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後的一場醫療事故 讓我們夫妻禁慾10年

發表:2006-12-22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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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忍:小夫妻掙扎禁慾10年

  一對青梅竹馬、恩愛有加的小夫妻,自從生下兒子以後,便發生了一系列慘痛的變故:25歲的妻子開始生病,病得不能再和丈夫同房;愁苦不堪的丈夫工作中馬失前蹄,被所在銀行開除公職;妻子從此自責萬分,以至於背著丈夫長期賣血維持生活;不知真相的丈夫及其家人在弄不清妻子錢財來源的情況下,開始懷疑妻子的忠貞並大加指責;夫妻關係逐漸惡化,幾近破裂邊緣……無限悲痛中苦苦掙紮了10年以後,這對夫妻突然發現所有的悲苦竟然來自一根小小的縫針。

  一

  1993年9月,黑龍江省肇東市24歲的王艷玲與在本市一家銀行工作的王正宗喜結連理。

  1994年7月8日,王艷玲如期臨產。王正宗將妻子送到了肇東市婦幼保健院。上午10時許,王艷玲生下了一個4公斤重的男嬰。分娩時,由於生產困難,醫生為王艷玲施行了會陰側切術。產後醫生進行了縫合。

  產後3天,丈夫喜滋滋地將王艷玲母子從醫院接回家調養。一週後,王艷玲開始下地走動,可剛邁幾步,下身一陣強烈的刺痛便使她一屁股跌坐在地上。王艷玲想,可能是產後沒有恢復好,過一陣子就不會疼了。孩子滿月後的第三天,王艷玲和丈夫過產後的第一次性生活。孰料,一陣撕心裂肺的疼痛使她險些昏厥過去。王正宗被嚇壞了,連忙問她怎麼了?王艷玲只好將自己的痛楚如實告訴了丈夫。第二天,王正宗領著妻子來到了一家醫院,醫生診斷為盆腔炎,給開了幾盒藥。可藥吃完了,夫妻倆再同房時,王艷玲照舊疼得冷汗淋漓。王正宗心疼得流下了眼淚。

  從此,王艷玲在丈夫的陪伴下,踏上了漫漫的求醫路。他們到過許多醫院,卻始終查不出王艷玲到底患的是什麼病。由於得了這個怪病,王艷玲平時不敢下蹲,坐時間長了也不行,躺在床上需要不停地換姿勢,嚴重時連彎腰穿鞋和穿襪子都無法做到,更不用說干體力活了。這讓王艷玲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

  同樣痛苦不堪的還有丈夫王正宗。作為年輕丈夫,他自然有正常的生理需要,可每次一接近妻子,妻子就會疼得掉下眼淚,王正宗即刻「性」趣全無。自此,青春年少的小夫妻無法再涉足性事。

  為了給王艷玲治病,家裡已經欠了近萬元的外債。看著被病痛折磨得神志不清的妻子,王正宗決定鋌而走險,利用在銀行掌管現金的便利條件,將一萬多元的公款拿回了家。

  然而不久,王正宗挪用公款的事東窗事發,被銀行開除了。

  一直讓夫妻倆引以為榮的工作丟掉了,王艷玲為此苦悶不堪,再加上突然中斷了治療,她的病情愈加嚴重。由於家中原本拮据的日子愈發艱辛,更由於生理方面的需求長期得不到滿足,王正宗變得抑鬱寡歡,整日愁眉不展。此後,夫妻倆經常為一點小事慪氣,感情日漸生疏。1999年,王正宗在和妻子吵了一架之後,竟負氣離家,到哈爾濱打工去了。

  丈夫走了,王艷玲只好自己帶著兒子艱難度日。2000年5月,王艷玲去醫院看病時,偶然聽說賣血可以賺錢,她便背著家人偷偷走進了血站……靠賣血,王艷玲暫時度過了難關。可王正宗有時回家看到她突然有錢花了,就問她錢是從哪裡來的?王艷玲覺得自己的病已經讓丈夫受盡了委屈,不能再給他增加壓力,便沒有說出實情。這使得王正宗對妻子產生了懷疑,認為她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兒,對她冷眼相待。

  如果僅僅是丈夫不理解自己,王艷玲還能夠忍耐。最讓她難以忍受的是來自左鄰右舍的流言蜚語。2003年8月初的一天,她去市場買菜,回來時,看見幾個鄰居指著她的後背說:「看,就是她,老公不要她了。」「為啥?」「她在外面搞破鞋唄!要不,哪來的錢買菜?」儘管鄰居的議論聲很小,但王艷玲卻覺得如五雷轟頂。她回到家,手哆嗦著拿起菜刀,將刀刃立在自己的左手腕上。就在她閉上眼睛想要割腕時,門被推開了。進來的是王艷玲的好姐妹張惠(化名)。看見王艷玲的舉動,張惠驚叫一聲,扑過來奪下了王艷玲手中的菜刀,厲聲問道:「你,你這是幹什麼呀?」

