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被討500萬訟費兼被斥 港民竟打抱不平?(組圖)

作者:鐘靈 發表:2018-03-07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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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聞法庭安排解散陪審團後形神憔悴,並向傳媒表示官司已令自己「心力交瘁」
曾蔭權去年受審,聞法庭安排解散陪審團後形神憔悴,並向傳媒表示官司已令自己「心力交瘁」。(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8年3月7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前特首曾蔭權被指在內收受利益、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但另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則飽受爭議,陪審團2次未能達成裁決並解散;法庭昨日頒令曾蔭權須支付500萬元訟費,法官更直斥曾蔭權好友,包括前律政司長黃仁龍、前財爺曾俊華到庭旁聽是「走後門塑造好人形象」以「影響陪審團」,不過港民則普遍持相反論點,認為法官的指控子虛烏有。

律政司以「浪費資源」為由申討訟費

《蘋果日報》報導,現年73歲的曾蔭權,去年2月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現保釋等候上訴。另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則已經歷2次陪審團無法達成一致共識,而2度解散。2017年11月審訊時,陪審團曾對法官陳慶偉提出2條法律問題,最終陳官全盤接受控方律政司的答案、拒絕代表曾蔭權的辯方答案,但陪審團最後仍無法裁定曾蔭權有罪,而再度解散。律政司多次對曾蔭權的提告,至今已經耗費超過1400萬元公帑。

保持緘默是基本權利

由曾蔭權被落案起訴,時間已經長達3年半,控方律政司日前向法庭申請向曾蔭權追討500萬元訟費,並指控曾蔭權曾聲言會配合調查,但面臨盤問時保持緘默,是「浪費了港府機關蒐證的人力物力」,陳官昨日批准追討訟費申請。然而根據《基本法》,被告有行駛緘默權的權利。對此陳官反指,「控方陳詞指訟費申請並非針對曾蔭權行使緘默權的權利,而是認為其行為對調查造成無謂浪費。」

「名人」朋友到場旁聽 法官斥「影響陪審員」

案件去年審訊時,曾蔭權的好友,包括前律政司長黃仁龍、前財爺曾俊華、民主黨前議員何俊仁、民建聯議員陳克勤、天主教香港教區副主教陳志明、「才子」陶傑等都有坐在家人及朋友席旁聽。對此陳官指稱,有關人士「影響陪審員」、「妨礙司法公正」,並稱曾蔭權「明知法官不會引導陪審員指他過往品格良好」,所以邀來「名人」朋友「展示良好品格」、「是走後門的方式」。

而當時審訊尾段,其中一名男陪審員曾與陶傑合照,隨即被陳官解除職務。陳官指不論這些曾蔭權是否知情及默許「名人」朋友來旁聽,但如果自己「一早察覺或考慮解散陪審團」,又稱情況如同「叫朋友或支持者穿黑衣到庭、坐在公眾席威嚇證人」相同。

「名人」朋友:法官把陪審員當弱智

遭陳官指控「影響陪審員」的多名「名人」對有關指控均表示驚訝。陶傑諷刺指,法庭「應該乾脆設立禁止旁聽者的『知名度』名單,10分裡面『知名度』超過5就不准旁聽」,陶亦指自己當時被陪審員要求合照時也感到震驚,但強調沒有如陳官所謂的和陪審員「閒話家常」,而陪審員「不是3歲,不是弱智,不可能這麼容易被影響」。

中央政策組前顧問劉細良亦認為法官說法奇怪,質疑陳官為何沒有「當場解散陪審團或驅逐知名旁聽人士,事後沒有調查證據便作評論」,直斥「全屬個人臆測,足以構成誹謗」。

民主黨何俊仁亦質疑陪審團是否會受被告朋友的出現所影響,而陳官的說法無異於剝奪有關人士的旁聽權利。

陶傑諷刺指,法庭「應該乾脆設立禁止旁聽者的『知名度』名單,10分裡面『知名度』超過5就不准旁聽」
陶傑諷刺指,法庭「應該乾脆設立禁止旁聽者的『知名度』名單,10分裡面『知名度』超過5就不准旁聽」。(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港民抱不平 直斥法官言論離譜

對於陳官批評曾蔭權於審訊期間通過公關邀來名人朋友旁聽是為影響陪審團觀感,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旁聽者身份不設篩選,除非法庭有證據指證被告特意聘請公關找戲子「演戲」,否則不能說旁聽會對陪審員造成影響。

香港大學法律系首席講師張達明直言陳官說法離譜,認為陳官並未查明此事,也無予曾蔭權解釋機會。張另指,陳官說「有錢人受審時會想盡辦法令案件轉交高院由陪審團審理」的說法也十分離譜,因為案件交由哪級法院審理屬律政司決定而不是被告,直批評陳官「忘記了基本法律設計」。

香港大學法律系首席講師張達明直言陳官說法離譜,認為陳官並未查明此事即作評論,不符法官應有操守
香港大學法律系首席講師張達明直言陳官說法離譜,認為陳官並未查明此事即作評論,不符法官應有操守。(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有港民留言諷刺,「按照法官大人的看法,如果梁振英受審時,旁聽席盡是人大、政協、西環官員看你又如何?」;「我明白了。原來在國內的審訊都預先安排好旁聽人員就是怕干預法官」。

有港民分析指,「我想香港人都開始看清楚,曾蔭權是否有罪已經不是重點。律政司已經用1400萬打曾蔭權官司,到現在告不入就諸多藉口要曾蔭權自己負責。第一,曾蔭權保持緘默是權利,浪不浪費你的資源完全是隨你說;第二,曾蔭權的案件搞了這麼多年,廉署是否全部資源都放在搞曾蔭權上,沒有空調查梁振英呢?我就不明白拖這麼久,你們是否要搞死曾蔭權才可以調查梁振英?整件事根本就是『煙幕」;第三,這個陳慶偉法官早有前科,審佔中案的時侯看一段警察打人的片段,他竟然打斷不看還說『如果要投訴警察,請移玉步到投訴警察課」,這樣的法官審佔中案都曝光不少,不只一個啦,說明甚麼問題?就是港府現在只是一個行屍走肉,不斷達成上級的政治任務就可以,當法庭都淪陷,你說我們距離『大陸化』還有多遠?」

立法會調查UGL事件專責委員會批評,梁振英反覆食言拒絕出席聆訊及提交資料,調查至今拖延3年仍未有進展
梁振英UGL事件調查至今拖延3年仍未有進展,2月更有消息指港府決定「放生」。(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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