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導,被告人劉知炳,男,漢族,大專文化,1943年8月1日出生於湖南省衡陽市,原任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政府副主席,曾任廣西柳州市市長、市委書記。2000年12月12日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被逮捕。
公訴人南寧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劉知炳身為國家工作人員,無視國法,非法收受他人錢財,為他人謀取利益。其中1992年至1999年期間,劉知炳為柳州市外貿公司經理朱春鶴的請託事項提供幫助,並直接或通過其妻何家麗,先後21次非法收受朱春鶴給予的30萬元人民幣、1.8萬美元和8萬港幣;1996年至1999年期間,劉知炳先後7次,非法收受柳州市有色冶煉總廠廠長張思難給予的17萬元人民幣、2000美元,為張思難的請託事項提供幫助;1992年至1999年期間,劉知炳先後9次非法收受樊傑給予的5.2萬元人民幣,為樊傑任柳州市政府駐北海辦事處副主任以及南寧辦事處主任提供幫助。
被告劉知炳於1992年至1999年之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賄賂,總計折合人民幣866322元,嚴重破壞了國家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構成受賄罪。法庭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