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亿资产1元转让:南光国资流失暨老军工维权背景

作者:南光离退休职工 发表:2006-11-17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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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国营南光机器厂在企业改制中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暨离退休职工静坐维权的情况反映

一, 改制前的基本概况:

原国营南光机器厂系原电子工业部所属生产真空、电子、机械专用设备的中型企业。在八十年代末,曾有过职工4000多人、年产值5000多万元、上交利税1000万元的辉煌时期。

1994年4月改成股份制企业——成都南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股本5000万股,其中国有股占64%,成都红光公司等三家公司参股为国有法人股占 17•42%,职工、离退休职工集资参股占18•58%(于改制前才分批退还);厂区工业用307& #8226;38亩(见"成国用[2000]字第1170号"土地证);法人代表冯克让。股份公司成后,企业生产经营一度有所好转;但由于体制、经营者等原因,企业生产经营仍不景气,呈日益下滑趋势。

二, 第一次兼并:

1998年3月2日国投中嘉实业公司(简称国投公司,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子公司)兼并了成都南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详见附件1)兼并后原公司改造成为:国投南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此次兼并得到了市政府办公厅《成办函(1999年)49号》文,同意的批复。同时也得了市经委、财政局、国土局、国资局《成经[1998年]156号》文,同意的批复。

在上述批文中第七条,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同意国投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工业用地用途。按照成国土发[1998]24号文件规定,其应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70%作为国家资本金投入,其余部分用于富余人员安置和发展生产。

而在2000年12月18日国投南光公司通过成都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国投南光公司96•77亩厂区工业用地,后来全部改作商业用地,修建居住楼房。(即现在的"锦洲花园")土地收购补偿费标准为62万元/亩,共计5999•74万元,用到哪里去了国投公司未予说明,也无人清楚。

从1998年国投兼并后,几年来生产经营更是不见上升反而每况愈下。据公司2001年12月31日清查盘点的'会计报表'显示:

固定资产净值为6173万元;(当年减少10169万元)
无形资产:年末余额8867万元,完全为余下的210•61亩土地使用权余额;
资本公积金:年末余额2186万元;
盈余公积金:年末余额746万元;
未分配利润:年末余额-6763万元。(其中上年余额-6130万元)
在年年亏损难以为继,虽有政策优惠也无法扭亏的情况下,国投公司进行了第二次转让。

三, 第二次转让:

2003年1 月6日国投公司以股权转让协议的方式,向成都泰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民营企业,简称"泰孚公司")及成都成量集团公司,(简称"成量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国投南光公司的全部股权。(见附件2)其中关于股权转让、对价及条件:国投公司(国营)同意向泰孚公司(民营)出售其在国投南光公司注册资本中 62•73%的权益,转让对价为一元人民币。

他们的"股权转让协议"于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五日在北京签署,并在第十三条中'13•1'特别规定了《保密》,不得泄露。很明显他们的 "协议"中有猫腻。不敢见光。同时该"协议"只有国投公司的上级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投计财[2003]19号》文,的同意批复。却没有成都市政府及其主管局的批复。令人难解的是:国有企业之间的兼并都有政府的批准;而国有企业向私人企业的转让,却不需要政府的监督和批准,岂非咄咄怪事!他们还自称是按照"公司法 "的有关规定和"新"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的决议执行的。来为自己披上一件"合法"的外衣。

在"协议"第五条'5•3'中,规定了"泰孚公司的责任:

依照成都市政府批准的职工安置方案,对公司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在职职工、下岗职工、内退内养职工)进行妥善安置。

在"协议"第五条'5•4'中,说:泰孚公司应根据国投公司与成都市政府签订的有关协议,具体办理公司土地使用权性质的变更,争取政府在土地出让金方面的优惠。土地由工业用地转变为商业用地的价值增值部分,应按照成政府批准的职工安置办法优先用于公司职工安置。并在随后的整合国投南光公司的方案中提出:请求市政府批准将国投南光现有工业用地改变为商业用地,并将国家征收的土地出让金返还南光,用于职工安置和偿债;……

