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凌暴,如果發生在美國會怎樣?(圖)

作者:心路獨舞 發表:2016-05-23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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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技師學院17歲女生小宜造室友霸凌(圖片來源:京華時報)

【看中國2016年05月23日訊】近期,有多起校園欺凌事件被新聞曝光,重慶一初二學生疑遭校園暴力致死 、山東一名16歲的中學生在校園被欺凌跳樓、河北8歲的孩子被11名自稱「閑來無事打人玩」的學生圍毆致死、湖南郴州11歲女孩被同齡女孩們當街扇耳光暴打等等。但按目前法律,未成年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因此對施暴者常只能批評教育,效果並不理想,導致惡性校園欺凌事件繼續屢屢發生,已引起整個社會的關注。

而與此同時,在大洋彼岸我所在的美國,同樣犯了校園欺凌的中國留學生翟芸瑤、楊雨涵和章鑫磊三人在達成認罪減刑協議的背景下,依舊將在美國監獄裡分別度過漫長的13年、10年和6年刑期,而且在服刑期滿後將被驅逐出美國,此生恐怕再難踏上美國的土地。更有意味的是,案發後居然有位涉案同學的父親試圖賄賂受害人,想私下以金錢擺平此事,也被警方逮捕吃上官司。事情到此並沒有完,該案的兩名受害者還對施暴者們提請了民事賠償訴訟,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中。

其實,校園欺凌不可避免,在世界各地的學校裡都有,只是嚴重程度不同而已,但在怎麼預防、教育、應對和懲治方面每個國家之間的差別就大了。以美國為例,是從學校教育、預防和監管、家長積極參與、社會立法懲治等全方位來進行的。

首先在學校教育上,美國學校在孩子5歲剛入學起就會開展反「校園欺凌」(school bully)教育,除直接暴力行為外,老師還教育學生認知一些屬於間接欺凌的「冷暴力」行為,包括語言攻擊(辱罵、嘲笑、威脅)、群體孤立、散佈謠言、羞辱戲弄、網路欺凌和騷擾等,老師會告訴孩子們遇到欺凌應怎麼辦,也會警示若欺凌別人後會有什麼後果,讓被欺凌和可能欺凌的孩子們都知道怎麼去應對和可能的懲罰。除了教育學生外,學校還加強預防和監管,在丫丫曾就讀過的一所弗吉尼亞公立小學手冊上,就公布有郡學校署(county school board)對校園欺凌的處理程序,其中詳細規定了校長在收到欺凌報告後必須馬上啟動調查,調查期間必須給受欺凌的學生配備心理專家疏導,兩週內給出調查報告,家長若對調查結果不滿可繼續向州教育署申訴,也可直接提請民事訴訟等。

而更重要的是,學校的預防監管並不只是一味的強令禁止,有時更多的是老師富有創意的言傳身教。記得赫芬頓郵報(Huffington Post)曾報導過這樣一件事情,華盛頓一名9歲的四年級學生馬修(Matthew Finney)因光頭造型成了高年級學生譏笑的笑柄,他難過得不敢進入教室上課,站在走廊上大哭,該校一名女教師尼爾森(Tori Nelson)得知後,決定通過身體力行的方式幫助馬修擺脫語言欺凌,於是她在操場上要求馬修當眾剃光她的頭髮(見下圖),並當著所有同學面前告訴他,「你將我的頭髮剃光後還有人取笑你的話,他們也是在取笑我。」此舉不僅幫助被欺凌男童重建自信並遏止欺凌行為,也引來不少媒體和家長們的一片叫好。

其次是在家長的參與上,美國是非常鼓勵和提倡的。記得在看「山東一名16歲中學生校園欺凌跳樓」採訪的時候,我注意到孩子開始跟家長提起被欺負時並沒有得到應有的關注,以致孩子想「教訓」對方來自己解決,最後採用的卻是「自殘」的手段才引發關注。記得丫丫學校曾給家長們發過一個小冊子,裡面詳細介紹了家長應該注意的被欺凌孩子可能用的語言暗示和心理狀態,還介紹了正確的應對手段,我自己就曾據此處理過一次「語言暴力」的事情。

