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微博)
【看中国2019年3月14日讯】(看中国记者黎小葵综合报导)台湾艺人大S(徐熙媛)婆婆、大陆知名餐厅俏江南创办人张兰,因其股份公司未依香港规定申报资产,法官认为她藐视法庭,判她一年有期徒刑,并发出拘捕令。消息在大陆引发广泛讨论,张兰就此13日作出回应。
传大S婆婆被判入狱 张兰 :我在赏花
香港《明报》先前报导张兰被人索赔2.8亿美元,法院因此冻结她约5000万美元资产,同时命她凡超过50万元港币财产都需照实申报,虽然后来张兰申报名下公司所持股份、车产、美金存款等,共128万美元财产,但告诉人质疑她有所隐匿,未确实申报禁制令范围内所有资产。
此外,由于案件判刑当天,张兰没有到场,律师也没帮她求情,法官认定张兰故意并有计划地违抗法院命令,即便她有多次补救机会仍选择不申报,认为她没有悔意、情节严重,因此判刑张兰1年有期徒刑,并下令拘捕她到案。
针对港媒上述报导,现年60岁的张兰,3月13日早上在微信上载一张赏花照片,声称:“今早正赏花,突然收到娱乐媒体造谣。我只能淡淡的一笑了知。”随后张兰接受大陆媒体访问时也称,“自己在家待得好好的,从没听说过这个消息。”
对此,汪小菲也替母亲发声,表示稍早爆料都是“不实报导”,但他也透露目前确实“还剩一关”未过。
张兰在北京律师陈若剑则发表声澄清,事件源自2017年3月15日,私募基金CVC旗下公司,向香港高等法院对张兰提出5项藐视法庭的指控,高院在去年3月14日作出判决,驳回CVC 4项指控,保留其中一项。
对于高院判决,陈若剑表示,张兰在去年4月11日提出上诉,案件正在等候上诉法院排期开庭,她会提出新证据,推翻不实指控,目前尚未作最终裁决。
陈若剑称目前无法透露具体案情,也没有回应张兰被判刑的问题。
那么,假如被告人被判监时不在香港,是否能逍遥法外?
香港律师陆伟雄向《苹果苹果》表示,部份人误以为拘捕令或监禁命令经过若干时间后会失效,但其实,除非法官另作其他命令,否则该等命令是永远有效,被告人入境时仍会被截停。
张兰于2000年与人合作成立俏江南,但是企业在2013至2014年间,两次申请上市未果,张兰于是将俏江南售予CVC,但之后业绩下跌,张兰与CVC之间发生矛盾,CVC试图撤销交易,张兰资产则被冻结,双方因而对簿公堂。
张兰改国籍 曾一度引发争议
此前,有消息指张兰为发展“俏江南”,放弃中国国籍,取得一个加勒比岛国的国籍。
之后,新华网报导,张兰早于2012年9月就已注销中国户口;《北京晨报》也证实,张兰已注销中国户籍,并于2012年11月提交退出政协申请。
2011年底,张兰当选为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委员;2018年9月,俏江南前员工马义因房产纠纷把张兰告上法庭。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因传票无法送达而曝出张兰已于2018年9月17日注销了户籍、变更了国籍,从而引发外界质疑。
迫于压力,张兰于2018年11月26日向朝阳区政协提出因国籍变更,愿意退出朝阳区政协的文字申请。
事实上,早于2011年中国银行私人银行联合胡润研究院就公布一项报告,内容显示,中国富豪中有超过一半的人在考虑移民或已在办理移民,而美国是他们首选国家。
央视主持人白岩松也曾在《新闻1+1》节目中坦言,作为一个企业家,如果她合法经营,移民是她个人的选择,那也是她的自由。但另一方面,涉及到诉讼,或涉及到跟其它利益关系时,其国籍身份应当及时公布。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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