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談的是當年的賤民——地主們在土改中所受的折磨。這雖不是我的親歷——因為我那時還是一個13歲的「狗崽子」,還不夠享受那份特殊待遇的資格——但卻是我親眼所見,或受刑人親口所講;而其中大多數又是我父親所慘遭的荼毒。
扎(捆紮)
這是最普通的刑罰,土改中100%的男地主,1/3的女地主都被捆紮過。從1950年冬清匪反霸到1952年夏土改結束,不管城鎮街道還是鄉間小路,隨時都可看見一串串被捆綁著的地主被押赴刑場、押送勞改、押解游鬥。
先是小扎,用籮索(即棕繩)把地主手腕捆在背後,這是最文明的。很快改為大扎,用籮索捆住上臂,使力一拉將兩臂在背後捆緊,那被捆者的上臂和胸骨就撕裂折斷般疼痛難忍。後來又升級為五花大扎,通常是把地主摁倒在地,一隻腳踩在背上,用籮索把雙臂螺旋捆紮後反捲在背心裏,此時的地主,彎不得,伸不得,昂首不得,低頭不得,挺胸不得,鴕背不得;兩臂因籮索勒緊血脈不通而腫脹,而烏黑,而疼痛,而麻木,捆紮久了,即使解開繩子,兩臂也不能自由活動,甚至肩關節脫臼。更有勝者,主力軍(農民)們用新籮索五花大扎之後,再在籮索上澆水,使籮索吸水膨脹,往被捆者肉裡鑽,勒出一道道血痕……
1952年初夏土改過後我們首次回家,看見九死一生的父親雙臂上螺旋形的傷痕,有的血肉模糊繼續潰爛,有的結成痂塊,有的痂塊剛脫露出白生生的嫩肉,與那污黑色的皮膚形成血腥的對照,這是無數次五花大扎的血證!父親,一個善良正直的人,僅僅因為是末代地主,就受此奇恥大辱,齊天大難!
吊
把地主捆紮後懸於橫樑上,雙腳離地,讓被吊者自身的體重來折磨自己。又分為大扎吊,小扎吊,背石吊等方式。
1951年春,我給被關押的父親送飯,看見鄉公所橫樑上懸吊著一個據說是藏槍不交的地主,那人受小扎吊不知多久了,雙腳已經腫脹,頭已下垂,嘴角流著涎水,顯然吃不消了,就亂咬,說槍交給了我父親。於是馬上押來我父親對質,結果證明不實,父親免受刑罰,那人的背上馬上加了一個七八十斤重的磨墩,只聽得 「啊呀」一聲慘叫,那人的肩關節脫臼了。
也是這年早春,一位鄰村的劉姓17歲小孩押來我村鬥爭,因為他父親早死母親病重,受罪的事就由他繼承。主軍把他吊起來要金銀財寶時,他受不住了,哭著說 「放我下來,我說」。放下來後他說沒有,又要吊他,他急忙說「有」,「有多少?」他大叫一聲「五百萬!」主力軍們先是一楞,然後哄堂大笑,知道那孩子說謊,大叫「吊起來!」又將那孩子懸於空中,並蕩來蕩去,叫做「打秋遷」;還把他掀去撞牆壁,叫「撞油」,經過一夜折磨,那小孩走路都沒法了。
跪
一般是對女地主的「優待」,我們村的全部女地主幾乎無一倖免。
把褲腳捲起來裸露膝蓋跪在石板上,這是最「優惠」的了;跪有戰子印的石頭,就升了一級;跪瓦碴,更升一級。1951年冬土改工作隊在用酷刑捆吊父親之後,連60歲的老祖母也沒放過,拉她去跪瓦碴。祖母的膝蓋跪破了,鮮血長流,一個多月沒有痊癒。
打