  看見好友,王艷玲百感交集,將平時難以啟齒的隱痛倒苦水般傾訴出來。張惠深感震驚:「你不說,我哪裡知道你受的這些罪啊?我有個親戚在醫院婦科,我幫你找她。不過,你記住了,以後無論如何你不能想到尋死,你還有兒子,你的這個家畢竟還沒散啊!」

  二

  2003年8月11日,張惠領著王艷玲來到肇東市人民醫院。經X射線檢查發現:於恥骨聯合下方左側可見一線狀金屬物。當醫生告知王艷玲她的體內遺有一根手術縫針時,王艷玲癱坐在醫院走廊的長椅上放聲大哭。冷靜下來的王艷玲怎麼也不相信正規醫院的醫生竟然會將一根針遺留在她最隱秘的部位,這哪裡是一根小小的縫針,這分明是一顆引爆她悲慘生活的「炸彈」啊。陪同她來檢查的張惠提醒說:「快打電話告訴你老公,看他還敢不敢再懷疑你了?!」

  電話打過去了,王正宗沉吟片刻,說:「怎麼可能呢?你該不是已經到醫院把針取出來了吧?」王艷玲從丈夫的話裡明顯感到他還不信任自己,於是沖丈夫吼道:「你等著我,我現在就去哈爾濱,讓你看看我說的到底是不是真的。」

  當天下午,王艷玲趕到了哈爾濱。王正宗將妻子領到了哈爾濱市香坊區中醫院做射X線檢查。X射線檢查報告稱:恥骨聯合下方會陰部軟組織中可見針樣金屬異物(偏左處)。經婦科檢查發現,陰部可見豆粒大的凸起,觸及有強烈的針刺痛感。這下,王正宗的眼圈紅了,他拍著妻子的肩頭,聲音哽咽地說:「你,受罪了,等我忙完這陣子,非回去找醫院算賬!他們耽誤了我們近10年的好時光啊,人一輩子有幾個10年啊……」 丈夫的話,猛然觸動了王艷玲的痛處。縫針雖小,卻剝奪了她和丈夫10年的性生活權利,她決定找醫院討個說法。

  回到家,王艷玲翻箱倒櫃,終於找到了兒子出生時的《醫學證明書》,發現給兒子「接生者」的名字叫呂瀅。8月14日,王艷玲在張惠的陪同下來到肇東市婦幼保健院,找到了醫生呂瀅。呂瀅看過片子後,隨即又給王艷玲做了婦科檢查,然後輕描淡寫地說:「有個凸狀物,沒啥,皮裡肉外,做個手術拿出來就行了。」張惠見呂瀅說得如此輕巧,憤憤不平地說:「她痛苦了10年啊,是手術拿出來就可以完了的嗎?」呂瀅說:「等院長回來我匯報一下,如果是我的責任,我可以負責。」

  8月15日,張惠陪王艷玲又來到婦幼保健院。這一次他們直接找到胡院長,將情況向胡院長作了說明。胡院長讓她們將材料留下,稱需要找當時的病歷,調查清楚再說,讓她們回去等消息。

  8月17日,王艷玲和張惠滿懷希望地又一次來到婦幼保健院。然而,胡院長的一席話卻兜頭給王艷玲潑了瓢冷水:「我們調查了,醫院找不到你的任何病歷,呂瀅也記不起來了,所以我們不能確定你是在我們醫院生的孩子。」王艷玲一聽急了:「這出生證明上的出生單位一欄蓋的是你們的公章,接生者一欄是呂瀅的親筆簽名,怎麼就不能確定我是在你們醫院生產的呢?」胡院長說:「可以這麼認為,你是在別的地方生的孩子,然後在我們這兒換的出生證明。」王艷玲被氣得渾身哆嗦說不出話來,雙方不歡而散。

