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出差:森嚴的等級,難查的漏洞(圖)

發表:2010-08-20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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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省廳都不會安排我們住太豪華的酒店,但是到了地市一級往往就會住當地最好的,縣一級就更不用說了。」

住宿超標了怎麼辦?「部委只付標準內的錢,其餘的地方解決。」

部委出差:森嚴的等級,難查的漏洞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出差標準等級劃分標準。雖然標準日益明晰,但是各種虛假「對策」,仍待進一步杜絕。 (CFP/圖)

一個司長出差,能住多少錢的酒店?一個副部長呢?

按照財政部的規定,前者是300元一天,後者是600元,至於副部級以上的官員,未有明確規定。而處長及以下的官員,不能超過150元一天。

不過,這些價格背後的酒店可能會超過價格本身所體現的慣常檔次,因為兩年一次的政府採購憑藉強大的議價能力,已經事先替他們壓低了酒店的價格——雖然,一些學者認為這一制度還有諸多要改進之處。
財政部最近公布了新的《關於組織開展2011—2012年黨政機關出差和會議定點飯店政府採購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新一輪的政府定點酒店採購也隨之開始。出差的公務員只需提前預約,並提供證件及介紹信,就可以很優惠的價格入住被採購的酒店。

按照《通知》,公務員出差的定點飯店,應以三星級和三星級以下為主,只能選擇300元以下的標間和600元以下的套間。具體說,副部長住套間,司局長可以單獨住標準間,而處長及以下人員則要求兩人住一個標準間。

事實上,自2006年之後,公務員出差不僅只能在定點飯店的名單內進行選擇住宿,就連交通工具,也有著具體的要求。比如《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中規定,要經過單位司局以上官員批准方可乘坐飛機,單位級別在司局級以下的,就要該單位主管官員批准。

上述辦法的出臺,曾被財政部稱為差旅費和會議費管理方面的一個轉折性的改革,而有關定點飯店的選擇,亦被認為是改革核心。

標準和對策

按照中央部委的出差標準,「部長乘機坐商務艙,司局級以下一般都是經濟艙。」中央某部委的王凡說,若是遇到緊急公務,經濟艙的機票已經售完,只要經領導批准,普通公務員也可乘坐商務艙,「但正常情況下,沒人打破級別的規矩」。

而另一個「未成文的習慣」是,部委出差一般會選擇國航、南航、東航這三大航空公司。

與乘機的規定相比,部委公務員的住宿沒那麼嚴格,一般情況下,公務員出差會在政府採購的定點飯店中選擇。

定點飯店政府採購,主要是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在北京地區、委託各省的財政部門在當地的地級以上城市開展。而縣級城市是否採購定點飯店,則由各省財政部門確定,財政部未做統一要求。

2006年,財政部推動「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會議費改革」時,「定點飯店」被視為差旅費和會議費管理方面的一個轉折性的改革。在那之前,上級 單位去下級單位出差,吃、住、行等全部活動都被下級單位安排得妥妥貼貼。財政部行政政法司一位負責人認為:這個習慣,應當逐步改變。

之前,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出差的標準是1996年制定的:普通公務員為每人每天58元。新的規定將住宿費上限如開頭所述提高了幾倍,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也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天50元和30元。

2007年,新的管理辦法正式實施。不過,財政部的改革初衷至今仍未完全實現。

王凡說公務員住宿應以「三星級和三星級以下」這個標準就不好界定。「出差經常會住當地政府的招待所。很多政府招待所都不參與評星,富麗堂皇的政府樓堂館所 不挂星,一個套間的房價才200元,並不少見。」他說。況且,「公務員出差自己單位掏錢的情況很少。地方上車接車送,哪有什麼雜費。這個伙食補助和公雜費,就和每天發給80元出差補助差不多。」

