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教唆泄密案一审无罪(图)

发表:2017-03-28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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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接受媒体采访(视频截图)
马英九接受媒体采访(视频截图)

【看中国2017年3月28日讯】台湾中央社3月28日报道,台湾前总统马英九涉嫌泄密、诽谤案件在台北一审被判无罪。

3月14日,马英九被指控违反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个资法和刑法泄密罪而提起公诉。

台湾民进党立委柯建铭指控马英九在特侦组侦办司法关说案时涉嫌泄密、加重诽谤罪,因而提起自诉。

台北地方法院庭长廖建瑜称,在有关柯建铭自诉内容、证人证词中,都无法确认2013年9月1日凌晨的通话中,马英九有向黄世铭提供任何相关机密资料信息,因此泄密罪无法成立。

依照大法官释字第509号,诽谤应是出于“真实恶意”为准则,马英九在事件之后在记者会发表评论与公共利益有关,主观上并无蓄意诽谤。因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加之宪法保障政治性言论,因此马英九行为没有触犯加重诽谤罪。

廖建瑜称,柯建铭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实马英九的以上两项罪名,因此,马英九被判无罪。

马英九教唆泄密案是源于台湾最高检特别侦查组2013年查办民进党立委柯建铭、国民党前立法院长王金平疑涉关说案件。此案没有侦查结束前,前台湾检察总长黄世铭连续在2013年8月31日、9月1日向马英九汇报,马英九指示黄世铭在9月4日向前行政院长江宜桦、前总统府副秘书长罗智强报告,此事件后来发展成马英九、王金平国民党“九月政争”。

2014年3月21日,黄世铭因违反通讯保障及监察法及刑法泄密罪,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处1年2个月监禁。黄世铭随即发表辞职声明,4月3日获准辞职。2015年2月12日,台湾高等法院裁决黄世铭获刑1年3个月监禁。



责任编辑:鲁宇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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