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5月8日的一篇名为“湖南嘉禾县拆迁引发一对姐妹同日离婚”刊出后,立即引起关注。报道表示,湖南嘉禾县要求机关干部和教师停职转做拆迁户亲属的思想工作,完不成任务者免职或外调───为避免丈夫受牵连,一对姐妹做出选择。
据报道,事情缘起于2003年7月,嘉禾启动占地189亩的珠泉商贸城专案,专案涉及拆迁居民1100多户,动迁人员达7000余人;拆迁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团体20馀家。为了让拆迁工作能尽快顺利完成,嘉禾县政府下文要求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做好珠泉商贸城拆迁物件中自己亲属的“四包”工作。所谓“四包”是指,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补偿评估工作、签订好补偿协定、腾房并交付各种证件、包协助做好妥善安置工作,不无理取闹、寻衅滋事,不叁与集体上访和联名告状。同时规定,不能认真落实“四包”责任者,将实行“两停”处理───暂停原单位工作、停发工资。
当地政府为此打出的标语更是触目惊心“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于是在嘉禾县各级部门单位中,共有100多名公职人员面临这样的选择:要么做通拆迁工作,要么被下放边远地区工作,在政府的强势压迫下,嘉禾县“父子关系紧张、夫妻离婚、兄弟反目”,当地居民称之“九族株连”。
事情让人震惊,“九族株连”这一封建社会时期霸气十足的强权政策却被嘉禾县政府在当今的文明社会 发扬光大了,而更令人讶异的是,除了在拆迁问题上,当地政府不惜以行政命令的高压姿势推动拆迁进程,整个工程前后更得到嘉禾县政府大开方便之门。
据开发商事后承认:“专案不是国家投资,是国家国内贸易局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帮助组织的资金”。显然,这项的开发工程实际上只是一项纯商业活动,不过当地政府在此之前一直称“这是国家建设专案”。
据了解,珠泉商贸城建设用地土地出让时间为2003年9月30日,但是该工程的正式开工时间却是2003年7月,这就意味着,开发商在没有拿到这片土地的合法使用权之前,已经开开工建设,而嘉禾县政府对于这非法建设却不闻不问。
而按规定,象珠泉商贸城这样一个专案涉及到1.5亿的资金,本应该公开招标并且至少得有三家叁加,不过实际上,开发商却在没有任何竞争对手的情况下,轻松得到了这12万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
最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这块位于嘉禾县黄金地段12万平方米的土地仅以30块钱每平方的低价就由政府交到了开发商手上。据悉,作为嘉禾的中心地带,这 的商业用地基准价是1500元/平米,最低的每平米也是900元,不过,在七砍八砍之后原本价值4800万元的12万平方米土地,到最后仅以1.3%的价格就出售了,土地价格的98.7%就变成了嘉禾县政府给予开发商的优惠。
显然,嘉禾县政府对这一工程的支援是不遗馀力的,对于公众的种种疑惑,当地政府只是一直强调事件“体现了全县人民的共同利益”,似乎在这冠冕堂皇的理由下,一切也变得顺理成章了。
嘉禾县委书记表示:“这个专案,对旧城进行了改造,有利于嘉禾县的发展”。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在这次嘉禾政府称为“体现了全县人民利益”的拆迁事件中,商贸城所涉拆迁房屋,其中20世纪80-90年代建的占49.1%,90年代后建的占21.3%,而70年代前建的只有26.6%,70-80年代建的仅2.96%,而在仅有3万馀人的小县城搞大型的商贸城和房地产开发,为此不惜拆掉成片建成不久的房孰得孰失并不难判断。
在舆论压力下,嘉禾县县委书记日前上京接受媒体采访承认“四包”、“两停”的做法是“欠妥当的”应终止,不过否认有公职人员因此受罚,并再次表示这一事件是合理合法的,拆迁仍将继续。而据有关的后续报道,因“四包”“两停”政策被调离、开除的部分公职人员至今仍未恢复原职,而在上周五当地有三拆迁户以“暴力抗法”和“妨害公务”罪名被逮捕。
据悉,嘉禾县政府强势拆迁事件曝光后,湖南省和郴州市的土地管理、城市建设和监察等省市两级部门,已派出联合调查组进驻嘉禾县,就拆迁问题展开全面调查,调查结果尚不得而知。
在中央政府一再三申五令“政府不得介入拆迁行为”后,嘉禾县政府却不惜铤而走险
以行政命令的高压手段来加快拆迁步伐而引起当地民怨载道,而这一切当地政府只有一个解释:“这代表着体现全县人民利益”未免牵强,谁是在这场拆迁事件的最大受益者似乎已是不言自明了。
(亚洲时报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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