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国汀:我为何从海事律师转向人权律师? ----答大纪元雪梅记者问

发表:2005-11-17 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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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您在中国从事海事法律师将近二十年,并且创办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但最终您却转爲作人权律师,请问,什么原因促使您在事业上作了如此大的改变?
郭国汀:已经有许多人问过我相似的问题。促使我作出如此重大改变的决定,源于我内心的信仰。我一生中从不唯权势,不惧强权,不唯钱财,但唯真理是从。大学四年废寝忘食的学习思考,使我闻道甚早。岂料却因独立思想见解被学校当局当作精神分裂症患者!三年后好不容易考取国际海商法研究生,却再次因在私信中批评“人民民主专政”,被女友出卖不但未能入学深造反而惨遭取消律师资格一年的处罚!此后我被迫远离自已最喜爱的法哲学政治学,专心致志于国际贸易法,国际海事法,国际海上保险法的研究与实务。旨在避开被中共弄得面目全非的“政治”。从89年64民主运动,我看到并非只有我一人持有自由民主思想,而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意识到当人微言轻时人们不会重视你的思想观点。因此,我想先成为专家学者再说。

1998年厦门大学陈安教授邀我考他的博士研究生,因数分之差拒我于门外,而当时我的理论研究水平与实务成果已经远非一般侯选人可比。一怒之下我决心自学法学博士课程,先后婉拒了另两位博导的邀请考博。花费五年业余时间主译了《当代国际贸易航运法学经典名著译丛》四部专着260余万字,同期发表了国际海商法论文十篇,这些成果足可作为我的法学博士论着,尽管中共专制独裁统治下的教育当局唯文凭是认,然而我认为真才实学才是真正有用的。

2000年开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先后聘请我任仲裁员和调解员;上海海运学院,中国对外经贸大学和武汉大学先后聘我任客座研究员和兼职教授;2001年被Legal 500 评为中国最佳海事律师。按理说我继续沿此路走下去肯定会成为既搛钱又没有风险海事大律师。

2003年我突然转向成为人权律师,确实违反常理,因此有人嘲讽我为笨蛋,中共当局故意贬我为想出名谋利,太太说我愚蠢。黄顺刚大律师数次劝说我若放弃海事律师专业太可惜,每年至少要损失200万元。然而我却不听任何人劝告,我行我素,坚持改行做人权律师。

自2002年6月学会上网后,我认为当代中国处于社会变革的伟大历史时期,而中国目前最需要的并非海事律师而是人权律师。从事人权律师既不能赚钱,又风险巨大因而罕有律师敢于涉足。我天生喜欢冒险的精神加之刘迪事件,文字狱不断,使我感到中国政治法律体制存在严重弊病,若不改革,中国决不会有前途。现行的中国司法体制实质上在逼良为娼。诱导许多中国律师成为皮条型的说客,完全没有人的尊严。整个中国司法体制日益黑暗,司法不公已经司空见惯,人们皆明白但没有人敢于改变或试图改变,唯有加入其中分一杯羹。我的性格属于那种敢想敢干,诚实正直勇为天下先的类型。既然人们皆不敢为,总得有人带头。我的执业格言是:一不怕死,二不爱钱。使得我做事出发点与众绝然不同。我想能为中国的法治,为中国实现思想言论舆论出版教育讲学的真正自由有所贡献,今生也就没有白活。因为没有这些基本自由,人过的不是人的生活而是奴隶的日子,中国决没有明天。听起来慷慨激昂,然而这的确是我真实的想法。

记者:从海事法律师专爲人权律师,感觉在法律专业上跨度比较大,您是否为这个转变作了较长时间的准备?

郭国汀:我刚出道当律师时,名为涉外经贸律师,实际上主办的大多是刑民诉讼案。而刑事辩护对我而言反而感觉良好,因为我的口才和文笔均较佳,能言 善辩。胜诉率在70%以上。后来仅是因为刑事辩护无钱可赚,加之我的专业是国际法,后来自学国际海商法和国际贸易法,我才转至国际经贸领域。平时业余热爱读书,使我知识面相当广。加之很早我便已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实际上我对哲学政治学一直感兴趣,我还自吹是一名百科全书型的学者专家型律师。因此办理人权案件优势更大,我认为海事律师业务是所有律师业务中最专业也最难的。既然连最难的海事律师业务都不在话下,那么人权案件又有什么难。原计划当十年人权律师,成为这方面的专家再转行当教授。可惜才干了两年即被中共当局强行中断我的人权律师事业。

法治的基础在人权,人权的基础在财产,没有私有财产就不会有所谓人权,而没有人权的法治,肯定是伪法治,没有自由的人权不可能存在。因此在中共一党极权专制独裁条件下,决不可能有真正意义的法治,更不可能有真正的自由民主人权和宪政。当代极为复杂的人类社会,尤其是中国这种历史悠久多民族地理环境多样化的大国没有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宪政决不可能取得实质的进步。

记者:能否介绍一下,您在作爲人权律师之后,办理的主要案子?

