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北京勞教人員調遣處李愛民、沙雪梅、國玲娜、申曉生及王超等追查通告

作者:追查國際/文稿 發表:2004-08-22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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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北京勞教人員調遣處李愛民、沙雪梅、國玲娜、申曉生及王超等不法份子的追查通告

2004 年8月20日

北京勞教人員調遣處是被判處勞教人員被送往勞教所的第一站,是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嚴重的黑窩。自2000年4月開始啟用。對非法判勞教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喪失人性的所謂「入所規範教育」,法輪功學員被逼迫寫放棄信仰的「保證」,若拒寫即被管教隊長和吸毒犯進行電擊、毒打、強行按手印。

在調遣處裡,法輪功學員被強迫做各種苦役及奴工產品,包括種草、種樹、淘垃圾、挖菜窖、織毛衣、織坐墊、做玩具、做一次性輸液器、包一次性筷子等。其中包一次性筷子,即徒手往木製的一次性筷子頭上裹一層紙,紙上印著「已消毒」,事實上患有傳染性肝炎、性病的勞教人員都必須幹活,且幹活前不讓洗手,一屋40人左右擠得暴滿,調遣處衛生狀況極差,長期不讓洗澡,從早上五點半勞動到晚上九點甚至凌晨二、三點,每人被強迫一天完工近3箱(每人每天7500根至 10000多根)。這些筷子由不法批發商轉到北京大鐘寺農貿批發市場,再批發至北京市內與遠近郊乃至河北的周邊地區的每個街頭小飯館,甚至出口。

本組織根據 「徹底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的追查原則,對在迫害罪行中涉嫌負有主要責任、犯有嚴重罪行的人員進行追查,下列人員作為第一批被追查對象:

李愛民(2001年11月前任調遣處副處長,現任團河勞教所副所長):任副處長期間,直接參與、策劃、指使、暗中唆使和包庇警察及其它勞教人員等對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酷刑折磨、非法迫害。規定進入調遣處的第一天起,站立及行走不許抬頭,兩手放於腹前,高聲叫罵著逼法輪功學員寫保證,如果不放棄信仰,干警就拳打腳踢,肆無忌憚地用高壓電電擊,再不服就捆到床板上、椅子上電擊,摁著手寫。調遣處四周高牆電網,鐵門緊閉,外界毫無所知,甚至在2001年3,4月間,國外記者採訪團河勞教所前,勞教所強令被關押人員不得向記者透露有調遣處這個地方。

沙雪梅(調遣處女隊隊長):將非法綁架來的法輪功學員在露天下脫光衣服進行污辱性檢查,強制在烈日下暴晒,稍有晃動就指使勞教人員拳打腳踢,冬季只讓穿很少的衣服,強制低頭抱首、體訓,背「入所須知」等等,直到晚上九、十點鐘才讓進屋。強制學員長時間高強度勞動,經常隨意加大勞動量,不讓去廁所。強行扳著法輪功學員在保證書上按手印,致使法輪功學員手部傷殘。

國麗(音)娜(調遣處隊長):國麗娜經常用電棍電法輪功學員的軟組織部位,例如:大腿根、脖子、腋下等部位。罰法輪功學員「飛著」是她慣用的懲罰方式,授意吸毒犯梁建榮、王菲、高讚、王霞等人迫害法輪功學員,手段極其殘酷、凶狠。對不放棄信仰不寫「保證書」的法輪功學員採取灌食、單獨關小號、死人床、扒光衣服用筷子或牙刷把頂肋骨、抓腳心等殘酷迫害手段。

申曉生(調遣處副大隊長):主抓管教的干警副大隊長,直接帶領吸毒和嫖娼人員,毒打拒絕寫「保證書」的法輪功學員,並大聲叫囂:「給我往死了打,倒要看看他骨頭有多硬,就不信打不服他,看他寫不寫!不寫就把手指頭掰折了他!」然後再硬掰著法輪功學員的手指頭由別人強行捏著手寫下所謂的「我保證在勞教所裡不進行煉功、不傳功,保證人:XXX的字樣」並強行按上紅手印。

