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听到:杀!杀光他们!为“六四”平反,“血债要用血来还!”,可是,中国的恶吏这么多,我们该怎么处置?
中国不是伊拉克,“伊拉克人是幸运的,伊拉克的恶人充其量只有一副牌这么多,而该死的人只有萨达姆本人加两个恶少。”,中国的恶吏却不下万人,所以一场血雨腥风即将到来!
翻一翻我们的《三国演义》,到处是“啖其肉而灭其族”的字句,一个王朝的终结,不可避免的就是大肆的杀戮。为什么中国能够成为一个版图广大的统一的专制国家,究其原因,就是杀戮,看中国历史上的战争,哪一次不是伏尸百万?欧洲国家,从罗马帝国到拿破仑时代,战争的规模都远不及中国历代,所以他们那里始终不能实现统一,德国企图不惜战争的规模要称霸欧洲,却挑起了世界大战,因为挑起这样大规模的战争,被公认为野蛮血腥,所以必然群起而灭之。中国第一个不惜大规模杀戮而成就“大业”的就是秦始皇,所以被称为“暴秦”,但是在统治者尝到血腥的滋味后,渐渐地将杀戮当做规则,杀伐征战成为一种“武功”,形成这样的观念:为了成就统一的强权,杀戮个人生命是值得的。蒙古和满清都曾经以极野蛮的方式征服中国,而中国人却
以为这样的方式有效,将他们视作为中国历史的一部分。近代日本企图也以杀伐征战的方式“统一”中国,无奈世界形势已经不允许日本这样做,野蛮的杀戮必须上国际法庭接受审判。如果不是这样,真不知道日本“统一”中国以后,还会不会创造又一个让国人引以为豪的“康干盛世”了?而现在日本“大业”未成,军国思想不灭,中国人也咬牙切齿,欲“啖其肉而灭其族”,这样的情感,其实完全是中国的国内历史情感,看来这样的历史情感将会导致“中国历史”的进一步发展。
所以我们在朝鲜战争上死几十万人,尤以为自己得胜,而美国却将之看作灾难。不同的战争价值观,戏剧性地在现代世界相遇。
我们当然看不懂为什么美国这样痛恨拉登,却只盯着他本人,却不杀他的妻子、亲戚?美国口口声声要杀伊拉克的那些政要,打入巴格达后却把他们的住处保护起来,那些投降的政要,都没有获死,除了萨达姆本人加两个恶少,没有人会获死,即使是萨达姆的其他妻子、亲戚。
所以我们应该这样做:把这些中国的恶吏全放了,大赦天下!
这样我们就矛盾起来,血腥暴力成就“中华帝国”,如果我们放弃血腥暴力,我们还能够“大一统”吗?想要实现民主,难道也要用野蛮的方式?看来,问题的终究是选择什么样的价值观。如果中国分崩离隙,各地自治,然后根据经济的需要和文化的认同再逐渐重新组合,可能会有一个变小了的中国,可能会有几个中国,也可能因为生命力的强大组成一个空前强大的“亚洲联邦”,所有的事都不可预料,却永不信靠武力,大家有这样的信心吗?
笔者不否认国家利益,不否认军事力量是对外关系的保障,如果有人问:如果中国势弱,美国来胁迫怎么办?大家可以看看,美国目前拥有的武装力量岂是一般国家可以比的?但是美国把他的武装力量用在哪里?是法国,还是澳大利亚?美国虽然可以作“世界警察”,但也只能抓抓小偷而已,如果没有劣迹,怕警察干什么?中国把自己武装起来,难道为了争当警察吗?中国用这么多的银子搞军队,还要提防俄罗斯、日本、印度、甚至几个中亚小国,跟他们结交,其实是怕他们打劫,当然更要防美国,实在太累了!何不利用这个“世界警察”,少用些银两,却保自家太平?那些欧洲国家,以及美国的其他“盟国”不都这样闷声大发财的吗?军队只是用来作最后的棋子的,考虑到伤亡,现代社会的文明国家谁也不愿意让军队大批地去送死。这些富裕国家自己都已经成了水晶玻璃瓶,根本不愿意蒙受战争,美国对付北韩迟迟不敢动,不是怕战不胜,投鼠忌器也!所以一百万军队和一万军队,效用是一样的。就是美国这个“世界警察”,等小偷抓光了,也会自己裁员的。
有了原子弹,还怕什么呢?中共大搞“国防”,防什么?防老百姓而已。如果紧抱军事强权的思想,老民伤财,结果又是以“暴力革命”被推翻,被“啖其肉而灭其族”,实在是悲哀的事-宣扬以人性为根本,放弃人身迫害,开放信仰自由,或许将来正可以救中共自己于野蛮的杀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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