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这个“鼓励政策”并不新鲜,好多地方一直在实行并且正在实行这样的政策,或者更具有“鼓励性”的政策,而公众则仿佛已经差不多默认了这笔账,以为这就该自己埋单的,至少是没有了叫屈的热情。而在广州的媒体上,这个“鼓励政策”还拿来讨论了一番。这,倒是一个新鲜事,好事。
其中有两个论点值得关注。一是一位人大代表说,要用这个钱,为什么不通过人大。二是广东行政学院的一位教授先生的话,令我很受启发。他说,“公务员每年都有一定数额的培训经费,这个在国外也是有的,其中一部分就是用来开发人力资源的。”
既然“国外也有”,我们似乎没有什么好说的了,那就也应该有吧。只是,“国外”是有很多国的,教授说的是哪一些国呢?如果说的是我们的公务员最热衷去考察的那些国家,此说就有一点问题。他们的公务员,是我们这样“开发”出来的吗?公务员有高低级之分,其情形颇不相同,我们分开来说。他们的高级公务员,包括我们的香港的高级公务员,哪一个不是著名大学的学士硕士博士?他们可能在某个时候需要进修更前沿的知识,但需要开发“学士以上”的“初等学历”吗?再说低级一点的公务员,揣想世界之大,除了中国,可能“国外也有”先招进本科学历都不到,再拿政府的钱去念本科的,但这样的国家,也需要我们去接轨吗?
在中国国情下做公务员,真是幸福之极。没有本科学历可以到公务员队伍中去拿。如果做了相当高级公务员,请几个人到衙门里去做做太师,讲讲“本科以下” 的知识。这一情形,常被舆论捧为新气象,实在是大谬远矣。在一个正常的选官制度下,在一个飞速发展的社会里,哪有时间等你赖在那宝座上,临时听了讲座,补充了常识继续来管理社会。所以,我听到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之流在法庭上说他不懂法,虽说亦属无奈的谦虚,但也不妨说道出了几分实情。真让人七窍生烟。
教授讲的第二个道理,就更加了得:“……可以想一下,如果公务员决策能力低下,一项决策失误,损失便不是一两万,而是上百万甚至过亿了。”听了这话我就惭愧,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决策失误”是因为领导干部“学历不足”呢。我不知道该教授是否特别幽默,喜欢反话正说,我们老老实实从正面听,这话明明白白是在“威胁政府”了:还不快点拿钱让他们念书去嘛,到时候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这样的教授还是道之不孤的。有一些公众也仿佛觉得公务员念书该由纳税人埋单。他们也没有想过,为什么给公务员报销3万无元“公务餐”,是腐败;而给公务员3万元去念本科以上学历,就可以。如果说后者是为了“增长知识”,为了更好地做公务,难道让公务员吃得更好,更方便,“增长身体”,不可以“更好地做公务”吗?
据报道,到明年,广州市公务员队伍的文化程度结构比例,将提高到:本科及以上学历占50%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占90%以上。作为一个发达的大城市,这个可怜的比例还是在多年的“鼓励政策”下形成的。推想其它的地方的情形应该如何呢?真是想着就令人难过。
但是,最难过的,恐怕还是徘徊在劳务市场的“本科以上”的劳务大军。他们念书的时候,要获得助学贷款,可不容易。等他们毕业了,贷款在追着他们,银行和教育部门都在考虑贷款求学的贫困大学生的还款能力。但是他们得眼睁睁看着政府慷纳税人之慨,把公款无偿塞给那些没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去回了炉再来当公务员。无它,只因后者是“公务员”。
在同样的逻辑下延伸的,还有更多更大的“鼓励政策”在全国各在实施:如果你已经是公务员,如果你实在不想念书,你愿意去做生意,那好,给你保留两年“公职”,保留两年工资--挣了钱或者没有挣到钱,想回来就回来,这公务员的位置反正就是你的,你要回来,职称还跟着你原先的“同辈”靠……实事求是地说,这完全是把公务员队伍搞成了一个挺讲道义的利益共同体:只要一旦加入过,你要想干净退出,没门,必须带走已经属于你的“附加值”。
原来不兴叫公务员,叫官员的时候,人称这样的情况叫“官本位”,现在,我们知道,那并不准确,即便不是官,只是一个“当差的”,即普通公务员,也已经跨入了“本位”。是谁在纵容这种“以公务员为本”的土政策?是谁把公务员队伍搞成“一个挺讲道义的利益共同体”的?为什么没有一个地方觉得这样用钱需要过一下当地人大的一关?为什么还有行政学教授给出“与国际接轨”的依据?他们的立脚点,无非是真把公务员当“国家的人”了,当成人民的主人了,主人就该国家养着,主人用钱,还需要向谁报账呢?
(中国经济时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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