但是,他们在对价中却刻意避开了国投南光公司现有的207•38亩厂区工业用地的价值。从前面可知,国投公司兼并时成都市的主管局的批文,规定必须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私营企业的泰孚公司在接受转让时应不应该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该交多少?难道说因为"国投公司与市政府签订的有关协议"泰孚公司就可以不交土地出让金?国投南光公司现有土地位于二环路内、锦江之畔,其土地价值不会低于350万/亩,207• 38亩则不会少于7•37亿元。说什么用来安置职工和偿债,迄今为止安置职工用了多少?结果是,偌大的国有资产就这样流失了。广大职工未见政府的批文对此是如何批复的,也未见召开职工大会作任何解释。难道说"国投公司"的上级主管公司的一纸批文就可以处置大片国有土地?

根据: 国家土地管理局令 第8号

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条 国有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依法逐步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对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企业改革的不同形式和具体情况,可分别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入股和保留划拨等方式予以处置。
第五条 企业改革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采取出让或租赁方式处置:

(四)非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的。

作为非国有企业的"泰孚公司"必须交纳土地出让金,才能取得"国投南光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很显然它的"一元钱"对价更不可能再买到"国投南光公司"现有的 207•38亩厂区工业用土地。所以,国投南光公司向泰孚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对于土地的转让是不明确的、是违反土地法令的。

民营企业泰孚公司以"一元钱"的对价接受了国投公司持有的"国投南光公司"62•737%的国有股权转让后,。在随后重新组建的"国投南光有限公司"中就变成了出资额:3794•782万元;出资比例:60•234%的第一大股东。新公司自然就是私营企业了,其老板高世君就是当然的公司董事长了。但其出资方式却是:股权收购转入。也就是说他只出了"一元钱"买来的国有股权,转眼之间就变成了 3794•782万元。真是令人难解,天下哪有这样便宜的事?简直是大慷国家之慨!像"泰孚"这样的公司能出"一元钱'想买 62•737%"国投公司"的国有股权的人和公司应该是大有人在,为何单单选中它?难道不值得深思吗?我们不得怀疑高世君是有着特殊的背景,才能办到的。

四,泰孚公司接管后改制概况:

由于民营企业"泰孚公司"入主后,大肆挥霍国有资产,在2004年初从成都市土地储备中心预支土地款3000万元,其中1300万多元用于"龙泉新厂" (私营)的建设,余下的在短短的时间内,一方面用于企业经营补亏和买高挡汽车、发高工资及补贴而挥霍掉了。同时还大批变卖厂内工业设备。他们的所作所为使广大南光职工认为:南光改制没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03]96"号的规定执行,为了保卫国有资产不致流失,广大职工进行了坚决的斗争,直至爆发了2004年的"3、15"群体事件。经过一年多的斗争,泰孚公司董事长高世君才被迫在成都市政府规定的安置费917元/年的基础上,由公司补偿 901元/年,达到1818元/年安置 了在职职工、内退内养职工。并在2005年4月30日的职代会上通过了这一方案。

但是,泰孚公司在接受转让前,实际上只是一个注册资本仅200万元的建筑承包商,它的资产根本无法支付在职职工的安置费,只有去北京找到国投公司,由国投公司事先垫付7000万元给泰孚公司才将安置费付清。照理,国投公司已经转让了,为何又出资?这其中不知他们又有什么交易!

