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动员法》时隔16年升级 台海风险各方解读(图)

作者:禾子整理 发表:2026-09-11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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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
2022年7月28日,屏东举行汉光军事演习,图为台湾海军在一艘LST-218级坦克登陆舰前进行演习,模拟共军入侵台湾 。(图片来源: Annabelle Chih/Getty Images)

近年来,台海安全压力持续处于高位,已成为全球最受关注的地缘政治风险点之一。2025年4月,中共解放军东部战区在台岛周边展开联合演训,并于4月2日在台湾海峡中部、南部相关海域组织“海峡雷霆—2025A”演练,公开科目包括查证识别、警告驱离与拦截扣押等。同年3月,台湾总统赖清德将中国大陆界定为“境外敌对势力”,并提出被舆论称为“赖十七条”的17项因应策略,内容涉及反渗透、社会韧性、两岸交流管理与安全治理等层面。

同年12月底,中共解放军东部战区再举行“正义使命—2025”环台演习,演练海空战备警巡、综合制权夺取、要港要域封控及外线立体慑阻等科目,显示两岸军事竞争已不只停留在传统威慑,也延伸至封控、联合行动与阻吓外部介入等情境。美国方面,参议院于2025年10月通过其2026财年国防授权法案版本,其中“强烈鼓励”国防部长在适当情况下邀请台湾海军参与环太平洋军演,并保留对台10亿美元军援的相关条款。

不过,华府是否、以及会以何种方式介入未来台海冲突,仍存在显著不确定性。川普政府并未就军事介入作出明确承诺;部分观察人士认为,这种表态仍可视为战略模糊的延续,却比过去更强调避免预先承诺、控制介入成本与要求盟友分担责任。是否已形成所谓“战略超脱”政策,仍属争议。进入2026年,解放军持续维持台海周边的常态化海空与海上执法活动;军机架次虽在部分月份低于2025年同期,但军舰、海警及其他政府船只的持续存在,显示两岸在军事、执法与外交层面的拉锯并未停歇,灰色地带施压的比重也更加值得关注。

正是在这种高压力、低互信、且军事与经济安全日益交织的环境下,中国此次系统性修订《国防动员法》,才会被外界视为具有超出一般国内立法的战略意义。10月1日起,中国大幅修订的《国防动员法》将正式生效。这是该法自2010年颁布以来的首次大规模修订,全文扩充至14章82条,涵盖国防动员规划、后备兵员征召、战略物资储备调用、军品科研生产,乃至战争灾害预防与救助等内容。法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8月28日表决通过,消息公布后,“是否要打仗了”、“台海是否即将开战”的猜测迅速在中文社交平台和海外论坛蔓延,大陆的台商将面临何种风险,也成为讨论焦点之一。

量身定制?通用条款?两种解读并存

前中共中央党校校刊《学习时报》副编审邓聿文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分析,这次修法虽非刻意针对台湾,却明显是为未来可能爆发的台海战事量身定制。他指出,美中竞争加剧、两岸军事局面失控风险上升,加上台湾“独立倾向越来越严重”,一旦台海开战,很可能是一场高强度的现代化战争,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局部冲突。他以俄乌战争与近期美伊冲突为参照,认为若战事拖长至一个月甚至半年以上,整个国家的经济与社会体制都必须快速转入战时状态。

东海大学陆研中心副执行长洪浦钊9月1日接受海外媒体采访时则提出另一层背景:中共当前在地缘政治上同时面临台海、南海、中印边境与东海等多条潜在冲突线,俄乌战争爆发后,各国也普遍在重新检视战争动员、军工产能与供应链的韧性。他认为,这次修法更可能是整体国家安全战略与现代战争形态演变下的通盘考量,而非单一针对台湾的产物——但他同时提醒,判断中共是否准备对台动武,未来不能只看军演与兵力部署,经济、产业与社会是否出现战时动员迹象,同样是重要的预警信号。

会打仗吗?专家对时间点看法分歧

台湾国防安全研究院国家安全研究所所长沈明室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相信,北京至少在两年内不会对台动武。他分析,法规修订完成不代表已具备相应能力,以中共目前的内外环境而言,2027或2028年对台动武的可能性其实在降低;反倒是如果习近平续任第四任,2028年美国总统特朗普卸任后,北京或许判断美国不会介入,届时风险会上升;又或是2030年至2032年间,若习近平仍在位,出于建立“历史性成就”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考量,不排除对台动武。但他也强调,若习近平在五中全会或二十一大未能续任,这次国防动员法的修订,最终可能仅停留在“以法治军、以法治国”的制度层面。