郭国汀:第一个我想办的人权案件是刘迪案,第二个是罗永忠上诉案。前者因闻知张思之大律师已受理,我主动退出,后者因罗的亲属无所谓的态度,我被动等待。做人权律师真是很难,除了来自官方的巨大压力外,还来自有的当事人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实际受理的第一起人权案是郑恩宠“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随后清水君“颠覆国家政权网上组党”案;杨天水“煸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师涛“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张林“煸动颠覆国家政权案”;马翔 “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王水珍案,马亚莲二次劳教案;瞿延来为信仰自由绝食780天抗争案;陈光辉因坚持信仰被打成植物人案;雷江涛讲真相案;黄雄失踪案;吴爱中、张惠宣传真相案;苏州平江区历史文化街区强迁案;苏州依丽人公司政府欺诈强迁案;烟台历史文化街区强迁案;矿难受害者维权案。不幸的是大部份案件均未办完。严格说来没有一件案件盖棺定论,即便郑恩宠案,清水君案,王水珍案,马亚莲案等均已两审终审判刑决,但我均为他们提出了刑事申诉。我认为上述我的当事人没有一个是真正的罪犯,反之,他们都是有独立思想,道德高尚,爱国爱民有理想有知识才华横溢的中华优秀儿女。然而均受到中共司法当局的枉法迫害。

记者:这些案子都有结果了吗?有没有胜诉的?

郭国汀:郑恩宠案一审和二审判决均已生效,但判决的荒唐历史自有公断民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真正的罪犯是上海市那些与房产开发商有着心照不宣密切关系的当权者,他们心知肚明。郑恩宠故然已在监狱度过了两年冤狱生涯,他是在为中国的人权和法治事业坐牢,也是为中国律师的基本权利受难。中国人民决不能忘记他,更不能袖手旁观。如今浦志强大律师已接替我继续在最高法院为他申诉。

清水君案同样两审已终审。中共当局的判决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继续强暴国人意志!由于我被强行停业,目前无人继续为他申诉。清水君是我所有的当事人中最具才华,思想,文采,勇气,礼貌的真正的君子,是中华民族最优秀的儿子之一,然而他却被蛮横无理的共党控制下的中共法院枉法无罪重判徒刑12年,且于二审判决后,监狱当局居然将他强行关进精神病院!以便从精神和神经生理上彻底摧毁黄金秋先生的意志;因精神病院拒收,他才幸免于难;但随后被关入严管队,旨在强迫他“认罪“!每天责令他作马拉松长跑,跑得他的脚血肉模糊痛苦钻心还得继续,否则即遭恶警暴打;当局故意纵容刑事重犯对他进行肉体和精神双重羞辱,以致他在南京浦口监狱过着毫无人格尊严度日如年的地狱般的日子。象清水君这样坚强的人在向我陈述他的苦难经历时禁不住两度落泪!他还要求我不要告诉他家人以免来日无多的双亲大人难过。我希望有中国律师继续为他申诉,期望全世界华人声援呼吁立即释放无罪重判的中华英雄黄金秋先生。同时也忠告中共当权者切实保障全体政治良心犯和全体人犯的基本人权,他们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必须得到切实保障。否则恶有恶报,善有善报;恶警的恶行,中共最高当权者若不积极制止,对于下属的暴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样摆脱不了罪责。

马亚莲因自已的私房被强拆,上访六年历经千辛万苦,不但未讨回公道,反而二度被上海当局强行劳教两年半!其间被剥光全身绑在“凯迪拉克”刑具上三天三夜,被监控警员踢伤外阴。因将她自已的不幸遭遇上网披露而被再次劳教!我曾劝她与当局妥协,否则明摆着自已受苦受难,并坦率地告诉她,在目前体制下想打赢官司难于上青天。然而她确坚持讨公道,坚持谈判的前提是先放人。据称由于陷于极度绝望她最近曾在劳教所割腕自杀,幸被及时发现才未造成无可挽回的悲剧。上海当权者对于陷于悲苦无依的强迁受害者可谓铁石心肠毫无人性。上海当局必须立即无条件立即释放马亚莲女士,并公开向她赔礼道歉,进行公道赔偿。