对离退休职工的安置补偿问题也是在兼并、转让两份协议中明确规定了的,但泰孚公司在补偿给在职职工901元/年的同时,没有给离退休职工补偿分文,只是对其本应确保的医疗保险、企业内部补贴作了一些空头承诺。

五,广大离退休职工的维权:

鉴于国投南光公司改制并未完成,还遗留下了不少问题,而泰孚公司目前却急于拆除旧厂房,以拍卖厂区土地(它甚至公告说已在网上拍卖了)来攫取大笔国有资产。从今年3月27日起,广大离退休职工(共有2580人)每天都有数百人在旧厂区内静坐值班,最多时曾达到1916人,(有签名为证)至今已坚持了七个多月。阻止他们拆除旧厂房、拍卖土地,以防止国有资产更大的流失。同时,在国企改制后原南光厂变成了私营企业,按照其两次"转让协议"上规定的必须"妥善安置"全体职工,离退休职工就应该按照在职职工、退养职工一样得到应得的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从3月27日开始维权起,直到5月12日这一段时间,"泰孚公司"的董事长高世君曾向"国投公司"电传发出南光(2006)9号文件,要求国投公司给予南光离退休人员进行经济补偿;并通过其下属的各种人员:总经理王家文、党委书记李静安、退管处处长秦闯及个别支部书记等。在不同的地点、不同的场合多次表态支持离退休人员守住旧厂房不准拆除;并称离退休人员的行动是"合法"的;矛头要始终对准国投公司。但是在5月12日国投公司刘平副书记来蓉商谈南光土地的处置问题时,他们达成了利益分配的"绝密协议"后。高世君就变脸了,声称5月12日后离退休人员的维权行动就"不合法"了。利用其权力、关系、金钱,采用不同手段给离退休人员罗织了许多罪名。比如由李静安起草、修改的"宣传提纲"借市政府三个下属部门(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东郊工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盖的公章,作为政府文件,在各宿舍区张贴、散发,要每家、每户人手一份,用以恐吓广大离退休老人。并声称邓川副市长说的"土地补偿"免谈----、(而我们说的企业改制的经济补偿)葛红林市长又批准-----,又说政府要出"通告"、警察要划红线、要抓人、要吸取2004年"3。15"的教训等等。其目的就是要威胁、恐吓离退休老人不要去守厂,误导南光老人们对政策的理解,从而产生对政府的不满导致矛盾激化。同时,高世君还用钱收买了一些人到旧厂区制造事端:如在6月1日凌晨派人砍伐厂内的雪松、银杏等名贵树木56株,堵死前后厂门及交通要道,向厂外面的老人投掷石块、砖头;在厂内他组织了三百多人进厂强行拆房,其中专门雇佣的打手混杂在民工中,对我离退休老人大打出手,总共打伤我离退休老人25名,其中重伤3人。紧接着停电、撤保安,深夜叫人进厂砸门窗、扯标语,打恐吓电话:说什么小心打断你的腿、抽你的脚筋等等。各种流氓手法用尽。对此,原南光厂广大离退休老人决不会被高世君的各种卑劣手段所吓倒。我们既要求我们应得的经济补偿,同时更要防止国有资产的更大量的流失。

六,原国营南光机器厂的国有资产还在流失:

综上所述,泰孚公司以"一元钱"买了国投南光公司后,借成都市的东调政策之机,用国投南光公司的钱及预支土地款,在龙泉购买了180亩土地,建立了"一家新型的民营企业"。2004年用国投电子公司的钱安置了在职职工,2005年把国投南光公司的地面上全部有形资产约五千多万、无形的资产则难以统计,悉数搬到龙泉"新民企",仅仅安置了原国投南光公司近四百人、招收学工约三百人。由于它并没有资金,直到现在所谓的"新民企"还未建成。高世君一直处心积虑地在打国投南光公司的这一块价值7亿多元的土地的主意。在他的"转让协议"的整合方案中及其在"宣传提纲"以"东调办"的名义发出的文中多次提出:"企业通过土地转让获取的资金,主要用于搬迁建设和…。"也就是说还要用国有土地的转让金来建设他的"新型的民营企业"。这不是大张旗鼓地侵吞国有资产是什么?简直和广东格林柯尔的顾雏军、四川明星电力的周益明这些大玩空手道的"不法企业主",把国有资产当做他们的"提款机"没有什么两样。可惜的是顾雏军、周益明现正在广东和四川受审,而同类人物的高世君却极其嚣张地不但还要侵吞大笔的国有资产,并对阻碍他的离退休老人采用各种手段予以打击报复。我们不禁要问:一个小小的"民营企业家"真有这么大的能量吗?在他在背后有没有"权力"的支持?为什么没有人对高世君的合法性进行调查呢?正因为这样他才敢干界定:离退休人员的维权行动5月12日前是"合法"的、5月12日之后是"非法"的。是谁给予他的这种权力?无独有偶的"锦江区政府"最近也和高世君的论调一样,说我们在厂内维权是"违法"的。这种行为说明了什么呢?