也有声音呼吁不必过度解读时间表。时政评论媒体《锐报》9月的分析指出,截至8月31日,中国政府并未宣布全国或局部动员,法条本身也没有列出任何开战日期;修法反映的是动员能力正在扩充,但不能据此直接推论战争迫在眉睫。国防安全研究院学者苏紫云接受海外媒体采访时也持类似立场:中共确实一直在强化战争准备,台湾提高警觉有其必要,但没有必要“捕风捉影”。独立评论人蔡慎坤则在接受海外媒体采访时从内部治理角度提出不同解读,认为中共当前财政吃紧、青年失业问题恶化、社会不满情绪上升,这类政权在内部矛盾尖锐时往往倾向寻找外部敌人,而台湾正是其中的目标之一,因此修法客观上具有备战意涵;同一篇报导中,台湾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研究员李正修则持较保留的看法,认为对中共与习近平而言,处理内部问题才是当前重点,不至于有立即对台开战的迫切性。

科技与经济被正式纳入“动员”范畴

新法首次将“国防动员”明确定义为“保障平战快速转换,把经济和社会实力转化为国防实力的活动”,并规定当局可视需要对金融、交通运输、电信、咨询网络等行业实行管制。沈明室认为,这一修订明显受到俄乌战争的启发——无人机及相关科技的运用已产生全球性影响,战争刺激了乌克兰无人机产业的爆发式发展,也带动美、日、台等国加强相关领域投入。他指出,俄乌战争的一大关键在于俄罗斯遭受制裁后必须自行建立国内生产能力,这也是北京必须提前思考的问题:一旦某些关键物资无法进口,如何在国内迅速形成替代产能?

邓聿文补充说,现代战争比拚的已不只是前线兵力,而是国家的工业基础、运输能力与社会支撑长期战争的能力。他提醒,这套逻辑同样适用于潜在的中日冲突:一旦遭受美国与西方制裁、供应链中断,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中国制造业能否在被制裁状态下继续运作,将是决定性变数。

新法在阐述立法目的时,还新增了“发展利益”一词。沈明室分析,这一措辞至少有两层含义:狭义而言,是指未来若因发展利益与他国爆发冲突或战争,可依此动员;但更值得关注的是广义解读——即便与冲突和战争完全无关,单纯出于发展半导体等关键产业的需要,当局也可能援引“发展利益”为由,动员或集中民间产业的科技与产能。他直言,这种表述实际上让征收征用的正当性门槛变得更为模糊,也更容易被扩大适用。

“征收”与“征用”一字之差 法律后果天差地别

修法中最受外界关注的,是关于征收民用资源的条款。根据新法第63条,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若储备物资无法及时满足动员需要,县级以上政府可依法对民用资源进行“征收、征用”(法条同时列出免予征收征用的范围);第64条则进一步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接受依法征收、征用民用资源的义务”。这次修法新增的交通工具明确列入民用资源范围,而“征用”这一权力本身早在2010年旧法中即已存在。

沈明室解释了“征收”与“征用”的实质差异:“‘征用’就是,这次战争我拿来使用,也许会赔偿,也许不会。‘征收’呢,就是我取了以后这个就是军队的,不一定会还给你。”苏紫云在同一篇报导中则从制度比较的角度提出批评:民主国家虽然也存在类似的征用制度,但通常须搭配补偿机制,并接受国会与民意机关的事后追认;在中国,这一决定权完全由中共自行掌握,缺乏任何监督机制。他认为,这正是威权体制与民主体制的根本差异所在——“动员法本身不是太大问题,真正的问题是中国共产党自己”。

《锐报》的分析进一步指出,法条对“安全和发展利益遭受威胁”以及构成“直接威胁”的门槛,并未给出可供外界核对的具体标准。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决定总动员或局部动员,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则可在紧急情况下先行采取措施,地方政府负责具体执行——从威胁认定到征收落实,决定权高度集中于国家机关手中,普通居民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法律并未设置清晰的申诉或覆核程序。

台商的“战争动员曝险”

