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代“公私合营”,一切财产都要归于一党所有,所有的财产都要抢到手,要强行没收,不论是明抢,还是暗夺。
一
上世纪五十年代以后出生的人,对“公私合营”运动是完全陌生的,如今新一轮“公私合营”的大幕已经拉开,因而回顾一个甲子以前的那场运动,仍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49年中共夺得政权后,从1950~1953年,在国内全面推行了暴力、血腥的土地改革,不仅所有被划为地主、富农们的全部家产被洗劫一空,而且对他们和他们的亲属进行惨无人道的斗争和折磨。数百万的地主、富农被野蛮地残杀,从而彻底消灭了农村的精英阶层,改变了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和传统文化。那些在运动中用地主、富农们的血,纳了投名状的大批流氓、地痞进入乡村区县行政机构,成了中共在农村依赖的中坚力量。在完成土改后,中共的下一个围猎目标就是城市里被称为“民族资产阶级”的工商业者。
作为中共“共和国”国旗上一颗星的民族资产阶级,在1949年9月通过的相当于临时宪法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明确规定“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于是从1949年起,赤手空拳进城的中共,除没收的蒋政权所谓的“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和外国人在华的资产外,并没有任何家底,在经济上处于劣势,不得不依靠“民族资产阶级”的工商业者来发展经济,放手让私人企业发展,以维持新生的政权。
刘少奇1949年春上,在天津和工商界人士座谈时,高度赞扬了资本“剥削有功”,信誓旦旦地保证,在新政权私营企业与公有企业是长期并存的,让资本家们解除顾虑,吃下这颗“定心丸”,大展身手去发展经济,大家一起发财,并亲切地称民族资本家是“自己人”。由此在一个近代历史中少有的和平时期,当时的中国私有经济得以迅速发展。据统计,1949年中国有私有工业企业12万3000个,生产总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63%。到了1952年,私有经济成分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提高到80%,处于绝对优势,为中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毛在抗战以后提出的“新民主主义论”和后来的《共同纲领》,都吸收了西方自由、民主的政治精髓,因而在国共内战和49年建政后,得到了各阶层的支持和拥护。但这只是一种临时的权宜之计,是一套骗术,他们从来就没有准备真正实行过。于是一旦他们夺得了政权、度过了建政初期的困难,觉得政权稳定了,马上就过河拆桥,凶相毕露。他们骨子里就是极权独裁,就是一切财产都要归于一党所有,所有的财产都要抢到手,要强行没收,不论是明抢,还是暗夺。
农村推行合作化,农民被赶进农业社,被画地为牢圈在农村后,全国除这些由民族资本家控制的工商企业外,其他各行各业和部门已全部在中共的掌控之下。在这些部门,民众不仅思想、言论被控制,择业、迁徙自由也被剥夺,完全要由组织来分配、调动。也就是说,中共从经济上扼住了每个人的脖子,离开他们就没有了饭碗。
二
中共岂会放过工商业这一大块肥肉,让其脱离极权的魔掌。于是从1953年开始,中共开始在一些私人企业强行入股,就是加入“公共股份”,并且派出干部以公方代表的身份经营和管理企业。私人企业家尽管仍然持有多数股份,但是却要将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权交给公方代表。
1954年9月2日,政务院通过了《公私合营暂行条例》,1955年下半年,大中城市出现了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的趋势。11月,中共中央在各省、市、自治区党委负责人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对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领导,尽快推动运动向纵深发展。
1956年初,全国范围出现社会主义改造高潮,资本主义工商业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所谓‘公私合营’,即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按1956年高潮时的政策,国家对资本主义私股的赎买改行‘定息制度’,统一规定年息五厘。生产资料由国家统一调配使用,资本家除定息外,不再以资本家身份行使职权,并在劳动中逐步改造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当年座上宾的资本家也再不是中共的“自己人”,而成了“被改造”的阶下囚了。也就是说,公私合营后,每年企业向原私股持有人支付5%的定息,作为分红,期限20年。根据当时的情况,这一定息不但低于多数企业的盈利,也低于银行当时的定期存款利息。1966年9月,国家停止发放定息,公私合营企业最后转变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按照现在的观念,等于一夜之间私人股份被收归国有。
对于这种明抢暗夺的土匪行径,为什么没有反抗,没有抵制?经过土改、三反、五反等历次血腥、残酷的运动,面对滚滚的人头和累累的尸骨,资本家们早已吓破了胆。运动中工人店员扬眉吐气,对资本家吆来喝去,揭发检举此起彼伏,资本家则人人自危,纷纷“坦白”做交待,许多人主动低头认罪争取过关。上海在“五反”运动中,四个月内自杀的资本家及家属就多达876人。就是奉公守法、唯中共政策是从的不少资本家,也惨遭莫须有的罪名被迫害。
卢作孚率100多条船从香港回归大陆,希望借此为“新中国”出力,他做梦也没想到结果是......