記得那是丫丫四年級的時候,五年級有個男生每次看見她都會喊「籃球很爛」(Basketball sucks!),因為丫丫很熱愛籃球,一有業餘時間就在練球,不知怎麼就惹來這個孩子的反感,並用英文中「suck」這個很侮的字眼兒來表示他的蔑視。我聽說後,首先告訴丫丫要保持心態平和,不要「以暴制暴」用語言回擊,其餘交給我來處理。然後我給丫丫老師發了一封介紹事態的郵件,同時抄送校長。我還擔心這個個頭和年齡都大於丫丫的男孩子因此會有什麼報復行為,在此後調查期間裡我每天都把丫丫親自送進教室,放學後從教室老師那裡直接把丫丫接出來。調查結束後對方家長帶著孩子專門找到我們道歉,並保證以後不會發生,學校也對涉事孩子進行批評教育和適當的懲罰。

看到這裡你或許會問,若是對方家長不講理不管教自己的孩子怎麼辦呢?其實也不難,學校還有更嚴厲的應對懲罰手段,如果還不管用的話被欺凌孩子的家長還可以訴諸法律幫助,譬如加州的一位被欺凌孩子的家長就在上述各種手段都無法改善局面時乾脆到法庭申請限制令,讓欺凌的孩子不准走進自己孩子100碼之內,走進便違法,這時警察可以用藐視法令來逮捕欺凌的學生。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是嚴格立法懲治。立法不會徹底消除校園欺凌現象,但是卻可以讓欺凌者付出慘重的代價,從而起到警示作用,前面提到被判重刑的翟芸瑤等人欺凌案就是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

美國是最早開始研究校園欺凌問題的國家之一,從六十多年前起就開始研究相關現象和問題,立足於解決策略,並從法律層面給出可靠的依據和保障。其中1994年國會通過的《學校安全法案》(Safe Schools Act of 1994)和《學校禁槍法案》(Gun-Free Schools Act of 1994)就是兩項非常重要的法案,前者規定聯邦政府每年需撥專款用於地方學區以幫助學區實現安全管理,而後者配合規定了聯邦撥款的申請條件,要求學校對持有武器和違反法律的學生實施停學一年的懲罰,同時學校執行狀況直接關係到是否能夠領取聯邦政府的援助資金等。如今,美國防控校園欺凌的學校安全法律已相當完善,包括從禁槍、風險評估、聯邦撥款再到公開學校安全狀況,由政府和學校共同承擔安全管理的責任等。

相比美國法律對校園欺凌的嚴刑酷法,目前中國法律對施暴孩子的行為要包容的多,尤其是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處理過輕。按目前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不滿14週歲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應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或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應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所以一旦校園欺凌發生,只能由學校和家長解決,但學校又缺乏有效的懲戒方式,有時當事人甚至能用錢來擺平。難怪在美國被判入獄後章鑫磊的父親在面對紐約時報採訪時,會認為在美國違法的「校園欺凌」只是孩子間的小打小鬧,打完氣就消了,他還抱怨美國法律對章鑫磊判得太重,是對美國法律不瞭解而輸了官司等,這一反應不過是國內目前對校園欺凌現象整體缺乏重視的一個縮影而已。

據報導,目前中國校園欺凌十分嚴重。根據北大公共衛生學院、兒童青少年衛生研究所的研究員喬毅娟等人的調查,在18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隨機抽取187328名學生中,發現有66.1%的男生和48.8%的女生遭受一種及以上的欺侮,其中被惡意取笑是學生中最常見的欺侮行為,報告率為43.2%,其次為性欺侮,報告率為27.0%。除學術機構的研究數據外,目前全國範圍內的系統數據統計缺乏,也就是說,整個中國社會對校園欺凌的關注和研究還遠遠滯後。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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