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建华被判刑20年 香港舆论表示惊讶

发表:2006-12-23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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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科院学者陆建华被判刑20年之后,香港舆论对此表示惊讶。许多评论认为,大陆有关当局在量刑时的“内外有别”,在此案中再次体现。

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陆建华,日前被北京当局指控将四份涉及绝密级情报的文章,交给程翔,间谍罪名成立,被判监二十年之后,香港舆论为之哗然,因为程、陆两人同案,而且都是牵涉四篇所谓“绝密情报”,但程翔被判5年,陆建华却被判20年,两人刑期相差四倍。

亚洲时报的文章说,广东史上最严重的挪用公款案,涉案的东莞市塘厦镇镇长李为民,挪用一亿一千二百万公款,去澳门赌输了九千万,都只是被判监二十年。显然,对陆建华的判刑太重了。熟悉大陆国情的香港时事评论员刘锐绍向记者表示¨¨

刘锐绍:“过去在香港曾发生梁惠敏事件,也是在采访过程中将一些东西写出来,结果香港方面签署一些悔过书以后就出来了,但国内的朋友就判很重。另外,席扬事件同样出现这样的情况。

如果来自海外的人跟美国有关的话,有一部分判刑以后马上就放走了。如果说一些国内的人,比如像赵岩跟美国有些关系,所以他判的刑期也不是太长,被判了三年,给人一个感觉,很可能就是跟政治挂勾,而不是纯由法律的观点去考量了。如此下去,大家对中国法制更没有信心。”

香港城市大学进修学院首席讲师宋立功向记者表示¨¨

宋立功:“程翔的案子从头到尾都是很特别的一个案子,程翔平时和香港左派这些爱国人士关系较密切;打了程翔,对争取香港左派人士的支持的巩固是不利的。”

同样是间谍罪,陆建华被判囚20 年,程翔的妻子刘敏仪对判刑表示震惊,认为这是惩罚了一个对国家有贡献的人。

她说,陆建华为国家对台、对港政策提出建议,主张采取比较宽松的措施,例如近年北京中央邀请台湾的连战宋楚瑜访问内地、北京当局接触香港泛民主派等等,都是陆建华的功劳。

香港时事评论员李怡星期四在《苹果日报》的专栏中说,陆建华案,程翔案,并非孤立的事件。它与香港的董下、曾上有关,也与中央的江退、胡进有关。

正如陈良宇案,也不是孤立事件,它同十七大的权力布局有关,同黄菊、贾庆林等人的去留有关。都是权力较劲、权力交换。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心语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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