開初無人出手打人,後來工作隊誘導個別無賴示範,再後來隨著鬥爭不斷升級,打人形成了一種風氣,出現了許多以打人為樂的凶手,凡鬥爭會必打人,打人越狠,聲勢越大,成績越好。打人的刑具也由竹枝到竹棍、木棒、扁擔、柴塊。打擊的部位也由臀部到四肢、背腰、全身乃至頭部。此時的鬥爭會已演變成一種人性殘忍的大展示,原先那些添油加醋的訴苦,無中生有的伸冤,都已無關緊要,惟有棍棒揮舞的呼呼聲,打在地主身上的噼啪聲和地主的哀叫聲,演奏成土改的野蠻大合唱。
有兩種打人方式值得一提。一種叫夾道打,出現於土改後期地主交地契的特殊儀式上。此時工作隊長坐在主席台上,主席台下面主力軍排成夾道,都手持竹棍、木棒等打人刑具,夾道盡頭是戰戰兢兢等待挨打的地主。工作隊長猛擊桌子大叫一聲:「XX地主交地契!」被點了名的地主就低著頭彎著腰,雙手儆著地契從夾道中通過,竹棍木棒就雨點般打在背上,但此時不打頭部以免打壞地契;地主把地契交主席臺後,工作隊長又猛擊桌子,大吼一聲;「滾下去,給我打!」這時主力軍們就棍棒齊舞,從頭到腳一轟猛打,經過打進打出兩道「工序」,地主們無不頭破血流,皮開肉綻!
輪到父親交地契時,送飯的四弟剛好趕到,看見夾道中滾出一個頭被打破的血人來,那正是父親!父親抱著頭一邊逃跑一邊哀求「不要打了!快打死了!」但打紅了眼的暴徒那肯罷休……四弟上前攙扶父親時,這個十歲的小孩也遭棍棒亂打。
另一種方式叫交叉打。工作隊認為本村農民斗本村地主打不破情面,鬥爭會沒有達到他們預定的目標,於是就把本村地主與外村地主交換進行鬥爭,農民不認識被斗的地主,不知道他有什麼「罪行」,就只有一陣亂打。幾十年後,鄉鄰楊明清老人告訴我們:「有一次工作隊叫我把你們父親押到江田村去鬥爭,那裡的人不認識你們的父親,就一陣亂打,把你們父親打扒在地上,幾乎垮了架。我看不對頭,要出人命,就說我交給你們的是好人,如果打死了,你們誰負責?他們才停止了打人。」父親被人架回家後躺在床上十多天不能行動,衣服和血塊粘在此一起都不能脫下來。
背石頭
這是一種專施於那些年老體弱,為人迂腐又好欺凌的孔乙己式的地主。是一種折磨兼戲弄的肉刑。因其「娛樂」群眾的效果很好,故深受主力軍歡迎。方法是把石頭捆在地主背上,強近他終日背著,那怕吃飯、做事、走路、解便也不准放下;否則就一頓猛打。那背著石頭的老年地主走起路來蹣跚晃惚狼狽可笑,主力軍們則大飽眼福,人人拍手。
祖母后家有個兄弟我們叫五舅公,是個破落地主兼鴉片煙鬼。此人身體羸弱,走路飄忽,又兼結巴郎(口吃)和瓮鼻子(鼻音重)兩大特點,自然成為戲辱的對象。主力軍們在他背上捆一個四十來斤重的磨墩,後面跟著一群小孩用棍棒吆喝他,逗他發出結結巴巴瓮聲瓮氣的哀叫聲,圍觀者無不捧腹大笑,比看「心連心」節目還熱鬧,但不久這個可憐的老頭就被折磨死了。
背火背篼
又叫背衛生背篼、背消毒背篼。方法是把地主的衣服剝光,把煤油鐵桶捆在他背上,再把燒紅的槓炭放在鐵桶裡,頃刻之間地主背上就吱吱冒煙,便撕心裂肺地嚎叫呼喊,狂奔亂跳,數九寒天「自覺自願」地往水塘裡跳……
