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大律师夏博义被指涉国安法 现已离港(图)

发表:2022-03-03 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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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律师公会前主席夏博义(小图)回复《路透社》查询时表示已身在英国。(图片来源:看中国合成图片)
香港大律师公会前主席夏博义(小图)回复《路透社》查询时表示已身在英国。(图片来源:看中国合成图片)

【看中国2022年3月3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怀橘综合报导)多家港媒报导指,香港大律师公会前主席夏博义(Paul Harris)涉嫌违反“港版国安法”,在3月1日被警方国安处进行警诫会面。是日夜晚中共在港喉舌《文汇报》记者跟踪夏博义至机场,指他搭乘飞机离开香港,前往英国。3月2日,《路透社》查询夏博义,他确认已身在英国。

3月1日上午,《文汇报》拍摄到夏博义与两名大律师在湾仔警署附近出现。约两小时后,夏博义三人一行离开警署。《文汇报》记者追问是否涉及国安法等问题,三人未有回应。消息称,警方国安处要求夏博义去警署接受警诫,并交代涉嫌违反国安的行为。当晚7时许,《文汇报》记者跟踪夏博义至机场,指他准备乘搭土耳其航空离港,先飞往土耳其再转往英国。

有港媒报导指案件与夏博义有份创立的民间团体“香港人权监察”有关。本身是资深大律师的夏博义,在2021年1月当选大律师公会主席,任期已于2022年1月结束。

去年夏博义在当选大律师公会主席后,公开表示对“港版国安法”感到忧虑,指“港版国安法”不符合法治精神,提议与政府探讨有无机会作出适当修订。事件触动北京神经,遭港澳办、中联办及其喉舌媒体《大公报》、《文汇报》的口诛笔伐。

《大公报》还刊登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庄的文章,题为“夏博义缺乏基本的法律认识”,指夏博义作为宪法、行政法和人权法三个法律部门的专家,“似还不够钻研,也不难驳倒”。对于夏博义批评“港版国安法”让部份国安人员超然于法律之上是破坏法治,宋小庄则反驳并力撑有关安排合理。

早在1995年,夏博义就已经与大律师公会前主席戴启思、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客席教授陈文敏等人成立“香港人权监察”,并成为创会主席。

去年4月夏博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19年反送中期间的)8.18流水式集会案的判决,是香港法院首次对和平的未经批准集结判监禁式刑罚,并指若市民被剥夺和平表达权利,终会转向暴力等的破坏力途径。夏的言论亦遭到中联办发声明谴责。

责任编辑:李松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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