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有罪?北京出台新法例 中國人將動輒得咎(圖)


中印邊界 英雄烈士
中共官方已將《刑事訴訟法》進行修改,今後若「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者,恐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示意圖。(圖片來源:GREG BAKER/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1年2月24日訊】(看中國記者黎小葵綜合報導)近日中國公佈去年中印衝突中方士兵傷亡人數後引發民間質疑,結果官方為此連逮6人以示警告。外界留意到,中共官方已將《刑事訴訟法》進行修改,今後若「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者,恐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相關消息引人深思。

去年12月底,中國全國人大表決通過《刑法修正案(十一)》, 新設一個罪名叫做「侮辱誹謗英雄烈士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35條規定:「在刑法第299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299條之一:侮辱、誹謗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上述法律將於2021年3月1日生效。

面對近年愈來愈越多的「詆毀英雄烈士」案,當局多以「尋釁滋事罪」起訴,但北京律師劉曉原23日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指出,詆毀或侮辱他人名譽,一般屬於自訴(民事)案件,而非公訴案件,公權力不應介入。

中共抬軍人形象 嚴控網民提質疑

中印兩國去年在邊界爆發衝突後,直至近日中共官方才首度證實死傷人數,但民間提出質疑,其中擁有254萬粉絲的微博主「辣筆小球」因此率先遭警方逮捕。隨後,包括北京、四川、廣東、南京、福建等地的警方接連逮捕6人,官方指控他們涉嫌在網絡「侮辱詆毀英烈」,因此面臨起訴。另有一名旅居國外的重慶男子更是被列為「逃犯」。

對此,曾代理過這類案件辯護律師的劉曉原指出,目前官方逮捕的網民中,都涉嫌官方所言的「尋釁滋事犯罪」,但該罪名覆蓋範圍很寬廣。 「一般要造成當事人自殺或精神崩潰等等嚴重後果,或他(被誹謗者)本人已經不在世等等,我們現在看到的是一旦發了一個帖子,也有可能被抓的。」

根據北京警方通報,2月20日晚間21時許,網友陳某強,在微信群中發布多條「詆毀侮辱死亡軍人」言論,因此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逮捕。同日,四川網友楊某,在新浪微博評論區發表一則「詆毀侮辱死亡軍人」言論,被行政拘留7日。廣東茂名網友田某倫,20日在微信朋友圈發表「詆毀侮辱死亡軍人」言論,被茂名市公安局濱海新區分局刑事拘留。 21日河北秦皇島網民唐某莫,在微博發布「詆毀侮辱死亡軍人」言論,被處以行政拘留15日。

對此,北京律師莫少平指出,刑法修正案生效後,涉嫌誹謗者將承擔多層次法律責任:「第一將承擔民事責任,按照民法典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第二,可能要承擔行政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你進行行政拘留,第三涉及觸犯刑律,就是根據刑法修正案11,可能構成侵犯英烈名譽的刑事犯罪。」

中國刑法新增條款 實為箝制言論

江西法律工作者陳鋼也表示,他留意到在過去幾天,有眾多中國網友因言論遭到逮捕,而新增刑法條款的涵蓋面更廣,「也許還會有更多的人被抓,就是因為詆毀所謂的『英雄烈士』,我覺得搞這麼一個新條款,他也是箝制的一個辦法,叫依法箝制言論。看似有法律根據,但實際上,民眾對於所謂的烈士的討論,也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

2月19日,中共官媒首次報導了去年中印兩國在邊界爆發衝突後導致4人死亡1人受傷的消息,當時《經濟觀察報》前駐上海記者、擁有254萬粉絲的微博主「辣筆小球」發文質疑中共軍方在中印衝突中有更多士兵傷亡,結果便於20日遭到當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據指,他將面臨判刑3年的處境。



来源:看中國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