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家庭农场”的“阳谋”

作者:王国行 发表:2013-02-2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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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弄清楚中共“家庭农场”、“承包大户”的背后究竟蕴藏着什么?最好我们先回顾一下中共建政以来的所谓的“土地政策”。

起初,中共欺骗农民“打天下”的时候,向他们承诺:“耕者有其田”。建政后,土地分给农民没有几年,又以“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等名义把他们的土地收了,搞“大跃进”、“吃食堂”,人为原因直接造成了几千万民众的饿死。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左右,实行“家庭承包”,这个时候农民的温饱才有了一定的保障。

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而“集体所有制”是“全民所有制”的一种形式,说白了,就是中共所有。玩了那么多的花样,只有一个结果:中共象玩魔术一样把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掌握到了手中。对不少农民来说,他们实际上并不清楚,所拥有的仅仅是“承包权”,而不是所有权。

下边分项讨论:

(一)中共应该把所有权还给农民

官媒声称,一号文件核心是保障农民利益。如果真是那样,就应该要所有权还给农民。从道义上说,这本来是中共的承诺,否则,农民实质上就是“农奴”。

从经济学的规律上讲,把土地的所有权还给农民,让土地能够自由的流通、流转、租借、买卖以至于自主决定的用途,这才能充分发挥它的价值,从而对经济发展带来益处。

(二)中共“家庭农场”的本质

它的本质是中共是“地主”,“家庭农场”等是他们的“打工者”,土地的收益归中共所有。原来的“家庭承包制”,集体(村、组)内的任何农民都可以承包一份,而在集体外的人很难承包到。

目前的“承包大户”基本是“转包”,就是再从农民的手中转包过来。那就要付“转包费”,这加大了“承包大户”经营的成本。

“一号文件”提出要审查“农民承包的资格”,就是要剥夺大部分农民的“承包权”,为了扫除“家庭农场”、“大户承包”的障碍。如果真的实施,那就把农村的土地和所谓的“农民”彻底剥离,他们既没有所有权,就连可怜的“家庭承包权”也被剥夺。

(三)“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和“家庭农场”的一系列阳谋

所谓的“新农村建设”、“城镇化”把农民的住宅集中一处,甚至强行上楼,腾出土地,目地就是为了下一步,剥夺他们和土地的联系,“家庭农场”不过更进一步罢了。

“家庭农场”真的实施,对中共还有如下好处:

首先,在偏远农村中共加强了对土地的控制,增加了土地的收益。

其次,在城市郊区的农村土地,更加易于控制,也更容易改变土地的用途,利于所谓的“开发、增值”,卖给民众。

正如美国南卡罗来纳大学艾肯商学院教授谢田分析的那样,如果“家庭农场”的运作模式和未来10年对中国农业的4万亿投资,最终的受益者不是农民,而是当前新的权贵阶层;未来大量的中国农民很可能将会像90年代的城市下岗工人一样,没有其他谋生手段,并且一无所有。

正象如今血腥的城市拆迁一样,所谓的“家庭农场”要把大陆大量的农民逼上绝路。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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