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莫少平谈赵岩案件

作者:海彦/VOA 发表:2004-10-22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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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被中国当局正式逮捕的纽约时报北京分社研究助理赵岩的辩护律师莫少平表示,星期五下午已向有关方面提出与赵岩见面并为赵岩争取取保候审的申请,按照规定应在五到七天内得到答复。

今年9月中旬遭到国家安全局以“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拘捕的赵岩的律师莫少平星期五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10月20号批准正式逮捕赵岩。他说:“20号被宣布逮捕,以前是拘留手续。20号是被北京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逮捕了,罪名和北京市国家安全局拘留赵岩时候的罪名是一致的,也就是还是‘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这个罪最严重的确实是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是可以判死刑吧。当然它有好几个档次,最重的一档确实是可以判死刑的。”

*要求会见赵岩*

莫少平表示,鉴于对赵岩的拘捕方式有所变化,他重新向有关方面提出作为律师与当事人赵岩见面。他说:“从10月20号以后呢他等于是变成被正式逮捕了,我们认为它的强制措施是另外一种强制措施了。我们也正式,等于也重新提出一个要求会见赵岩的这么一个申请。同时,我们也提出一个要求对赵岩进行取保候审的申请,一个文件。今天下午呢,如果没什么变化的话, 我的助手都会提交到北京市国家安全局。毕竟呢,北京市国家安全局认为这个案子涉及国家秘密,所以,起码是在拘留期间之内,它不同意律师去会见他的。这个它给我们有一个书面回复。”

莫少平律师还表示,按照规定,他应该在五到七内之内得到明确答复。

他说:“它按照规定,就是说同意会见不会见它应该是五天,五天之内它必须给一个回复,包括同意不同意取保候审,应该是五天到七天吧。七天之内它应该给我们一个回复,就是我们同意不同意你作为赵岩的辩护律师提出的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规定家属不许见面*

莫少平律师介绍说,按照中国法律规定,赵岩的家属在审判完结前是见不到赵岩的,能够见到他的外人只有他的辩护律师。莫少平说:“赵岩的家属肯定见不到,这个确实是中国大陆法律规定的,就是在案件未审结之前,如果能够见到赵岩的话,肯定只能是他的辩护律师。他的亲属肯定见不到他。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只能是这个案件审结了,有一个终审判决了,这个时候,赵岩的亲属才有可能去见他。”

由于中国当局一直未公布赵岩被逮捕的具体原因,因此外界猜测可能与纽约时报一篇准确预测江泽民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交出军权的报道有关。但是,纽约时报多次否认赵岩是这篇报道的消息来源。纽约时报北京分社主任周看(JOE KAHN)星期五对本台记者说,在赵岩律师的关照下,他及同事无法对赵岩案件发表任何评论,只有在纽约的编辑才能对外发表看法。

赵岩的律师莫少平表示,他注意到了纽约时报否认赵岩与江泽民交军权报道有关,但是,目前他还不清楚国家安全局指控赵岩的具体犯罪行为,因此目前也谈不上辩护策略。他说:“这只能是一个假设,如果国家安全机关确实指控赵岩涉及的所谓犯罪行为就是这个事,这个一个假设,就是这个事的话,那当然,我们不排除作为赵岩聘用的单位纽约时报北京分社,他们明确地说,我们虽然登了这篇文章,但确实消息来源不是他,不是赵岩提供的。这个肯定地我们会作为一个比较充分的辩护理由,如果起诉到法院后,我们会向法院提交的。但是现在我不敢十分地肯定,是不是作为中国的司法机关对赵岩实行了拘留逮捕就是因为这个事情。现在因为没有得到中国司法机关的正面的官方证实,所以我也不好非常肯定地说。如果比如说,中国的司法机关说不是这个事情,是另外的事情,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等我们见到赵岩、中国的司法机关比较明确地指控赵岩到底是因为什么事情涉嫌了这个罪名,那时我们才能具体确定辩护的一个基本思路和观点。”

莫少平律师表示,如果最后确定赵岩案涉及国家秘密,对他的审判将会是不公开的。他说:“如果它认为是涉及国家秘密,肯定是不公开审理的。当然,如果说最后变更了罪名,说不是涉及国家秘密,它就应该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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