當部委的公務員出差時,一般先給地方的下級單位一份有蓋章的文件,上面寫明工作內容和人數等。有時會直接讓地方選擇飯店,有時需要自己在定點飯店查找。到 了地方上,會有級別對等的官員接待。「吃飯的館子一般找有特色的,基本頓頓不會重樣。」中央某部委辦公廳的張曉說。「我開始時也很不適應,但是雙方只在開會時見面,也挺不盡人情。」他覺得。

當住宿超標了怎麼辦?張曉說:「部委只付標準內的錢,其餘的地方解決。」在多次出差之後,張曉總結出了一些規律。他發現:「越是依賴中央財政轉移支付的地方,接待我們時就越熱情。倒是那些經濟發達地區,可能因為中央官員見的也多了,相對較為規範。」

另一現象是,「一般省廳都不會安排我們住太豪華的酒店,但是到了地市一級往往就會住當地最好的,縣一級就更不用說了。」他說。

若是會議費超過標準,一些部門也有應對之策:既然標準是死的,那就增加與會人數。「財政部要求會議報銷時,與會者必須簽名以核對人數。不過,製造假簽名也 不是太難。」張曉說。而若是某個會議有省部級的領導參加,那「錢一般就不是問題」,不過「需要給財政部寫一份報告」。

「政治效益」與難控的漏洞

在「黨政機關出差會議定點飯店查詢網」上,僅北京地區的定點飯店就有313家。其中,三星級的109家、四星級的69家、五星級的12家。那些被標誌為 「出差」的飯店,一般位於市區便利地段,而另一些「會議」類的飯店,則多在休閑景點附近。「定點飯店,在全國大概有兩千多家。」上述網站負責政策諮詢的人士說。

儘管進入了定點飯店的名單,但並不意味著實際的入住數量,這也給參與投標的酒店帶來了一些困擾。「酒店的投標報價不僅不能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價格,也不能超過大中型旅行團隊的報價。」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何紅峰說,他以政府採購所涉及的相關法律為主要研究領域。

不過,飯店在投標之時並不知道將來只有一個人入住,還是將在此舉辦一個大型會議。「因此,飯店只能預設只有一個人來住一天,而針對這一預設的報價將高於多人的會議報價。」何紅峰說,這意味著,「沒有清楚的劃分,政府採購無法將價格壓到最低以壓縮成本。」

事實上,對於一些四星級以上的酒店來講,政府給出的招標價格並沒有太多的誘惑力。五星級的北京新世紀飯店有限公司市場銷售部經理甚至認為,因為「大約只是市場價的一半」,所以與政府合作有時是賠錢的。

不過,他依然清楚與政府合作的好處:「政府會將一些由其舉辦的活動放到定點酒店,比如,一些商業活動和對外合作交流活動等,這會為酒店帶來一定的客流量,也會擴大酒店的影響力。」

事實上,酒店希望與政府保持緊密關係的願望之迫切,從另一個側面也可見一斑。「一些賓館依靠政府機關的會議費,他們因此不想得罪客戶。我們在查賬時發現, 有的賓館把原始的存根都銷毀了。」某審計機關一位官員對南方週末記者說,賓館的不配合給審計帶來了很大的難度,「特別繁瑣,我們力量有限,時間也耗不起。 所以只能抽查一部分。」

而政府的會議費用,也會存在問題。去年,審計機關曾將中央部委的會議費和出國經費作為審計重點,發現其中存在大量的虛假髮票。「比如,預算10萬去賓館開會,沒花完,又想繼續花。這時就有兩種情況,一個是讓賓館一次開10萬的票,剩下的以後再接著花;還有一種情況,是大的賓館有商品部購物,一併報銷。而且這些大部分是集體行為。」上述人士說。

一個新的動向是,大約從2003年起,財政部系統開始就《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徵求意見。何紅峰說,這部條例,是對政府採購法的細化,「最近一輪的徵求意見是以國務院法制辦的名義。這意味著,該條例快要到推出的階段了。」

而上述條例,被寄望於解決諸多難以控制的虛假問題。

来源:南方週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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