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华走私案李纪周情妇走私罪成判监十年

发表:2002-12-19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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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法院就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曾包庇特大厦门远华走私案作出宣判,裁定主犯香港人梁耀华死刑,没收个人财产,剥夺政权权利终身。至于同案的李纪周情妇李沙娜,判监十年,罚款一千五百万元人民币。两人都表示会上诉。

法院查明,梁耀华与原广州交警民警的李沙娜,于九五至九八年间与同党,拉拢李纪周为他们的走私活动,疏通执法部门及提供贿赂,三年间共走私二百六十多架进口汽车,逃税五千多万元。李纪周早已被判处死缓。

走私案的主嫌赖昌星已潜逃往加拿大,目前被加拿大移民部拘押,移民部拒绝为他与妻子曾明娜和三个子女提供政治庇护及难民申请。移民部的律师在听证会中坚持认为,赖昌星和曾明娜不合乎加拿大规定的难民标准,他们是远华走私集团的主脑,走私、漏税远一百亿美元之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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