我们希望政府来人深入调查,弄清事实真相。既防止国有资产更进一步的大量流失,也为弱势的离退休老人主持公道。

七,维权之路、异常艰险,将会要流血、将会有牺牲:

经过长达七个多月进入11月后,维权斗争形势愈加严峻。11日高世君之流用一纸既无地点、时间、人员的白条,借口会谈想把群众代表骗去隔离起来的阴谋失败;12日锦江区正式出面发布公告,其内容与之前的"宣传提纲"、商报的广告内容如出一辄,看来政府要介入南光的"企业行为"了。下面且看它又是如何做的?

11月13日晚从龙泉新厂传来消息,高世君今晚将有所行动。果然,在晚10时左右厂周围就出现不少民工,说是来拆除厂房的。各宿舍的离退休职工知晓后就陆续进厂守候,大约有三、四百人,在冬夜的寒风中苦苦等待至14日凌晨3点30分,终于从龙泉开来了五辆大巴车,停在厂对面的大街上,从汽车上下来约三百人,清一色的都是身穿工作服的年轻人,他们在街对面的人行道上排好队后,停留了一下就很有秩序的沿三官堂街向前走到位于锦江边上的几家"羊肉馆子",由南光公司的"三产办"招待他们大吃其"羊肉汤"。此时,守厂老人们向"龙舟辖区"分管治安的李警官反映了情况,他也来看过后走了。从3点多一直吃到将近五点,才结束整队走向厂大门开始行动了,同时他们预先计划好的,在厂医院切断了厂区的电源;在厂大门前的大街上,三百个清一色的年轻人排列整齐地和黑洞洞的厂内的数百名离退休老人对峙着。互相大喊着、进而他们开始冲击厂区大门、投掷石块,还有人爬墙、踩烂玻纤瓦而掉下来;当然离退休老人也不会示弱,一方面打电话向"110"报警,一方面击鼓、呐喊。这种景象实在"壮观"、正像书上和电影、电视中所描写的那样真实再现。但是,别忘了这事发生在21世纪的中国的西部大都市——成都市的闹市区二环路上。幸好他们选择好了时间的,在早晨五点时人少、车也少,他们就可以肆无忌弹的任意行事。而在中国共产党倡导建立和谐社会的今天,这个插曲是否有点大煞风景,对成都市政府的光辉形象不无影响吧!对维持成都市社会治安的警察的渺视!人们不禁要问:这究竟是什么行为?算不算聚众闹事或黑社会性质?成都市政府的权威在哪里去了?警察又在哪里去了?他们不管了吗?经多次电话报警后,大约在5点15分时,这三百人在短暂冲击无效,就列队向二环路方向离去。此时"110"来了一个汽车,老人只在厂内守望,并未出去也不知他们怎么处理的。以后,不但这些人消失了,"110"也就走了,也没有来问什么?更谈不到处理什么了!这件事好像就平息了,但真是这样吗?那就未免太天真了!今后还会发生什么,人们只有拭目以待!

难道说这就是"锦江区人民政府"介入南光"企业行为"的反映吗?它发出"通告"的目的是什么?怪不得人们要说是"贪官开始浮出水面了?","通告是官商勾结的铁证"。如果说,没有贪官的权力支持,小小的"不法企业主"高世君有如此大的狗胆,敢干调几百人到市区来闹事吗?如果换一帮人这样干一下,你看政府和警察会怎么办?



离退休职工

2006年11月14日

来源:六四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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