王超(調遣處中隊長):採取流氓手段對女法輪功學員進行性侵犯,並說淫穢的語言侮辱法輪功學員。2001年末至2002年初,王超和副隊長將拒不寫「保證」的法輪功學員關在已被隔離的愛滋病病人屋裡,綁成大字型,唆使和包庇勞教人員塗麗雲、高讚、楊非等殘酷折磨法輪功學員。

蘇向榮(調遣處干警):酷刑體罰法輪功學員,蘇向榮給每人一天5000雙筷子的定額,幹不完就要加班,並強迫法輪功學員扛筷子,5000雙一包的筷子,要從樓下扛到四樓,又要從四層運下樓。

付文奇、韓江蘭、秦小蘭(調遣處干警):付文奇用電棍電人就跟家常便飯一樣,輕則「開飛機」(蹲下低頭把雙手交叉放於腦後),重則電棍電。秦小蘭在一次值班時,把一法輪功學員叫到辦公室,上去就用電棍電,電得她滿身青紫。

以上所有參與北京勞教人員調遣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相關人員,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和虐殺負有主要責任,已觸犯了刑法234條故意傷害罪,238條非法拘禁罪,239條綁架罪,246條侮辱罪,誹謗罪,247條刑訊逼供罪,295條傳授犯罪方法罪,397條濫用職權罪。

鑒於此,「追查國際」從即日起,將他們列為重點追查對象進行立案追查,進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實,同時將已經掌握的事實和證據提交給國際法庭、人權組織和各國政府,並對其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違法行為進行起訴和曝光,根據「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國官員及配偶和子女不得進入民主國家」的有關法案(見附件),將其犯罪記錄遞交各國海關和移民部門備案。

本組織歡迎知情人收集並保存上述人等迫害法輪功的犯罪事實和證據(包括文字、圖片、錄音、錄像等)及其貪污腐敗、擁有不法資產尤其海外資產的情況,在適當的時機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組織。有條件的可以帶到國外郵寄給我們。中國實行網路、電信監控,請您注意安全。本組織將對您的正義之舉給與特別的感謝和嘉獎。

「追查國際」全稱為「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成立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追查國際」旨在幫助和協調全球的社會正義力量及刑事機構,在全球範圍內追查一切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協助受害者將罪犯送上法庭,嚴逞凶手,警醒世人。

北京市勞動人員調遣處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案例:

案例1:李遠東,19歲女法輪功學員,2001年3月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勞教人員調遣處的女子二中隊。干警王玉玲、程遠征指使吸毒人員劉英、李紅等6-7個人把她撲倒在地上,狠毒的打她,把她捆在床上成大字形,用透明膠帶粘住臉,只留兩個鼻孔出氣。李遠東受盡了非人的折磨,最後被打得乳房、口腔裡全是傷,陰部被踢爛,尿血,頭還被打傻了,全身沒一處好地方,看到什麼人都緊張害怕。

案例2:於溟,男,31歲,遼寧省瀋陽市服裝企業負責人。因發法輪功真相材料,被警察非法關押。2001年1月25日,被轉送至北京勞教人員調遣處。每天被強迫做一次性「衛生方便筷」。在調遣處因不放棄信仰被警察強行電擊全身及毒打。2001年3月1日,於溟被送進北京團河勞動教養所二大隊三班繼續加重迫害。現被關押在北京大興區新安勞教所集訓隊,生命垂危。

案例3:秦鵬,男,32歲,山東臨沂人,清華大學碩士研究生畢業,曾在北京團河勞教所三大隊被非法勞教兩年,長期遭受高壓體罰、洗腦。警察逼他在神志不清時寫下所謂的「四書」,然後又到處宣揚經過幾年的努力終於「轉化」了秦鵬。然而,秦鵬解教後僅幾個月時間,又在講真像時被抓。團河警察怕謊言被揭穿,不敢接受秦鵬,便將他一直滯留在調遣處一大隊,施行殘酷的迫害。秦鵬從2004年春節前後開始絕食抗議迫害,不僅遭受更嚴酷的對待,連大小便都被嚴格限制。到4月份已連續絕食幾十天,骨瘦如柴,不能行走,大小便不能自理,然而警察仍對其迫害,野蠻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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