在抗战中为国家和民族做过巨大贡献,内战中也给予中共直接帮助,曾被毛表彰过的中国民族工商业四大代表之一的卢作孚即是突出一例。1950年6月,卢作孚率100多条船从香港回归大陆,希望借此为“新中国”出力。然而他做梦也没想到,运动中,组织居然指使其养子在大庭广众下“检举揭发”卢如何“拉拢腐蚀国家干部”的“犯罪行为”。卢于1952年2月8日,被迫抛下妻儿悲愤自杀。
被以虚构和莫须有“贩卖假药、骗取志愿军购药巨款”罪名枪决的“大康药房”老板、年仅29岁的王康年,当年犹如妖魔,成了中国大陆“罪恶的不法资本家”的代名词。后来周而复又以其为原型,在反映上海五十年代初工商界“社会主义改造”的小说《上海的早晨》中再次鞭尸。轰动上海的上海“冠生园”品牌创立者冼冠生,也因不堪凌辱跳楼身亡。据说当年上海市长陈毅每晚坐在沙发上品着香茗听取秘书汇报时,总要悠闲地问上一句:“今天又有多少‘空降兵’啊?”意思是问又有多少资本家商人跳楼了。
1952年 上海商人王康年被诬陷卖假药给志愿军。
在勒紧政治绞索的同时,套在资本家脖子上的经济枷锁也日益加重,政府从银行贷款、原材料的采购,产品的行销,甚至税务、工商管理、消防、卫生等诸方面设置障碍,予以卡压。工会又积极组织工人们和资本家斗争,不断要求提高薪金,致使不少企业的运行成本大增,资本家的利润被一再挤压,企业经营困难重重。巨大的压力使很多人失去了继续经营的信心,希望通过公私合营,渡过难关,趁机放掉企业这个包袱。
对于中共的过去、今世无人不晓,他们就是当年苏俄一手包办和用卢布豢养的组织,他们以苏俄为师、马首是瞻,夺权后又一边倒向苏俄。他们的祖师苏俄在十月革命后,就对国内所有富人痛下杀手,不仅抢劫了他们的全部财富,还让没有来得及逃到国外的数百万地主、富农、资本家从肉体上消失。正如普列汉诺夫所描述的“列宁为了把一半俄国人赶进幸福的社会主义未来中去,竟能杀光另一半俄国人”。几百万中国地主、富农和前朝的遗民们横尸荒野,在阶级斗争理论的指导下,资产阶级已被列为社会主义革命要消灭的对象,因此无论他们对于合营持什么样的态度都无济于事,反对,只能是螳臂挡车,顷刻就会被碾得粉身碎骨、灰飞湮灭。
如果能识相积极拥护合营,表示进步的愿望,还有可能取得政府表面上的信任,换取一定的政治资本,又可摆脱企业经营上的困境,名利双收,两全其美。而且表面上毕竟没有被无偿抢走,是赎买,还有五厘定息可拿。于是在这样的血腥恐怖震慑之下,资本家为了保命,纷纷将企业股份无偿地捧给了政府,将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权拱手献给政府,从而使中共顺利地完成了第一次抢劫。
一篇文章曾以《比鸦片和妓院还厉害》为题,调侃了公司合营的公然掠夺:“天津十八街‘麻花大王’李富贵用死面兑发面,热油烫面,糖水和面,炸出的麻花香脆酥甜,发大财后吸食鸦片,破产将铺面转让给伙计刘老八。刘老八苦心经营,发财后狂嫖滥赌,破产将铺面转让给伙计范家兄弟。哥俩起早贪黑,发财后兄弟俩发誓不吃喝嫖赌。然后天津解放了,然后就是公私合营,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上海市信大祥绸布商店挂上公私合营新店牌。(以上皆为网络图片)
三
对于这区区的五厘定息,中共也是耿耿于怀的。这些“人还在,心不死”的资本家,在随后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中,大部分中了“彩”。不仅定息被依“法”剥夺,而且被扫地出门,送到荒无人烟、自然条件极端恶劣的夹边沟、兴凯湖等劳改营,几乎都被虐待致死。侥幸漏网没有戴上“右派”桂冠者,在“阶级斗争天天讲”的恐怖年月里,整天耳边“不劳而获的剥削分子”的非议和恐吓不绝于耳,于是只能乖乖地将定息拱手相让,以表示愿意接受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到1966年文化革命开始,原定的二十年定息,被当局无理由地宣布停止,实际上,此时还领取定息者早已经微乎其微了。
夺得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权后,那些当权者将原来懂经营、有技术的资方人员完全排斥在外。他们自己对企业的经营没有兴趣,更没有能力和责任心,而只是醉心于政治和阶级斗争,以“外行领导内行”而理所当然。于是在大的政治气候影响下,无论是国营,还是公私合营都处于“大锅饭”的无序运作中,生产效率奇低。从1956年全面公私合营,到1966年文化革命全部企业都转化为国营,中国经济一路下行,加之多年来,政治运动不断,到1978年GDP仅占全球的1.8%,国民经济几近崩溃。