张林是当代中国最高贵的人。他毕业于清华大学本可轻松带愉快地赚取孔方兄,过上物质生活决不会太差的生活。然而他却义无反顾地献身于中华民族的自由民主解放事业,为此数度坐牢,身心精神受到严重摧残,却越战越勇。从他在互联网上发表的近200篇战斗檄文可明显看到一颗金子般的心。中共当局尽将中华民族最优秀的儿女投入监狱甚至杀头,如此专制独裁恶党不灭亡,天理不容,神鬼不依!最近中共法院又以“煸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再度重判张林五年徒刑,实属天怒人怨的中共末日疯狂。

师涛是我认识的最具侠义精神正义感极强的中国记者和杰出诗人。他在大陆黑暗笼罩的环境下,发表了大量直言不讳批评政治黑暗,党控媒体,党魁荒唐的檄文。他身上充溢着疾恶如仇,仗义直言,舍己为人的真正男子汉气概。对他的政治迫害实质上是小肚鸡肠的中共当权者的打击报复,以及小人献媚取宠缴功请赏的结果。他向民主论坛传真的笔录摘要,旨在提醒六四民运幸存者警惕,竟被中共法院强行认定为所谓绝密极国家秘密。实质上仅涉及六四民运,法轮功等社情民意内容。既与国家安全无关,也与国家利益无涉,依法根本构不成法律意义上的国家秘密,更不用说绝密极国家秘密。师涛案获无罪重判10 年,再次印证了中共一党控下的法院,已坠落成中共的帮凶和工具,根本不具备法院应有的公平公正断案,伸张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公道的基本职能。师涛无疑是我们这个时代记者中最杰出的英雄之一。真正的罪犯是中共流氓当权者,决不是心清似玉道德崇高正直善良勇敢无畏的中华英豪师涛。

瞿延来是法轮功学员的杰出代表人物,他为争信仰自由的基本人权,不惜以自已的青春和生命为代价,进行了一场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长达780天的绝食抗争。这一壮举必将令他的名字永载法轮功发展史册。他是非常优秀的上海交通大学毕业的高材生,有自已的独立思想和信仰。坚持真理的勇气惊天动地,他为信仰自由承受苦难的坚强意志超凡脱俗,从他身上我感受到了法轮功学员的一身正气,真善忍的伟大力量,真善美必将彻底战胜假恶暴。

这些案件表面上均败诉,然而岂能以胜败为唯一标准论英雄。至于到底谁是真正的胜利者,时间会作出最公正的判决。虽然一时胜负或许决于强权,但千秋功罪必决于公理!之所以败诉,主因有二:一是中共一党撑控下的法院已成中共帮凶和工具,根本不具备一个正常社会应有的法院本应有的判审职能;二是中共独霸一切新闻媒体,使得这些极具新闻价值的重大典型案件,全部被封杀。若有新闻自由,有正常的舆论监督,我坚信这些案件绝大多数必胜无疑。

记者:办理海事法的案子与办理人权案子,在您看来,有什么区别?

郭国汀:海事律师是非常专业的律师,需要掌握英语,精通法律,了解航海船舶国际贸易,国际航运,国际保险,国际支付等专业知识,因此要当个称职的 海事律师相当不易。业界有评论说“律师是人类的精英,而海事律师是律师中的精英。”并非凭空吹嘘而大体上是事实。故海事案子很大程度上是专业知识技能的较量。然而海事审判领域不是真空,同样受到无孔不入的腐败侵袭,以致纯靠专业知识为当事人代理案件,要想胜诉日益艰难。贿赂公行的状况在海事案件司法与仲裁领域同样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这是中共一党极权专制独裁体制下法院的必然结果,因为没有制约的极端权力必然导致极端的腐败残暴。虽然我办理的海事案子胜诉率仍可观,但坦率地说并非我一人的功劳。当事人通关系所花费的财力精力,往往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执业21年的经验告诉我在中国现行政治体制下不可能有司法公正。如果双方当事人势均力敌,代理律师均正派诚实,自然是实力能力的较量。然而此种情况十分有限。更多的情况是有钱有势的当事人一方,利用皮条型的无德律师,奔走于豪门,勾兑于贪官权贵,轻松带愉快地赢得官司,赚取大把律师费。正由于我从不自贬人格尊严,降格以求财富,因此尽管我的海事法律专业知识无疑是中国海事律师中最佳者之一,但我一直是著名的穷大律师。中外客户首先关心的是你是否与某法官某院长有特殊关系。很遗憾我仅有君子之交的法官朋友,没有酒肉法官朋友。

