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加拿大打工偷窃6800元 面临遣返

发表:2017-03-02 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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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7年3月2日讯】来自中国大陆的留学生宋女士,在加拿大打工期间,因监守自盗公司6800加元而被判刑,同时面临被遣返中国大陆的命运。宋女士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面对遣返追悔莫及。

假装退货 盗取6800加元

据了解,22岁的宋女士来加拿大6年了。她刚开始在亚伯塔北部理工学院(NAIT)读书,随后取得商业法文凭。她获得临时工签后,从2015年12月起在亚伯塔省大型商场Hudson’s Bay当销售员。

宋女士工作一个月多后,商场内部审计部门发现宋篡改产品编码,假装退货,再把退款汇回到她自己的储蓄卡与信用卡里。宋后来承认,她在两个月内一共假装退货16次,盗取公司6,800加元。

面临遣返后悔莫及

宋女士父母多年前离异,她与姐姐都曾在加拿大留学,母亲承担了姐妹两人的所有开支,包括学费与房租。

法庭在审理中对这位女留学生进行了心理评估,心理医生Dr.Martin称,宋女士偷窃的动机是为了支付租金和生活开支,减轻母亲的负担。她说,宋女士在第一次和她见面时就表现出“明显的痛苦、懊悔、泪流满面、身体发抖及恐惧,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

这位女留学生害怕被遣返回中国,因为她在中国已经没有家人。她此前没有犯罪纪录,她的母亲出面偿还了盗取的金额。

但法官F.K.MacDonald认为,这种盗窃需要一些操纵系统的技巧,这属于有计划的重复犯罪行为,而且金额达到6,800加元,不属于小罪。

另据移民律师Bjorn Harsanyi提供的建议书,这位女留学生在加拿大持临时工作签证,既不是永久居民,也不是公民,根据《移民和难民法》,在加拿大有任何“可公诉”的违法行为,一旦定罪,将被取消工签,不能留在加拿大,要被驱逐出境。

法官在综合考虑了在家服刑与有条件释放的类似案例和依据后,分析了女留学生的具体情况,最后判其6个月在家里服刑,刑满后并将被驱逐。



责任编辑:楚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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