關於此事我沒親見,是聽同事蔣君所談,有名有姓,十分具體,後又在另一地方聽樊君談過類似故事,他們都是共產黨員,可以排除「攻擊誣蔑」。
吹土電扇
數九寒冬,把地主捉來,男的剝光衣服,女的只留內衣,然後把他們捆在樹上,再把風車的出風口對準他們,命壯漢拚命搖動風車把手,風車發出七八級大風,將那裸身的地主一陣猛吹,主力軍把這種刑法叫「吹土電扇」。那被吹的地主凍得全身顫抖,嘴唇發烏,面無血色,最後當場昏厥。
妻子五歲時戴過一隻金手鐲,後來打成了戒指,減租退押時已上交,但一位主力軍一口咬定金手鐲沒交出來,於是寒冬臘月將岳母捉去吹土電扇,被解救時已經凍昏。
淋雨雪
下凍雨飛雪花的時候,主力軍們都躲在屋子裡烤火取暖不願出門,但是卻把地主們集合起來,站隊肅立,府首躬身,頭淋雨雪腳踩稀泥,任憑風雪吹打,靜聽躲在避風處的工作隊辱罵訓斥。更有勝者,將地主捆綁後吊在露天,使其經受雨淋雪凍,此事我在《斗父記》中已有敘述。此時的地主,經過無數次沒收洗劫,早已一貧如洗,身上穿的是大匡小洞衣不蔽體的破棉襖,又被雨水淋濕,又被霜風穿透,又沒有鞋穿打著赤腳站在泥水裡,一個個冷得發抖凍得發僵。
晒太陽、烙屁股
三伏天,氣溫38、9度的時候,四川盆地有如火爐,石板晒得滾燙,赤腳踏上去就像踩在熱鍋裡的時候,強迫地主只穿內褲坐在石板上,使其頭頂烈日臀如火燒。這是我們村的女地主曹二嫂、曹三嫂和未出嫁的曹三姑所受的酷刑。她們的丈夫和父親三個男人同一天被槍斃後,被關押受毒刑就由她們來承擔。此事發生在土改前的1951年7、8月,地點是當時的鄉公所石壩上,三個女地主的屁股都洛爛了,長滿了坐板瘡,化膿潰爛。
撬肋巴
把地主雙臂捆紮之後,用兩根扁擔分別插在手臂與軀幹之間的縫隙裡,再將扁擔用力向外掰,使肋巴骨受向內的壓力,雙臂受向外的張力;用力稍猛,受刑人的肋骨就被撬斷。二姑的婆母,一個年近70的小腳老婦人,為了逼迫她交出金銀財寶,就在她上身上實施了這種酷刑。
土改中的酷刑還很多,例如把雙手姆指用麻繩捆紮後在姆指中間加楔子、冬天潑冷水、潑冷水後吹土電扇、扎加打、吊加打、捆紮後晒太陽……等等,都是常見的,不再一一敘述。
結語
土改,這個打著民主改革旗號實行專制復辟的政治運動,是每一個地主的鬼門關,不僅數以百萬計的地主被鎮壓,那僥倖活下來的,也是九死一生受盡折磨,其受害面之廣泛,行刑之殘忍,暴力之肆虐,為人類所罕見!這是中華民族的不幸,更是毛澤東的滔天罪行!
有人說土改中的肉刑是地主殘酷剝削壓迫農民,激起農民的仇恨造成的。這只不過為自己的暴行找個藉口而已。其實早在湖南農民運動時期、江西土地革命時期、延安時期、晉察冀土改時期……共產黨一以貫之的,都是無視人權,踐踏生命,濫殺無辜。共產黨走到哪裡,暴行就出現在哪裡。這證明毛澤東領導的農民革命,不過是一種摧毀正常法統與道統的暴民運動,是專制政權的復辟過程,必然出現野蠻與殘暴而背離了民主與進步,這才是土改暴行的本質。當我們回憶50多年前那一場殘暴與無道時,更應揭露共產革命與毛澤東的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