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九學運後被判刑兩年,其後赴美國留學及生活的易丹軒,上週六持美國護照以及到今年年底有效的多次往返中國簽證經香港準備往廣州探望父母時,在深圳羅湖海關受阻,被告知以出入境法中涉嫌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的條款拒絕入境,並註銷已經批准的多次往返簽證。
易丹軒週一告訴本臺:" 過關的時候被截停,把我帶到一個小房子裡等,然後一個值班的隊長說我不能入境,多次往返的簽證也要註銷。我去年春節就是拿著同一個簽證從羅湖海關入境的,我問他們可否重新考慮以及根據什麼依據。但到了十二點,他們說決定不會變,是根據出入境管理條例第十二條。後來我查了一下,是如被認為入境後對中國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會造成危害的外國人,不能入境。當然這個理由是完全不能成立的,我不能接受,對此感到莫名其妙。 "
89年時為廣東商學院企業管理系二年級學生的易丹軒,因發起和組織廣州地區學運被判刑2年。出獄一年後,92年獲准出國。他在美國獲本科及研究生學歷,先後從事新聞、商務管理及非政府組織管理工作。出國近16年後08年春節他首次成功回大陸探親,不料09年持同一個簽證回鄉卻被拒入境。
被大陸政府沒收回鄉證多年的香港支聯會負責人司徒華週一接受本臺採訪時說,易丹軒的遭遇再次顯示了當局不尊重法律:"你可以看到中國是個不尊重人權、不尊重法律的國家,不光是他了,之前也有很多人不被允許回去,這不是奇怪的事情。"
目前滯留香港的易丹軒正在考慮再次申請回國探親簽證,他還是希望當局能夠改變決定:" 08 年我去申請他們也給我簽證了,雖然回去也有些麻煩(國安有找我),但起碼入境了,能在家過了個春節。但這次完全不能進去了。事前事後當然也有朋友跟我提過,今年是很多重大事件的重要紀念週年,可能會比較敏感,我不知道當局具體為什麼不讓我入境,但如果真的因為所謂敏感年,那是一種可悲的事情。按這個道理來推的話,以後中國可能所有日子都敏感了! 什麼事都不用做了! "
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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