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玉林市玉州区清宁路的肖华和李玫,1994年12月26日在原玉林镇民政办登记结婚,如今一晃已经过去10年时间。“我万万没想到,最能证明我们夫妻关系的结婚证竟然是假货。”作为玉林市民政局下属单位的一名职工,李玫很难接受这个荒唐的事实。
5月12日上午,肖华怀揣自己的结婚证找到记者。看封面,这本结婚证质地粗糙,边角皱巴巴的;翻开内页,色泽、底纹偏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婚姻证件管理专用章”、“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婚姻证件登记管理专用章”等印章不够清晰。整个证件看上去像在水里浸泡过一样。
肖华说,他是今年初才发现自己的结婚证有问题。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听到一个相当惊讶的消息:上世纪90年代玉林市“问题结婚证”泛滥,当时登记结婚的夫妻从民政部门领取的大多是这种结婚证。“我便翻自己那本在箱底放了近10年的结婚证,发现有些不对劲,就拿去给一位在民政局工作的朋友看,朋友瞧了一眼就说肯定是假货。”3月,肖华到玉林市民政局投诉。民间组织管理科一位副科长看了那本疑似假结婚证后表示,对于这本结婚证的真假她不能下结论,但是证件上的“玉林市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是真的。这个副科长还拒绝了肖华提出的换一本新结婚证的要求。
“你看过冯巩和吕丽萍主演的《谁说我不在乎》吧?我现在就有一种结婚证弄丢的感受。”肖华对记者说,想不到从政府部门出来的证件也有假货,他有一种上当受骗和受侮辱的感觉,精神上受到很大伤害。
肖华的结婚证到底是真还是假的?5月12日上午,记者和他一起来到玉林市玉州区婚姻登记处。几名工作人员瞧了一眼他们的结婚证,就很肯定地说:“原来的结婚证就是这样的,绝对没问题。”肖华不信,一名姓郭的工作人员从柜子里拿出一本旧版结婚证。
然而一对比就看出问题了:跟工作人员出示的结婚证样版相比,肖华的结婚证短小了一些,封面的国徽和文字没有凹凸感,内页纸质差,色泽偏黄,图案和标志也明显有异。
“你的结婚证确实有问题。”比较一番之后,一位工作人员不得不承认。不过他表示,他们是新的婚姻登记办法实施后才来的,说了不算数,要辨别旧式结婚证的真假,还得去找原来登记结婚的单位。
当天下午,肖华来到玉城街道办(即原来的玉林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一位姓梁的女工作人员取出一本《离婚证书存根》,并从中找出一本1994年登记的结婚证。同样,这张结婚证无论是封面外观,还是内页的纸质、字样、图案,都比肖华手上的结婚证“正点”多了。
这个工作人员表示,她不敢断定肖华的结婚证就是假证。她建议他去找该市民政局咨询,“因为街道办原来承担婚姻登记业务时,所有的结婚证空白本都是从市民政局买回来的。”这个工作人员还称,“问题结婚证”的事情以前她也听说过,但她辨认不出来。
面对肖华的质疑,玉林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一个负责人的回答同样很“艺术”。她肯定他们的结婚证跟旧结婚证式样明显有异,但表示当时结婚登记不是她管的,所以“不敢说它是假的,也不敢说它是真的,反正是结婚证,盖有钢印。”肖华问能不能换一本新的结婚证,这个副科长表示自己没有这个权力。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肖华明知道自己的结婚证是有问题的,但折腾了大半天,就是得不到民政部门的“鉴定性答案”。
其实,在玉林市,“真夫妻领到‘问题结婚证’”的尴尬不只是发生在肖华和他的妻子身上。据知情者透露,早在1997年,自治区民政厅有关部门负责人到玉林部分县市工作时,就指出该市几年来存在结婚证登记人数与领证数不一致的问题。
当年12月底,自治区民政厅下发桂民事函犤1997犦40号《关于处理玉林市假结婚证的函》,要求“对已给当事人的假结婚证,必须限期追回、更换,不准有一本假结婚证继续留在当事人手中,以挽回婚姻登记的法律尊严”。
1998年5月,玉林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社团管理科对该市7个县市(区)及所属的23个乡镇的婚姻登记和婚姻证件使用情况进行调查。
调查报告透露,1996年,玉林市民政局向区民政厅购买空白结婚证15000对,而实际发证为30295对,多出了15295对;1997年,市民政局向区民政厅购买空白结婚证12000对,而实际发证为26710对,多出14710对。两年合计,玉林市民政局发给县市空白结婚证57005对,而只向区民政厅领证27000对,多出30005对。显然,多出部分可能是从市场上购买的“问题证”。
不仅如此,各县市也有“猫腻”--他们向玉林市民政局购买的空白结婚证和结婚登记数相差也很大。据统计,1995年到1997年,玉林市共有117516对夫妻登记结婚并领取了结婚证,而这3年玉林市民政局只从区民政厅购买了空白结婚证71000对(其中有4000对为1994年结余),即有46516对结婚证是来路不明的。也就是说,3年时间,玉林市就有46516对夫妻领取了“问题结婚证”,真是令人不可思议。
按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可以判处三年期有期徒刑。这些婚姻登记办证人员为何还敢明目张胆地用假结婚证糊弄老百姓?毫无疑问,除了法制观念淡薄之外,便是经济利益驱动。当时的调查发现,这些数额巨大的“问题结婚证”都是从假证贩子那里买来的,一对空白结婚证市场价只需3元甚至更低,这比从上一级民政部门购买的价格便宜得多。
据了解,结婚证一般要经过3道程序才能到乡镇一级的民政办,即区民政厅-市民政局-县(市)民政局。收费的标准通常是厅到市5元一对,市到县7元一对,县到乡9元一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作为发证机关的乡镇民政办只能向每对夫妻收取每对9元的工本费,如此算来,乡镇民政办办理一起结婚登记手续可谓“颗粒无收”。也许是基于这些原因,基层的办证机关便想出这一“偷梁换柱”的办法,从中牟利。
奇怪的是,这次调查之后,“结婚证事件”便没了下文,玉林市有关部门并没有按照区民政厅的要求,限期追回已发给当事人的“问题结婚证”。据知情人士透露,造成数万对“问题结婚证”至今仍留在当事人手中的原因有二:一是要全部更换这批证的工作量实在太大,不出通告根本无法操作,出通告则“影响恶劣”;二是钱的问题,单是出自市民政局的“问题证”就有3万多对,20多万元。
2001年下半年到2002年3月,湖南省醴陵市的孙家湾乡、蒲口镇、嘉树乡等乡镇民政办到该市民政局领取结婚证的数量越来越少,原来每年要领一两百本,这段时间却只领了一二十本。事实上,这些乡镇每年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有一百多对,他们的结婚证又从何而来呢?株洲市民政局派出工作人员赴醴陵进行调查,结果在醴陵发现了一种非正规渠道进来的假结婚证。
这些假结婚证是从来自江浙一带的假证贩子那里买来的,一对结婚证的“市价”只有3元甚至更低,这比从上一级民政部门购买便宜得多。据初步估计,醴陵全市有超过1000对真夫妻领取的是假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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