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訴訟江澤民案獲突破性進展

發表:2006-08-01 23:01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加拿大法輪功學員以酷刑罪控告江澤民和其它四名中共官員,中共官方一直拒絕接受原告循正常法律程式送達起訴書等法律文件。2006年7月17日,原告要求法院豁免向被告送達起訴書和其它法律文件的要求獲得了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批准。原告律師凱蒂·肯普頓(Kate Kempton)稱:「這項勝利為該民事訴訟進行缺席審判掃清了道路。」

該訴訟控告江澤民、羅干、李嵐清、劉京、王茂林5名被告共同發起了對包括6名加拿大原告在內的,數以百萬計的中國法輪功學員系統性的殘酷迫害。其中一名原告是法輪功學員張崑崙教授,他在中國被關押和迫害期間是加拿大公民身份。

此前中共官方一直拒絕接受原告循正常法律程式送達的這些文件。

安大略省高等法院法官格魯司坦(Glustein)在5頁的判決中寫道:「原告已經盡了他們最大的努力送交起訴書。」

法官並表示是為了正義得以伸張,所以豁免原告送達起訴書:「除非被豁免送達起訴書,否則原告將無法爭取到對任何一項起訴(系統性迫害,種族滅絕,酷刑和反人類罪)的審判。」

6名原告對法院的決定感到滿意,並希望法院在接下來的受理中繼續主持公道。如果被告不應訴,審判將是缺席判決。

原告之一何立志,2004年到加拿大之前,因修煉法輪功被中共非法拘禁了三年六個月。他表示對法院的該項決定感到鼓舞。

2004年11月15日,加拿大公民張崑崙及其他5名安省居民,向安大略省高級法院提交一項民事訴訟,控告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以及中共高級官員李嵐清、羅干、劉京和王茂林。這些人對6名原告和千百萬法輪功學員遭受的酷刑和迫害負有主要責任。

這項起訴是法輪功學員在33個國家中54個針對中國前國家元首江澤民和其它官員的民事和刑事訴訟案之一。法輪功學員已經在包括美國境內的一些對這些官員的缺席審判中勝訴。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