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馬傑民(音), 現年五十九歲,原中國科學院計算技術研究所,搞計算機硬體的研究工作,於兩千年退養,本次響應萬人維權行動爭取個人權益,他是網路上公布的聯絡人之一。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臺記者蔡紅對馬傑民做了專訪。
馬傑民首先介紹說:「萬人行動大訴訟發起人是鄭明芳,她是在網路上發布的。鄭明芳不是北京人,但是她所住地的村裡、鄉里很多人都支援鄭明芳這個提議、都願意去遊行,鄭明芳在網上發表了以後,我們北京人像葉國柱、我、倪玉蘭見到這個網上發表的萬人大遊行,我們也表示支援,我們代表北京市被拆遷戶、代表北京市裡受迫害、被警察打傷的這些人、被警察無理拘押,還有我們也代表北京市京租房。」
談到京租房, 馬先生認為房產問題由來已久。京租房是上世紀五十年代,國家發起了一個「社會主義改造運動,當時北京很多私房主很多房產被國家統一經營管理,實際上就是沒收;後來國家有個政策叫做「贖買政策」,他們每個月給房屋產權人百分之二十的租金,當年規定是要發給房租所有人二十年的所謂的贖買金,實際上就是租金的百分之二十,由國家統一經營管理,這房產的處分權房產主就沒有了,就由國家統一管理,這種房子叫做京租房。
現在這些私房主要求國家歸還房子,認為房產是由國家統一經營管理,並不是房主把房產產權交給國家的,可是文化大革命以後,國家把應發給的所謂的贖買金也停止發放了,法律上產權的變更手續也沒有進行,這個房子就變成了國家的,沒有任何法律手續,房產主就失去自個兒房產,這些人北京大概也有兩萬多戶,他們現在也在組織起來。
記者:你覺得你們這個申請會不會批准下來呢?
馬:我覺得不會批准下來,因為在此之前,我曾經三次到北京是遊行申請管理單位去過,我申請參次遊行,但是沒有得到批准。
記者:你們沒有得到批准,但是還繼續在努力,海外媒體說你們有些組織者被監控,你們有沒有考慮過你和你們家人的安全?
馬:當然會考慮的,但是說為了我們的權益,我們情願冒這種風險,我們也只能這樣進行下去,因為我們個人的房產被國家搶走了,我們很多人被政府派來的警察給打傷了、非法拘禁了,我們完全沒有人權了,我們不能像奴隸一樣的生活,我們應該為自己的權益站出來講話。
記者:你們這些問題的根本征結在什麼地方,為什麼產生這種狀況?
馬:根本征結就是共產黨獨裁統治,共產黨一直在宣傳自己的一貫正確,不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這是一個方面,人民沒有言論的自由權,長期以來,就是中國人民像奴隸一樣被共產黨驅使,最流行的口號不就是說,「黨叫幹啥就幹啥,一切聽從黨安排」。
我們從小學接受的、老師教給我們的是「黨是一貫正確的」,所以造成共產黨的領導幹部他們胡作非為,在這個拆遷的問題上,比如說最好的例子;他們十年來進行了所謂為了迎接奧運,所謂的新北京、新奧運的工作,他們拆了北京市大片、大片的房屋,破壞了五千年來北京市的原有的建築風格、文化傳統,造成了很多的人流落街頭、無家可歸。
記者:根據這種情況看,你們這個遊行被批准下來,可能響應的人還不止萬人,是不是這樣?
馬:我估計是這樣,北京市還有許多外地來上訪的人,如果要都加入進來,恐怕不止萬人。
記者:據您瞭解,這些來北京上訪的人是因為什麼原因來?是人權、宗教信仰、下崗、拆遷等等?
馬:很多,據我知道北京有京租房、房屋被強拆的一些人,還有一些人叫做標租房,政府正在陸續的落實標租房的問題,還有一些人像倪玉蘭、像葉國強這些人,類似他們這些人像劉安君由於被政府僱用了黑打手、黑幫,被打、被暗殺,北京市外地的人我也接觸過,上海來的、重慶、甘肅、東北來的,他們都各有冤情!
