的人斗。

当年的陕北,几乎人人都知道“陕北出了个刘志丹”,刘志丹在陕北已经很有根基。当疲于奔命的中央红军,冲破重围,于35年10月,损失惨重地到达陕北时,刘志丹并没有从个人的利益考虑问题,而是欣然接纳了中央红军。当时的情形是,虽然在原则上,刘志丹应该受中央的统辖,但是刘以逸待劳,且有足够的群众基础,其实力肯定是超过了中央(很容易使人想起刘邦和韩信的旧事)。假如刘志丹从一己之私利出发,与党中央分庭抗礼的话,那么中国革命的命运还真的很难说。中央红军是到了陕北之后,才得到了彻底恢复和休整的时机。可是在不久之后(36年4月)的战斗中,刘志丹却不幸遇难。子弹不是来自对面,而是来自身后。前不久,笔者的一位朋友去了延安,其间专门就此问题请教了延安党史馆的同志。回答是,子弹是刘志丹的警卫员射出的,该警卫员是原中央红军的人,事发后即被枪毙。没有其他任何有力的证据,但是我想,我们的基本思路应该是,该警卫员背后有指使者,指使者应该是刘志丹死难的最大的最直接的受益者。受益者要么是敌人一方(中央红军转战二万五千里,刘志丹率部刚到中阳县,出身中央红军的警卫员就被敌人买通,而且亡命一搏,似乎与理难通),要么是“自己人”。

1940年10月黄桥一役,陈毅率部歼敌一万五千余,自己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个故事一直被传为佳话,战前的棋局、黄桥烧饼等也因之闻名。事实上,陈毅在战前并没有多少胜算,所以他要求调集当时正在江阴休整的老六团渡江增援,因为他预测,凭自己的力量只能坚持27小时。但中央军委下了死命令:老六团原地待命,任何人不得调动!倒是同是出于华东区的谭震林违抗军令,派了一个营多的兵力,援之以手,方见患难中的英雄本色。中央军委为什么弃陈部于不顾?还有,张国焘为什么脱离中央?皖南事变到底还有什么内幕?后来的高岗为什么要自杀?彭德怀、刘少奇因为什么不得善终?……功高震主,必生祸端?伴君如伴虎?

很赞赏美国人的提法:要像防备强盗一样地防备官员。这种说法当然也包括元首。否则克林顿的一点桃色新闻,怎么就会引起轩然大波?怎么就会有人始终不依不饶?而我们的提法一直是,××是人民的大救星,××万岁。从探究和钩沉历史的角度讲,这至少是人为地增加了评价历史人物的难度,有些问题可能就会永无答案了。

网络上,有网友说,要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待“文革”,意思是“文革”有坏处,也有好处。这是对“一分为二”这个简单的哲学道理的一种庸俗的理解。如此说来,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也要一分为二地看待?爱滋病也要一分为二地看待?使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应该是在具体、客观的前提下。比如爱滋病,需要肯定的是什么呢?应该肯定它是一个“反面教材”(这个词语毛泽东用过),它告诉我们,一定要远离爱滋病,否则性命不保。你总不会理解成爱滋病使好人灭亡的同时,也消灭了一些罪恶的生命,所以说它有利有弊吧?实际上,“文化大革命”的好处是,它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警戒的标志:此路不通!

也有的网友说:“文化大革命”就算别的都错了,反封建不错。天啊!难道真有人认为,毁弃大量的古建筑、文物,焚书和消灭一批知识分子就是反封建吗?第一,须知封建文化和封建时代的文化是两个概念,封建思想和封建时代的思想也是两个概念。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种认识远远地超过了我们今天很大一部分人的认识。黄宗羲说:“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这难道不是民主的先声?整个一部中国文化史,有两千年处在封建时代,难道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精粹?难道都应该打倒重来?难道用暴力文化取代温文尔雅的孔孟思想就真应该成为一种理想?第二,须知专制集权和个人崇拜就是最典型的封建特征。最具封建特色的“万岁”一词,被我们不加修饰地沿用了许多年(竟然没想想用“亿岁”岂不更好)。“文革”中的基本思想,实际上就是封建思想、斯大林暴政和毛权术的结合。

我们千万不要再沉迷于政治幻想中了!千万不要再沉迷于对偶像的极端崇拜中了!相信自己,相信未来,不要相信“他是人民的大救星”(《东方红》),而应该相信“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国际歌》)!

(全文完)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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