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媳婦當成女兒一樣看待?(圖片來源:Adobe Stock)
把媳婦當成女兒一樣看待?
我喜歡名牌包。因為很堅固,所以放進三、四本書也不容易壞;手感很好能一手掌握;看起來有種不輕浮的帥氣……這些全都是屁話。我是因為昂貴,所以喜歡。
只要有一個名牌包,就算不說出「我有可以購買價值五萬塊包包的經濟能力」,也可以「裝作」我有。雖然這樣聽起來,我像是個愛慕虛榮的庸俗之人,但這就是我誠實的內心。所以我喜歡名牌包,不,準確來說,是喜歡拿著名牌包的我。
照我這樣說,我擁有的名牌包應該可以塞滿整台購物車,但事實上我只有兩個。一個是弟弟去義大利旅行的時候,在 Outlet 買的Y牌包包。弟弟為了要減少行李,所以把盒子和防塵袋全都丟掉了,還將那個高貴的名牌包隨便塞在行李箱裡面帶回來。
託他的福,包包在到達我手上時,就像是已經用了十年一樣。看了都會讓人懷疑,那是在二手市集而不是在 Outlet 買的。看著屬於我的第一個名牌包上到處是皺褶,我的心就像被撕裂般疼痛。
為了撫平包包上的皺褶,我把家裡所有的絲巾都拿出來,一邊塞進包包裡面,一邊祈禱,但是不管怎麼做都沒用,不管是人,還是名牌包,皺紋一旦產生就不容易消除了。就在我差不多遺忘第一個名牌包的痛苦記憶時,第二個名牌包來臨了,是想都沒想過的婆婆送的禮物。
結婚前夕,兩家人都同意簡化婚事,但婆婆卻說希望不要省略現金禮緞(註①),無論是當時還是現在,我都不知道為什麼女方一定要給現金禮緞。一直以來,傳統的習俗是男方得準備未來要一起居住的房子,女方則是準備房子裡的家具、家電等。
難道是因為買房子花的錢比準備家具、家電還多,所以要送給男方現金禮緞,以表示感謝嗎?或者是因為婚禮上男方花了很大筆的費用,所以要幫忙補貼?
但是,時代不同了,現在帶著一棟房子娶妻子的男人並不多。大部分的夫妻都是一起存錢買房子、一起準備購買家中所需。我跟先生也是這樣,但儘管如此,婆家還是要我準備現金禮緞,真令人覺得諷刺。
由於當時先生才工作一年,所以幾乎沒有存款。雖然婆家有幫忙補貼全租房(註②)的保證金,但真要計較的話,我也支出了跟那差不多的結婚費用。
明明雙方花的錢差不多,我卻要因為那該死的傳統還什麼的,親手將我用「血、汗、眼淚」積存的二十五萬元領出來、親手包裝、奉送出去。當然,我並沒有因為捨不得那些錢,就把停在停車場的汽車後照鏡全都砸碎,但這絕對不是令人感到愉快的經驗。
總之,我們除了禮緞費用之外,其他奢侈的習俗我們都不打算遵守,例如:互相贈送手錶或包包之類的事。可是後來情況變得有點曖昧,因為先生想在結婚之前買車,算一算還缺八萬塊,我覺得沒必要為了這點錢分期付款,因此毫不猶豫的拿出這筆錢,並對先生說:「買車的時候拿去補貼吧!」
幸福的家庭需要夫妻齊心協力。(圖片來源:Adobe Stock)
婆婆知道後,覺得我懂事乖巧,十分讚賞我,於是擅自決定要買包包,送給這位補貼兒子買車的善良準媳婦。
「妳正在工作嗎?」
「是啊,但可以講一下電話沒關係,婆婆有什麼事嗎?」
「我現在在百貨公司。想要買包包給妳。」
「咦?包包?」
「對啊!雖然我沒什麼錢,但是因為妳很乖,所以我想買一個包送妳,妳喜歡什麼顏色?」
上班的時間,突然接到這通令人驚慌的電話,還叫我挑選包包的顏色,讓我有點不知所措。雖然我很想問婆婆是什麼品牌?怎樣的款式?但實在是不好意思開口。婆婆說她現在就在店裡,要我趕快選,所以我只是想到什麼就說什麼。
「嗯,深藍色。」
「奶茶色?」
「不,是深藍色。」
「好啊!奶茶色很漂亮。」
是我的發音不標準嗎?還是正確答案已經是奶茶色了呢?就這樣,我的第二個名牌包誕生了,但是我並不開心。儘管它的用途是為了展示給別人看,但這完全不是我可以駕馭的款式。就連我媽媽一看到都皺著眉頭說:「哎呀,這……包包是怎麼回事?」
「如何?包包妳還滿意嗎?」
「媽,真的非常感謝您。不過……跟我想要的款式有點不太一樣,我可以拿去換嗎?」
「嗯……這樣啊?那我幫妳跟店家聯絡喔!」
隔天我就拿著包包去了百貨公司。店裡美麗的包包們,包括我說的深藍色包包正敞開雙臂等待著我。店員對我說接到婆婆的來電了,請我輕鬆自在的挑選喜歡的包包。這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在百貨公司逛名牌精品店。我東摸西摸還試提了幾個,終於選定了其中一款。
「我要換這一個。」
「好的,客人。這個包包一年四季無論什麼時候拿,都是既時尚又美麗喔!您還需要補三萬塊的差額。」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還要再付三萬元?店員解釋說,因為我新挑選的包包比我婆婆送的那個還要貴,所以需要補差額。我心想「好像也沒那麼喜歡」便放下了那個雖然時尚,但是身價不菲的包。
然而,尷尬的事情持續發生。即使我選擇它旁邊的包包,或它旁邊的旁邊的其他包包,需補的差額每個都在三萬到四萬之間。最後,我選了同款的其他顏色,但是就連這樣都還要多補二萬元的差額。
「客人,因為您婆婆購買的包包是特價商品,所以基本上不管是換哪一個都需要補差額喔!」
「喔……所以這個包包是整間店裡最便宜的嗎?」
我的臉變得通紅,聲音微微顫抖。我覺得既丟臉又傷自尊。店員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反而說了更令人傻眼的話。
「這個您覺得怎麼樣呢?這是本次新上市的新品,反正都要補差額嘛,這款可是最暢銷的喔!您的小姑也是買這一款喔!」
等等,等等。為何小姑會突如其來的登場?原來如此,婆婆和小姑一起來買我的包包,然後買給媳婦的是根本沒陳列在店裡的特價包,買給女兒的則是最新最暢銷的新品包。
我的手因為店員的話而抖個不停。為了現金禮緞我將每個月一點一滴存下來的存款貢獻出來,結果我那價值二十五萬元的血、汗、淚水,竟然只換來一個特價包,這實在是太荒謬了。我覺得我的眼睛裡,好像立刻就要噴出血、汗和淚水了。
「把媳婦當成女兒一樣看待」這句話簡直是胡說八道。媳婦和女兒就如同特價包和新品包,兩者是完全不一樣的。
第二個名牌包,我一次也沒用過。
【註】
①在韓國的結婚習俗中,新娘要送給新郎家絲綢當禮物,藉此表現禮儀誠意,今日除了絲綢也可以用禮物或現金代替。
②房客先繳交一筆錢給房東,通常是房屋總價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七十,之後入住期間不需再付任何租金,只需付水、電、瓦斯、管理費等等,期滿退房後,房客可拿回當初繳交的錢。
本文整理、節錄自逆媳《媳婦,也是別人家的掌上明珠》一書,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由采實文化授權轉載,欲閱讀完整作品,歡迎參考原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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