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公安局,李俊开什么玩笑?

作者:姜维平 发表:2013-03-06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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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网友读了我发表的文章,对我说,重庆民企老板李俊起诉公安局,有什么用?法院能受理吗?受理了能胜诉吗?薄熙来,王立军倒了,孙政才还在,黄奇帆还是市长,陈江渝不是共产党员吗?开“神马”国际玩笑,你老姜就是有一颗童心啊,幼稚得可爱。这一观点代表了很多人的意见,但流亡海外的李俊不这么认为,他说,我起诉重庆公安局,不是针对陈江渝为代表的现在的沙坪坝分局,而是王立军及其死党绑架的以前的公安局,也就是起诉的是“过去式”,希望却在“未来式”,如果没有胡温习李,国际舆论压力再大,你老姜写得再好,我的俊峰集团也得被王立军的关系企业迈瑞公司没收,“吞鲨”啊。我起诉它,不在赢不赢,而是敢不敢,我一是表明支持习近平提出的“依法治国”理念,二是显示我对薄王唱红“黑打”,徇私枉法的痛恨,三是给自己及全国的民企描绘一个理想,总之,结果不重要,过程才悲壮,理想鼓舞人。

我很赞成李俊的观点,虽然至今两年多,彼此没有见过面,但经常电话海聊,有时聊着聊着,我就累得睡着了,下次提起,他笑过也不在意,我渐渐地读懂了他,概括就四个字:大气而精明。现在,他敢于起诉重庆的公安局,还能通过电话直接指挥自己的企业,把一个烂摊子整得井然有序,真的很佩服,他从一个转业兵和承包加油站的小老板,成为拥有45亿资产的大富豪,被薄熙来,王立军整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却在两年后起死回生,破镜重圆,又知名天下,众人瞩目,使俊峰成为目前全世界最有名的中国民企,确实是因祸得福。试问,王健林有500亿,但他有李俊的形象与气节吗?陈光标,用亿元现金垒山吸引眼球,有俊峰的广告效应吗?如今,起诉沙坪坝公安局又是一着高棋,一个分界线,他要人们检验官员“依法治国”的承诺的真实性,也显示由此告别黑打的阴影,勇敢地面对未来的决心,更使俊峰站到历史的交叉点上。

毫无疑问,习李接班,发表了许多鼓舞人心的讲话,也做了一些亲民的举动,但远远不够,你说薄熙来,王立军,“四大金刚”徇私枉法,为什么他们绑架公检法构陷的冤狱,不能正名?不能平反?不能在官媒公布事实?你说,你不否定毛泽东,但他说,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那么,为什么还要保留“敌人”制造的数以千计的冤假错案?为什么张德江悄悄地为数以千计的涉及民警的冤案平反,速度又快,人员又多,名声又大,但对640个涉及李俊,黎强,彭治民,曾智强等人的案子,却装聋作哑,久拖不理呢?难道平反冤案,也要搞特权吗?胡耀邦当年可不是这么干的。没有胡耀邦,连薄一波都在监狱里呢,你薄熙来算个啥?没有文字狱,你习仲勋还不得在车上带牌子游街啊?所以,别等了,抓住李俊提供的契机,撕开专制的一个口子,把沙坪坝公安局送上法庭,民告官取胜,举世皆惊,这样一来,中共不但不会垮台,还能维持几年呢,否则,等到民众处处无冤可诉之处,就是统治者的大厦摇摇欲坠之时了。

不过,习近平也好,孙政才也罢,都是抓大政方针的,未必方便直接插手重庆民告官的一起具体的案件,关键在重庆高院或中院的领导,2月28日,重庆俊峰置业有限公司法人罗皓,代表李俊起诉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分局,李庄以委托代理人和该公司副总经理的身份进入角色,他派出的两名律师已先后到达重庆高院和一中院,虽然受到相关人员的热情接待,但高院没有接受申诉状,而中院人员只是留下了文字材料,他们说,需要等待上级指示才能决定是否受理此案。对此,有网友回答得好:重庆仍没有摆脱薄熙来王立军的思维惯性,即便是本职工作内的事情也要先请示上级,上级同意立案就立案,上级不同意立案就不许立案,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不重要的,上级领导的话绝对比法律重要。我认为这真是一针见血啊。