沈明室指出,无论在经济还是政治层面,这次修法都可能让在陆台商置身高风险处境。他分析,过去传统的动员方式多集中于粮食、钢铁、能源等领域,但新法把大量高科技要素与人力也纳入其中,而这些人力未必是登记在册的预备役人员,也可能是民间的科技专家。若当局以“发展利益”为由,针对无人机、人工智能、大数据或太空科技等领域实施征收征用,很可能波及在陆台商或外商企业。

台湾基进前秘书长、空军备役上校马依翔则提出了一个新概念——“战争动员曝险”。他8月底在脸书撰文指出,过去评估台商在中国大陆的风险,主要着眼于市场、法规、政治与供应链层面,但现在必须再加上一个维度:这些企业在中国大陆留下的厂房、设备、技术、人力与运输能力,一旦战时会有多大比例被转化为中共国防动员的资源?他特别强调台商可能面临的处境远比外商更为吊诡——欧美日企业面对的是自身在华资产被动员的风险,而台商的资本、设备与技术,最终却可能被中共的国防动员体系征用来支援对台的军事行动,形同“以己之力资敌攻己”。马依翔提醒,中共修订一部法律不代表北京已经决定攻台,但台湾至少应该开始盘点:自己有多少资本、技术与产能,正处在这套动员体系可能触及的范围之内。

一旦当局决定“征收”或“征用”,而台商方面不愿配合,后续可能面临的是政治与经济的双重压力。沈明室表示,当局有可能以各种理由在政治上施压,或以国家安全相关罪名进行处置,从而直接没收相关产业;更严峻的情况是,如果台商产业被征收后转用于对台军事行动,等同于被认定为“资敌”,对台湾而言可能被视为叛国行径。不过他也坦言,这些条文是否真正适用于陆资企业中的台商或外企,目前仍有待观察。

供应链切割与出口管制的双重压力

台湾中华经济金融协会副秘书长曾志超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认为,投资大陆的台商长期以来本就面对各种风险与不确定性,“征收”与“征用”从法律力度上而言差异其实有限——一旦发生重大政治或军事冲突,当局需要什么资源,依然可以调用台商所拥有的一切,这次修法未必带来根本性的改变。

他更提醒台商必须正视美中两国各自的出口管制与相关法律风险。所谓“红色供应链”,指的是过去企业单纯基于成本考量、选择价格最低的中国厂商合作;但如今由于产业安全与国家安全议题交织,美国正大力推动“非红供应链”,目标是降低对中国的特定依赖。曾志超观察到,遭美国出口管制后,中共已发现在半导体等多个领域即便自主研发成本高昂,仍必须坚持自主制造。他建议,台商在红色与非红供应链之间必须做出明确切割,厘清自身定位,并充分了解美方的出口法规,避免触碰敏感科技或相关规定,将两面夹击的风险纳入长期考量。

后备兵员制度:从“预备役”到全民皆可动员

这次修法在人力动员层面同样有重要调整,新法以“后备兵员”取代旧法中的“预备役人员”表述。根据条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将依据国防动员需要,决定后备兵员储备的规模、种类与方式,后备兵员应依法参加训练;除怀孕、患病等少数例外情形外,符合年龄规定的男女公民均须承担国防勤务,具体范围为18至60岁男性与18至55岁女性。

沈明室指出,这一调整为后备兵员储备带来更大弹性——即便个人并不在正式预备役名单之列,一旦局势需要,同样可能被纳入动员范围。这些人员未必会被投入第一线作战,也可能承担后勤或协助性质的任务,但只要处于规定年龄区间内,一经宣布动员令,便不得出境,须留在国内等候征召。换言之,动员的潜在对象基数被大幅扩大。

配套机构已先行到位?

值得留意的是,在新修订的《国防动员法》正式生效之前,中共国国家发改委已增设“国防动员综合司”,承担“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为10月1日的法律实施预先完成了机构层面的准备。

结语

综合各方分析,这次修法在扩大国家对民间资源、人才与产能的调用权限上,方向相当清楚——无论是“征收”权的新增、“发展利益”措辞的引入,还是后备兵员范围的扩大,都指向一个更具弹性、也更具侵入性的战时动员体系。但在“何时可能动用”这个问题上,专家之间存在明显分歧:从“两年内不会动武”到“2030年前后风险上升”,从“内部矛盾外部化”到“不必捕风捉影”,各种研判并存。对台商而言,比起猜测开战时点,更现实的功课或许是马依翔所说的“战争动员曝险”评估,以及曾志超提醒的红色与非红供应链切割——这些都是无论台海局势如何演变,眼下就必须面对的课题。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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