記者:你做為拆遷戶,在這期間大概有多長時間一直沒有得到沒有解決,你走訪過哪些部門?這些部門給你的回答是什麼樣?在這期間你是否受到上面對你跟家人的壓力?
馬:我的房產是兩千零二年十二月十八號被強制拆除的,在此之前,我曾經兩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宣武區人民法院跟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都駁回了我的上訴。
記者:他們的根據是什麼呢?
答:他們依照北京市拆遷管理辦法,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十六號文件和十九號文件做為判決的依據。當時我在法庭上就已經指出,國家沒有一個拆遷法,你所說的按照立法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任何地方性的規章只要他同憲法相牴觸,就應當被取消,那麼你比照沒有效力的地方性規章對我提出的案件進行判決就是違法的,法院的判決就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但是,政府和法院他們相互勾結,還有開發商他們三方勾結在一起,就是枉法判決,對於我的申訴的理由他們完全不考慮,所以我的房產從兩千年開發商貼出公告,我就不停的在走訪各個行政主管機關以及司法機關,我曾經走訪過北京市國有土地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政府,我也曾經走訪過北京市政法委、建設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還走訪過其他區的房管管理機關,但是這些人都是相互推諉,好像他們受到同一個人指揮,他們都不答覆我的申訴,比如說我到建設部去,他說你得去找北京市政府,如果我到北京市政府,他說要去土地管理局,我到管理局他就說得找區的房屋管理局,他們相互推諉的,任何人都不答覆我。
記者:所以這個事情拖了很長時間就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馬:兩千年,宣武區拆遷辦公室貼出來公告,兩千零二年十二月我的房屋被強制拆除,一直到現在我還在不停的寫申訴,我曾經寫過兩份申訴材料,第一份被北京市檢察院一分院駁回了,他們仍然認為根據北京市地方性規章,也就是同憲法、同立法法、同民法通則、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同土地管理法等一系列法規相違背的、相牴觸的這些地方性的規章規定對我的房子進行處理,他們認為這是合法的,被他們兩次駁回,第一次是被北京市檢察院一分院,第二次是被北京市檢查院駁回。
現在寫好了第三份申訴材料,希望申訴到最高人民檢察院去,但是現在那上訪的人特別多,你登記了以後要一個星期以後才能安排接見你,接見你以後跟你談話以後還要你們回去等,對方說,等可以立案我們才通知你,所以問題一直再拖。
記者:根據這個情況看,你認為中國怎樣才能達到長治久安,老百姓才能安居樂業?
馬:三權分立,結束一黨獨裁專制,這是最根本的解決辦法,如果國家的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統一受一個獨裁政黨來領導的話,那麼事實上不會有公平的,問題不會得到解決的,但問題是,共產黨他會不會交出權力呢?我想不會的,我們還在鬥爭。
記者:我們在網上看到你們希望得到國際社會的支援,你們說的支援是指哪一方面?
馬:一個是道義上的支援;而在輿論上,我們要揭露共產黨反動統治的本質,要喚起更多人起來對共產黨的違法行為進行鬥爭,共產黨的領導政府既然加入WTO世界性組織,加入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就應該受到國際組織對它的監督,這是我想到的。
記者:您說的這番話和國內人權、信仰遭到踐踏的狀況,那麼如果在海外報導,會不會給你帶來安全問題?
馬:我覺得有這個可能,在三年來上訪的過程中,就曾經受到警察的警告,他們表面上對我說,你正常的活動我們不干涉,但是你絕對不能夠越出法律行使權力的範圍,實際上對我是一種威脅、一種警告,實際上不願意我去上訪,但是我沒辦法,我為了維護我自己權利,我只能去上訪。目前我的處境比較艱難,我們家他們都害怕,他們不願意我去上訪,因為我們意見不合,所以我和我愛人暫時分居了。
記者:你同不同意我們將採訪給您在海外媒體報導?
馬:我歡迎你們報導,我不懼怕什麼,因為我所堅持的這些理由,我是有法律依據的,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言論、集會、結社、示威遊行的自由,我既然有這個聲音,在中國的媒體上我不能夠發表,我沒有言論的自由,國外願意幫著我把我的意見發表出去,我歡迎,我不怕他們,我不怕他們對我進行迫害。
希望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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