办理人权案件,主要出于兴趣爱好,出于与生具来的良知正义感,出于为中国的法治和司法公正做点事的强烈愿望,出于中国律师的历史使命感。由于此类案件的对手是已经流氓化的政府,其往往能轻易地构陷律师于死地,或从经济上断绝律师的生存环境,因此风险远比一般商务案件大,也比一般刑民案件的风险大得多。办理此类案件,除了律师专业法律知识处事能力和理论功底论辩技能之外,更重要的是勇气,大智慧以及为人类社会的公道公正公平正义自由民主事业的献身精神。

记者:上海(政府)为什么今年要给您停业一年的处分?作爲律师,您如何为您自己辩护?

郭国汀:从根本上说是中共当局惧怕人权律师风起云涌,想把中国人权律师扼杀于摇篮之中。具体言之,则是我是首个公开宣称要成为专业人权律师的中国律师,且为人权案件辩护每每借助国际互联网公开案情,分析评论,辩护词和判决书,引起较大的国际反响。同时我在中国律师网上活跃了一年,受到绝大多数青年律师的欢迎与认同,这也是当局迫不及待地封杀我的根源之一。

正由于中国人权状况实在太不足道,故当局千方百计采取鸵鸟政策,封锁一切信息。而我则反其道而行之,公开全部案件真相。自然为当局视为眼中钉肉中棘。直接导火索则是我公开强力为法轮功学员抗辩。特别是瞿延来和陈光辉案,以发生在大上海的真实案例,披露了中共当局非法镇压法轮功的真相。由人权律师披露的真相当然具有极大的可信度感染力,而中共当局早已将法轮功视为头号大敌。《百无一用是中国律师》一文被国际互联网广为转载,影响相当大。若再将陈光辉受迫害成植物人的案情公开,那更将使中共疯狂镇压法轮功的非法恶行暴露无遣。而我为大量政治犯强力辩护更是令中共当局惊恐万状,因为公开每一个案都等于在全球公审中共。我为清水君进行的认真细致极具说服力的辩护,实质上在中共的法庭无情地披露了中共司法审判体制的虚伪。由中共独家掌控下的法院指定中共党员法官组成的法庭审理黄金秋网上组党案,如何指望其公正审判?!

我受迫害实质上是中共当局脑羞成怒,不顾一切想把人权律师扼杀在萌芽状态。上海市司法当局官员不过是为保自已的乌沙帽,抛弃良知急急忙忙找个“违宪”理由,采取流氓手段骗走我的律师执业证,强行抢走电脑。上海市公安局则是中共当局的积极帮凶和工具,充当打手的急先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也好, “煸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也罢,只能证明中共当局的无耻下流愚蠢!

在被强行停业前,我之公开反共是在中共现行体制的法律框架下,不得不真话假说,直话曲讲。尽管如此,我在众多评论中明确表达了对中共极权专制独裁体制的决不苟同。在日记中明确要“成为中共的掘墓人!”中共当局居然指责我“损害了中国律师的社会形象,造成恶劣的国际影响”。至于我的律师形象如何,国际影响是好是坏决不是中共流氓政权能一手掩天指鹿为马的。

我公开嘲讽所谓“四项基本原则”是真,而且是20年前当我还是个大学生时即反对“伟光正”的共产党一党专制体制。我是由理科转文科,研究生备考从国际公法改为国际私法变成国际环境法,我的基本政治观点是建立在生态环境学基础之上,尽管浅薄,然而我始终坚信是真理。

我自认为是一名真正的爱国者,一名言行一致诚实正直勇敢无畏的读书人,一名敢于讲真话也只讲真话的知识分子,一名好学如童知识渊博有独立思想特立独行的法律人,一名疾恶如仇见义勇为一生追求真善美的律师,仅此而已。

我虽然身材不高与拿破伦差不多仍不失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文凭没有故中国各大学均拒我于门外却自认为是个真正的法学教授;长相不帅故不属亮男之列但自认为属美男子,无论如何我是一个透明的中国人,因此国际形象决不差,我的言行国际影响应当是真善美的中华男儿的影响,肯定比中共贪官污吏的影响好上百倍(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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