那么,重庆的司法界的官员在想什么呢?我认为有三种人,一种是薄王的余党,在薄当政时,得到了一些好处,比如,黑打抢钱,暗渡陈仓,王抢“大蛋糕”,他们分得一点奶酪,也很满意,象李俊的奔驰汽车被扣押过,返还时里边有的配件都没了,还不是被分赃的人顺手牵羊了吗,类似这样的人不少,他们当然不愿意给人家平反;二是自身没有个人私利,但历次运动整怕了,动辄翻云覆雨的,昨是今非,无数适从,信息又不透明,担心授人以柄,最保险的办法是等上级指示;三是唯我独尊,死不认错,明明知道樊奇航是冤死的,曾智强是彭治民的陪绑,但怕一旦平反,影响公安局的形象,说是与薄王切割,但骨头连着筋,如何割得清?总之,一句话,党管政法,一言九鼎,法官不独立,不职业化,没有人事和待遇的保障,你说,不等上级发话,怎么办?

这就给我们提出一个老问题:不改旗易帜,但红旗下面笼罩的司法阴影怎么办,要我说,中国的访民的问题千千万,最初都是吏治不清,司法不公造成的,像李俊这样的,你法院不受理,他只有信访,信访“泥牛入海无消息”,只有派人去市委,本地不理去北京,地方不理去中央,写文章申冤,无处发表,到京城喊冤,驻京办抓你,游行无场所,讲理没地方,访民怎么能不聚众闹事,闹大了就成了“六四”,“六五”或者“六六”啊,因此,社会要合谐,统治者必得高度重视民众的诉求,不满有地方发泄,不公有法院裁判,问题根除在基层,前不久,政治局开会专门研究“依法治国”的事,这表明习李一班人已达成共识,但是没有具体的办法,连真正的分权措施都没有,怎样落实呢?

无疑地,习近平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不想放弃一党执政,只是想靠教育,引导和警示,震慑而逼迫地方官员自觉地按《宪法》办事,但《宪法》写着言论自由,还可以游行呢,下边的人不理,怎么办啊。我忽发奇想,是否可以把公安局还归政府管,但检察院归政协管,法院归人大管,这样形成中国特色的三权分立,互相制约,但问题又来了,政府,人大,政协的领导不仅大部分都是党员,而且轮流着走马灯,根子上还是一家,除非规定只有无党派人士可以在公检法领域任职才有戏。假如真正司法独立了,法官可以凭原则和良心判案,既不会出现王立军,也不会让薄熙来案云山雾罩的,既不会逼得李俊四处逃窜,也不会出现如今民告官的窘境,节约了多少白白耗费的民脂民膏啊。建国以来的冤假错案累积了多少啊,教训还少吗,中南海高层不能再犹豫徘徊了。

还是容傻得可爱的书生进一言吧:李俊开得不是国际玩笑,中国的问题很简单,必得向人类共有的权利制衡司法模式看齐,没有别的路可走,这里仅举一例,我2009年来加拿大,一次通过考取了G2和G牌,没找关系,也不必请客送礼,几乎每天驾车外出,四年多来从未有警察拦车检查,也没有人罚我一次,因为我照章行驶,警察如有违纪,可以去法院控告他,听朋友说,他们被处罚后告过,有赢有输的,但每次都有收获,比如,至少可以少罚点,为什么法官相对公正?原来他们是专业的,独立的,与党派无关,加拿大能做到,为什么中国做不到,为什么中国只学白求恩,不学人家司法独立?为什么公安局可以违法,扣押和追缴民企的合法财产,而李俊不可以控告,不可以胜诉?谁在开国际玩笑?

2013年3月6日于多伦多大学梅西学院。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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