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每年浪費食品幾乎9千萬噸,德國佔超過10%。專家稱,如果消費者不把「最佳食用期」當作「扔掉日期」,垃圾山會變小。
中國的食品包裝上,經常寫著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而德國的商品沒有這些,大多隻寫「mindest haltbar bis」(最佳食用期)。許多人看著食物好好的,但以為已經「過期」,所以不得不扔掉。
據《法蘭克福評論》(Frankfurt Rundschau)6月20日報導,德國技術監督聯合會(萊茵TÜV)的食品專家Melanie Bauermann表示,許多人把最佳食用期(MHD)誤認為是最後食用日期。其實,許多食品都可以在該日期之後享用。
首先瞭解一下,這個最佳食用期是如何確定的。報導中稱,它是由德國技術監督聯合會經過標準的微生物學研究以及味道測試確定出來的。許多產品,尤其那些含水分少的,在這個日期之後還能食用。在這前,食品處於最佳狀態。
尤其那些耐用的食品,如米、麵條、茶葉、咖啡,在超出最佳食用期很長時間之後還能食用。像罐頭食品、袋裝濃縮湯、飲料等,只要保存在陰涼乾燥的地方,「過期」幾個月之後也可享用。至於鮮肉,其包裝上會給出食用日期。只要日期沒過,從微生物學角度看,消費者都可以毫無疑問食用,不會有健康風險。當然,前提是保存方式恰當,以及包裝保持完好。
報導中還特別提到,冷藏和冷凍的東西需要特別注意。專家建議,如果已經超出所標明的日期,而且質量又讓你懷疑,那就應該將其處理掉。例如,家庭裝冰激凌,往往一次吃不完,那就面臨經常解凍又冷凍。如此一來,不僅容易有損口感和美觀,還容易產生細菌,繼而引發腸胃炎。
文章還提到,有些包裝印有「zu verbrauchen bis (use by)」(在此之前食用)。一名專家稱,有些食物因為它們的組成以及生產方式變得很敏感,容易產生病菌。這種食品就會印有這些字樣。
尤其新鮮的家禽肉和肉糜,消費者必須注意其使用日期。一旦過期就不應該再吃。那對於那些不那麼敏感的食品,超期還能食用,那直至什麼時候呢?怎麼辨別東西是不是還好呢?專家建議消費者,可以從多方面觀察,看看顏色是不是變了,是不是長霉了,聞起來是不是怪怪的,真空的包裝是不是有氣了等。如果覺得懷疑,最好的做法是把其扔掉。
来源:看中國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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