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镇压以来 法轮功走过的路(三之三)(组图) ------酷刑

发表:2005-02-26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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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棍电击
被剥光衣物电击

王秀(音)(Wang Xiu),女,吉林省人(Jilin Province)。
只因拒绝放弃法轮功,王秀女士在2000年12月被捕送往黑嘴子(Heizuizi)劳教所。管教整夜都不让她睡觉,第2天即开始对她施虐。其中一项就是脱光她的衣物,把她的脖子搁架在一张椅背上,双脚则放在另一张椅背上,迫使她的整个身子悬在这两张椅子之间。更甚的是要她将双臂高高举直,这种酷刑称做“飞翔”(Flying)。在王秀撑不住,身子从椅子上跌落时,就会被电棍电击。结果,她全身上下满是瘀伤。

小解时被电击

史姓女学员,吉林省人(Jilin Province)。
2000年初冬,黑嘴子(Heizuizi)劳教所将一批法轮功学员带到一间牢房,并在里头放了一个尿壶。每个学员都必须用这个尿壶大小便,谁也不准离开。史姓女学员由于正值生理期,要求侯姓女管教让她去上洗手间。虽然同样身为女性,这名女管教不但拒绝史姓女学员的要求,而且还对她嚷嚷吼叫,强迫她使用已经满了的尿壶。当她拉下裤子小解时,这名女管教突然拿起电棍电击她的腰部好一会儿。结果徐史女学员的经期骤然停止。
被吊起电击


大陆看守所、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所施酷刑图示--野蛮灌食,法轮功学员被折磨得伤痕累累、虚弱不堪,嘴唇被撕裂,牙齿被撬掉,口腔和喉头被严重损伤


1. 陈亚丽(Chen Yali),女,32岁,住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太平区水泥厂的眷属大楼43-4-503号。
2. 高淑彦(Gao Shuyan),女,哈尔滨市水泥厂的员工,住在哈尔滨市太平区水泥厂的眷属大楼25-2-201号。
陈亚丽女士、高淑彦女士,连同其他法轮功学员,在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被锁在铁椅子上28天。之后,手腕被高高吊在牢房门上2天。从2001年6月18日中午到6月20日,一名叫做李民(Li Min)的管教将陈亚丽和高淑彦吊在牢房门上达40多个小时,让她们的脚趾头几乎碰不着地,然后又以电棍电击她们数小时直到她们俩人全身瘀青。期间,李民还将陈亚丽前后推来推去,令她的手腕饱受折腾。甚至抓着她的乳房对她口出秽言污辱她。陈女士和高女士俩人皆被判处20个月的徒刑。陈亚丽被关在蹲小号里之后便感染了疥癣,为了抗议所方对无辜的法轮功学员所施加的不公平待遇,她绝食了39天。
被电击嘴巴

刘淑梅(Liu Shumei),女,吉林省人。

2000年中,刘淑梅女士因为在长春市的黑嘴子(Heizuizi)劳教所修炼法轮功而遭刘姓及马姓两名管教同时以电棍电击近1个小时。其中一人将电棍放入她的口中电她,使她整张脸膨胀起来,好几天都无法进食。身上也有多处部位的皮肤因遭电击灼伤而皮绽肉开,伤口引发的脓汁自脸上留下有2星期之久。
女学员的私处遭电击


高蓉蓉 于2004年5月7日,被龙山教养院唐玉宝、姜兆华等连续电击面部7小时后,被毁容

1. 黎乃梅(Li Naimei),50岁,广东省广州市人(Guangzhou City, Guangdong Province)。
2. 吴小萍(Wu Xiaoping),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
2000年7月底,有许多法轮功学员被捕送往河北省井陉市(Jingxing County)看守所。在羁押期间,员警剥光所有女性学员的衣服,然后对她们又是毒打,又是电击,令她们受尽痛苦屈辱。比方说,员警将电棍放入吴小萍的嘴巴和阴道里,加以电击一整个晚上。而黎乃梅的胸部有着开过刀切除肿瘤的伤口,员警偏偏特意去电击这个伤口。此外,他们还电击她的外阴部和会阴部,所有这些部位都是瘀青的灼伤。
同时遭十一支电棍电击


2001年5月14日晚9点,女学员被北京恶警当街毒打并强奸

谢玉峰(音)(Xie Yufeng),男,35岁,北京市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销售处处长。
2000年5月19日,谢玉峰先生在团河(Tuanhe)劳教所进行绝食,抗议所方的非人待遇。3天之后,管教将他绑在椅子上,以11支电棍同时电击他的双腿、双臂、腰部、胃部、手掌、手背、颈部、头顶、后脑勺、脸部、脚背及脚掌。把他电得脸上皮开肉绽,鲜血染红了身上的衬衣。这种电击刑罚持续了整个下午,结果导致谢玉峰大小便失禁,身体浮肿、长水泡、生脓,两只手臂肿得无法弯曲。
2000年6月22日一大早,劳教所里的管教将谢玉峰铐住,再对他电击,使他的双臂肿胀,手腕严重受伤。然后,管教撕开一条床单,用这些布条绑住他的双手双脚。之后,管教将他围住,再使劲拉布条加重他的疼痛。同时,另有其他数名管教电击他的双腿、双脚、腰、颈和头。不久,一名大块头的管教将谢玉峰拖到室外,踩着他的头及胸膛蹂躏,把他按到泥巴里,就这样折磨了他整整1天。
经过这般凌虐,谢玉峰的胸腔受到重创以致呼吸困难。他的脸、鼻子、头顶及耳朵都被严重灼伤。耳朵如碳烤一般黑。谢玉峰先生行走困难,甚至无法自己下床。


被迫以痛苦姿势长时间固定不动
“开飞机”


“开飞机”长时间腿与身体呈直角,双手高举


受刑者被迫弯下身子,双脚并拢伸直,头部往下压低,双臂高举,臀部抬高,型如飞机,也是这项酷刑名称的由来。在受刑者双腿并拢的同时,两只手臂亦必须尽量往上举高,而且双手要紧贴着墙壁才行。
1. 于丽新(Yu Lixin),女,27岁,辽宁省大连市人。
因为修炼法轮功,于丽新女士被拘禁在大连看守所。2001年4月15日傍晚,所方令她将双手紧抱后脑勺,并以90度角度弯下身子站立。在此同时,还对她拳打脚踢,电击她的颈部后方,使她全身伤痕累累。
2001年4月16日一早,于丽新女士被带到5楼的一间牢房,表面上是要她去那里打扫。在看守所里,除了这间牢房,所有牢房的窗户都装有铁栏杆。于丽新被带到这里不久,就有人看见她从窗户掉落摔死。
2. 李滨华(音)(Li Binhua),男,39岁,湖北省天门市玉心镇人(Yuxin Town, Tianmen City, Hubei Province),务农。
2000年5月,李滨华先生进京呼吁中共当局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结果遭到逮捕,被判处在沙洋(Shayang)劳教所服劳役1年。管教从不让他休息,连走路也要他以“开飞机”的姿势走,而且不断地轮流在他耳边说些令人作呕的事情污辱他。故意趁他小解的时候把他拖出厕所,要不就是在他上厕所时不给他卫生纸。更甚者,他们在他饭吃到一半时,不是不让他吃完,就是将脏东西丢入他的碗里。
管教还煽动4名囚犯,经常轮流殴打他,抓着他的头或他的身子去撞墙。像这样的凌虐持续了好长一段时间。结果,李滨华开始出现精神异常的现象。所方便将他关在“单人牢房”,与其他牢犯隔离。



头被从胯下塞到后面绑上,人几乎窒息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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