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城管倒下,能有千万个城管站起来吗?

作者:赣能向天笑 发表:2013-03-29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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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如果他是人民英雄,不用组织学习,人民会缅怀他;如果他是人民公敌,再组织学习也无用,人民会唾弃他。

据报道,3月16日上午,湖北省英山县城管执法局城东执法大队队长段金寅在带领队员制止违章建筑施工时,被当事人用锄头击中头部死亡。为了避免产生歧义,笔者将官方报道原文复制如下:

当日9时许,34岁的段金寅率队友前往辖区巡查发现小米畈村村民熊某正在小区入口施工建房。得知熊某建房未办理审批手续,执法人员当即上前下达了停止建设通知书,熊某的儿子在停建通知书上签了字,承诺马上停工。当段和队友返程时,发现该房施工依旧,遂再次上前阻止,熊某及家人企图阻挠,并以“有人打架”为由报警。民警到现场后,批评了熊某报假警的行为,并劝其配合城管队员执行公务。就在执法人员准备拆除违建房时,熊某的儿子突然捡起一块砖头欲砸向执法人员,被周围人员及时拦住。不想,当段金寅站在一边耐心劝说熊某的儿子,熊某突然举起锄头,击中段金寅的头部。段金寅当即倒地,被送往医院抢救,目前,已经死亡。

这里笔者有2个疑问:

1、熊某为什么要报警?从上文可以看出,熊某既然是违法,他本应理亏,理亏则会心虚。可熊某居然理直气壮地报了警,这岂非滑天下之大稽?
显然,熊某认为自己站得住理,希望警察来主持公道。但没想到的是警察批评他是报假警,这让熊某始料未及,失望变成了绝望。

2、段金寅及其同事果真是文明执法吗?网上有一段熊某用锄头砸死段金寅的视频,但无法证明此前城管们有没有动手打人。因为熊某报警的理由是“打架”,城管究竟打了人没有?如果动了手,则是激化矛盾的一个很重要的诱因。

而且笔者反复观看视频,发现几名城管围住熊某儿子,踩踏地上一件物品,熊某儿子想去捡起,被城管们推攘,矛盾瞬间爆发,熊某举锄头敲中段金寅头部。

从录相中我们还可以看出,熊某并非拿锄头做好了行凶准备,而是在一边干活,不存在蓄意,不是有预谋。

好了,案情先分析到这里。这件事无论对段金寅还是熊某而言,都是一个悲剧,值得我们反省,但接下来的事情更需要我们深思。

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引起网友热议。笔者稍微统计了一下,超过9成的网友称大快人心,老农杀城管是为民除害。

另一方面,湖北省各级政府也紧急行动起来。英山县委在全县开展了向段金寅学习活动,称段是优秀士兵、优秀共产党员,坚持原则、一身正气、爱岗敬业、一心为公、舍身忘我、任劳任怨……湖北省住建厅也将在全省住建系统开展学习段金寅活动,湖北省市县三级政府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依法从重从快从严处理涉案犯罪嫌疑人。

中国有法律吗?法律是公平的吗?在法庭还未审理时,省市县领导就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从重从严从快处理犯罪嫌疑人,这算不算用权力干涉法律?这里,我们看不到嫌疑人的半点说辞,连辩护的机会都没有,这算什么狗屁法律?

城管段金寅成了“英雄”——政府文件中的“英雄”,也成了恶魔——百姓心中的恶魔。由此可以看出,我们的政府与人民离心离德到了何种地步?

那么,“英雄”段金寅倒下去了,通过湖北省各级政府组织的声势浩大的学习活动,会不会有千万个城管被其人格感召而勇敢地站出来呢?很难说。城管声名狼藉已不是一年两年的事了,在暴力执法与抗暴过程中,这些年全国已有多名城管丧命。即使政府再给他们戴光环、发荣誉证书,也难以在道德上站得住脚。

城管这支队伍的组成基本上还是来自寻常百姓人家。水可载舟,水亦可覆舟。缺乏广泛的民意支撑,即便政府再发奖金,再表彰,再组织学习,我相信,那些城管队员们迟早会回归本性,不再充当政府的打手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天涯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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