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卖处女”案 董事长花26万诱奸7女童

发表:2002-12-11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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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记者在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一个令人震惊的案件,为了获得私利,几名男女竟做起“卖处女”的罪恶勾当,而有着大学文化的原辽阳市银河工业制版有限公司董事长吕宗大竟不惜钱财,在2000年8月到10月短短两个月间,先后将7名沈阳未成年女学生强奸,目前,因为吕宗大涉嫌上述罪行,正等待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据公诉机关指证,吕宗大在沈阳市大东区小津桥关押期间,竟四下活动,收买4名被害的监护人,分别支付人民币10万元、8万元、5万元、2.5万元,致使4名原告及其监护人到辽阳市公安局推翻原证词。
  
  据检察机关介绍说,2000年初,时为辽阳市银河工业制版公司董事长的吕宗大与湖南人刘丽娟在辽阳结识,刘请吕帮助其在辽阳市揽活,吕宗大即提出让刘“介绍处女”。从2000年8月开始,将年仅13岁的范某介绍给41岁的吕宗大,后二人在辽阳某宾馆发生性关系,事后,吕宗大付给范某人民币2000元。刘丽娟也收到了吕宗大支付的介绍费。
  
  令人震惊的是被玩弄之后的范某摇身一变竟成为吕宗大的帮凶,伙同另两名女子金某、顾某等人,多次采取强制、诱骗等手段,将7名沈阳幼女送至吕宗大的居所,供其满足淫欲。
  
  2002年9月的一天,金某伙同范某、顾某等人窜至沈阳市某中学门前,强行将12岁的葛某带至沈阳市某五星酒店吕宗大的客房内。顾某强行脱去葛某的外衣逼其洗澡后,将其强奸。同月,葛某又被范某强行带到辽阳,再次遭到吕的强奸。同月,金某伙同范某以威胁、打骂、诱骗等手段将15岁的孙某、13岁的朱某由沈阳带至辽阳被吕宗大强奸。
  
  2000年10月11日16时许,吕宗大在强奸被害人、年仅14岁的李某时被沈阳市大东公安分局抓获。
  
  公诉机关指控,吕宗大在沈阳市大东区小津桥关押期间,竟四下活动,收买4名被害的监护人,分别支付人民币10万元、8万元、5万元、2.5万元,致使4名原告及其监护人到辽阳市公安局推翻原证词。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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