为何中国的经济在几十年里会发展到几乎崩溃,除政治大环境的决定性因素外,僵化的国有经济体制也是致命原因。国营企业是“国有国营、官办官管”的,“政企不分、高度集中”是其先天的弊病。企业如何经营生产,生产何种商品和多少数量,商品从何种渠道、以什么的价格出售等等,这些都不是由市场来决定的,也不是由企业来决定的,而完全由国家计划来制定。企业职工和管理人员的工资由国家计划决定,企业获得的利润,无论多少,都归国家所有,这些都导致企业失去了活力和进取意识。而且国有经济管理人员懂业务的内行极少,官僚主义、瞎指挥相当普遍,以权谋私、化公为私等腐败现象十分严重。职工缺乏生产积极性,工作不上进,出工不出力,因而国营企业名义上是“全民所有”、“全民负责”,实际上无人认为自己所有,也没有人对企业负责。
四
毛死后,面对崩溃的国民经济,邓小平不得不进行经济改革,并从实践中认识到只有允许民间重开私企,才可挽救中国的经济,就像农村只有包产到户,将土地的经营权完全交给农民,才能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997年又对国有经济进行改造,提出“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实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形成企业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在经济改革时,没有相应的政治改革同步,尤其是极权、独裁、一党专政这些严重阻碍经济发展的上层建筑不仅没有被削弱,反而被更强化,于是在进行国营企业的改制中,一些国企被私有化,大量的国有资产廉价、甚至无偿地被权贵和他们的后代侵吞,造成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与此同时,将对中国经济曾作出巨大贡献、把前半生全身心投入企业的几千万国营企业职工,以“下岗”的方式扫地出门,让他们自生自灭。
在陈云“还是我们自己的孩子放心,不会挖祖坟”的组织原则下,在中共党内形成了一个规矩,每一个家庭都有一个人安排做高干,家里的其他人就“下海”敛财。中共中央组织部为此发过一个文件,正式成为官方政策。于是上行下效,变成举国上下的不成文规定。于是改制后的国企、尤其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型要害国企高管,成了清一色的红二代和官二代。比较著名的如,把持央行的陈云之子陈元、电力系统的李鹏之女李小琳、中石化的陈同海等。他们直接控制了这些部门的命脉,呼风唤雨,成了既有高薪又有股份、富可敌国的土皇帝。而利用父辈权势,空手套白狼把国企“私有化”到手的下海“衙内”们狂舞长袖,利用经济双轨制的便利和“红色血脉”的优势,疯狂地洗劫国资,大发不义之财,个个成了腰缠万贯的土豪富翁。
在发展私有经济的大潮中,在优厚的引资条件诱惑下,大量境外资本涌入,或独资、或合资,以不同的形式投资于许多经济领域,不少有识之士抓住机遇纷纷“下海”创业,一时私有企业如雨后春笋遍布全国。由于政策的松动,数亿家徒四壁的贫困农民进城务工,成了血汗工厂和建筑工地的廉价劳动力,支撑起私有经济的基础。一些私企利用贪官污吏们权利出租的便利,官商勾结,大发不义之财,很快暴富起来,并向政界渗透,成了红顶的企业家,民间的土豪。那些攀不上高枝的一般私企,在高额税费的盘剥和各种监管组织的勒索下,只能用小打小闹的行贿来偷漏点税,打个擦边球躲避监管,以降低成本,当然还有压榨农民工的血汗来赚得利润、惨淡经营。
经四十年的发展,私营企业已占据整个经济的绝大多数,高达75%,私营企业也积蓄了大量的财富,有些企业已是富可敌国。民营经济贡献了中国至少50%的GDP,60%的税收,70%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就业。而占有超过70%资源的国企,创造了不到30%的GDP。
(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傅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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