  眼見在醫院解決不了問題,王艷玲和張惠又找到了肇東市衛生局。衛生局認為王艷玲手頭掌握的材料證明不了她是在婦幼保健院生產的,讓她繼續找證據。

  三

  8月19日上午,按著事先約定,王艷玲由張惠陪著來到婦幼保健院,協商解決問題。胡院長態度仍是比較和氣:「我和呂瀅談過了,她說回憶不起來了,而且你證據不充分,最關鍵的是我們這裡沒有你的病歷……」沒等胡院長說完,張惠接過話來:「病歷又不歸我們保管,你們若是弄丟了或者銷毀了,這事兒誰能說得清?」對張惠的話,胡院長未予理睬,他繼續對王艷玲說:「你回去吧,當事人的家屬可能找你愛人去了。」王艷玲不明白呂瀅的家屬找丈夫做什麼,這時,張惠撥通了王正宗的電話,問呂瀅家人有沒有找他?王正宗說沒有。胡院長笑了笑說:「回家等著吧,下午就會有說法了。」

  王艷玲和張惠剛踏進家門,王正宗就打來電話說呂瀅的父親呂喜常來哈爾濱找他了,是呂喜常的一個親戚,也是他的小學同學領來的。沉寂了幾秒鐘,王正宗壓低嗓音說:「你知道呂喜常是誰嗎?他是咱肇東市衛生局原先的黨委副書記,剛退休不久。」王艷玲心頭一陣發緊,她叮囑丈夫馬上領他們回來,一起找胡院長解決,千萬別和他們攪和到一起,王正宗邊答應邊挂了電話。

  下午3點,王正宗又給妻子打來電話,說呂喜常請他吃飯了。半夜,王正宗喝得醉醺醺地回來了。王艷玲問他怎麼跟呂喜常交涉的,王正宗說他們把他灌醉了,整個過程迷迷糊糊的,但無論如何,他都一直認定當初是呂瀅做的手術。聽到丈夫的話,王艷玲懸起來的心總算落了下來。

  第二天,王艷玲去醫院交涉。她來到胡院長辦公室,看見呂喜常也在那裡。此時,胡院長的態度突然變得極其冷淡,他說:「經過調查,你的手術不是我們醫院做的,更不是呂瀅做的,我們只是給你開了出生證明,而且你愛人已經默認不是呂瀅做的手術。」

  王艷玲強烈反對他的說法。這時,呂喜常欠著身子說:「我和你愛人談話時,我已經作了錄音,不由得你不信。」停頓了一會兒,呂喜常又用緩和的語氣說:「為了我女兒的名譽,我可以給你兩萬塊錢補償,把這件事情平息下來。」王艷玲當即表示不同意。呂喜常說:「你把醫療法規找來看看,按正常程序,你連兩萬都得不到。」接著,呂喜常語氣強硬地說:「你如果還不同意,我也沒辦法了,我可以奉陪你們到底,我甚至可以上法院告你們誣陷。」見局面有些僵持,胡院長連忙打圓場:「你如果不同意兩萬,我再給你加兩千,你回去考慮一下,我們等你的答覆。」王艷玲還是表示不同意。這時,有人伏在王艷玲的耳邊小聲說:「呂喜常在肇東生活了60年,工作了30年,他哪兒都有人,你可要想清楚啊。」

  這句明顯帶有威脅的話,將王艷玲震懾住了,迫不得已,她答應了他們。

  簽完協議,呂喜常讓王艷玲盡早將體內的縫針取出,了斷這件事情。王艷玲表示自己不再相信婦幼保健院,提出到其他信譽好的醫院做取針手術。呂瀅痛快地答應了。她把王艷玲安排到另一家醫院,並主動交納了住院押金。住進醫院的王艷玲仍有些擔心,於是提出在做取針手術前將談好的2.2萬元賠償金交給自己,可對方卻以種種理由搪塞。王艷玲感覺對方缺乏誠意,擔心他們耍花招。她把心一橫,決定通過法律途徑替自己討回公道。於是,王艷玲拒絕做取針手術,她認為,自己身上的那根縫針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的物證。

  就在王艷玲四處聯繫律師時,她發現整個肇東市竟然找不到能為她代理官司的律師。有的律師甚至直截了當地告訴她,你的官司我沒法兒打,我有壓力啊……

  面對來自四面八方的壓力,王艷玲沒有屈服,她到哈爾濱找到了代理律師。2004年3月9日,王艷玲向肇東市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將呂瀅和婦幼保健院告上法庭,要求賠償醫療費、交通費及精神損失費等合計30萬元。

  面對記者採訪,王艷玲流著淚說:「我諮詢過的所有律師都說我的官司必贏。按理說,我應該高興才對,可是我的心裏卻並不亮堂,因為不知道我的官司贏了以後,我那已經冷淡了的夫妻感情能否復原,我那瀕於破裂的家庭能否真的挽救回來……」(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現代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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