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提出新宪公投时间表

发表:2003-11-11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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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中文网驻台湾特约记者杨孟瑜报道:台湾总统陈水扁星期二(11月11日)在接见外宾时表示,希望在2006年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时举行公民投票,决定新宪法的内容。

陈水扁是在接见来台参加"民族主义、民主发展与东亚安全国际研讨会"的美国学者时,针对台湾公投制宪的议题提出时间表的。

他说,希望在2006年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时,能有机会行使公民投票,催生台湾新宪法。

陈水扁表示,决定新宪法后,必须等到2008年5月20日第12任总统就职后才正式实施。他说,催生台湾新宪法不是为了现在的政府,也不是为了他个人,而是为了台湾的长治久安。

陈水扁并向外宾强调台湾制定新宪法的必要。他表示,台湾现行宪法制订于公元1946年,自1947年开始实施,如今完全不适用于2300万台湾人民,而过去十年经过六次修宪,修得枝枝节节,支离破碎,大家都不满意。

陈水扁说,目前宪法有超过一半的条文必须要修改,这已经不是修宪,而是制宪," 我们希望未来不必每一年修宪一次,也不必再修宪六次,希望能够毕其功于一役"。

陈水扁也向这群美国学者强调,台湾在催生新宪的过程中,会取得均衡点,绝对不会损及美国利益。他重申,主张"一边一国"、公民投票,与催生新宪法,都是台湾民主改革和宪政改革的一部份,不会影响他"四不一没有"的承诺,也不能窄化为所谓的"统独之争"。

对于陈水扁周二的这番谈话,台湾有评论者认为,他是因为一星期前出访巴拿马过境美国时,台美关系有所"进展",及大选民调上升等因素,受到"激励"而提出;也有分析家认为,陈水扁是有计划的,针对明年总统大选,操作公投制宪议题。

在陈水扁提出制宪时间表的同时,台湾朝野在立法院也将展开新一波的公投立法论战。执政的民进党,在野但立场截然不同的国民党、台联党,都提出了各自不同版本的公民投票法草案,而之前朝野协商的四个月"期限"本周三到期,预计近日要排入立法院院会审查公民投票法草案,一场朝野攻防战又将开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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