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企业找到“战略转移地”
为推动产业升级、发展转型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从2005年开始,以深圳、东莞为代表的珠三角城市着手建立环保淘汰机制,关闭污染严重的企业。而长三角以及其他沿海发达地区也开始“清剿”污染大户。随着污染企业大量关停和外迁,当时有人就担心,这些高污染项目极有可能会到一些欠发达地区安家落户。
不幸的是,这一担心变成了现实。近年来,随着污染大户从沿海到内地、从城市到乡村的纷纷转移,随着各地农村环保冲突的频频暴发,人们发现,欠发达地区正在重复发达地区竭力摆脱的噩梦,广大农村正在为污染企业的“战略转移”而付出沉重代价。
污染大户为何能在农村找到落脚之地?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欠发达地区有着不可遏制的发展冲动。在此起彼伏的“崛起”、“率先”之声中,在“我们不怕污染”、“宁可呛死,不能饿死”、“只要温饱,不要环保”这样的招商引资口号的激荡下,环保一再被边缘化。在某些地方领导眼里,环保成了发展地方经济的障碍。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欠发达地区,在“无工不富”思想的指引下,几乎每个地方都在提“工业强市”、“工业富县”的目标,并以此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指挥棒。
随着任务的层层分解,一些完全不具备条件的乡镇也纷纷上马“工业区”、“工业园”,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企业长驱直入。广西兴业县一名镇长对记者说:“乡镇不像城市,条件这么差,招商引资哪还有什么主动权?只要有企业来落户就算不错了!”据了解,去年广西玉林市城北街道55家小纸厂创税约500万元。在加快发展的压力与需求下,很多人都难以割舍如此诱人的业绩。
污染企业转移农村的另一个主因是,农村对污染企业具有诸多“诱惑”。一是农村资源丰富,一些企业的原材料可以就地取材,成本低廉;二是使用农村劳动力成本很低,像“小钢铁”、“小造纸”这样一些污染企业,落户农村后,一般都以附近村民为主要用工对象,一个人每月给几百元工钱就行,吃住都在家,福利、社保一概不问,这简直乐坏了企业主。
污染企业还看中了农村低廉的环境成本。城市里空间有限,人口密集,污染企业极容易成为众矢之的。处在农村就好多了。地广人稀,排污隐蔽,即使环保部门来查,也有闪转腾挪的时间。
谁在为污染下乡大开绿灯
根据国家环保法规,要上建设项目,必须先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同时”)。对违规者,由环保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
污染企业要想进驻农村,依据上述规定,显然很难过关,但污染企业为何能够纷纷扎根农村呢?
首先是有招商引资的“绿色通道”。
2005年4月,浙江省东阳市画水镇因化工园区工业污染问题,引发大规模干群冲突。事件发生不久,江苏、安徽、江西等地一些基层政府便迫不及待地派人前来招商引资。而浙江省永康市在大规模整治小冶炼企业时,江苏省徐州市某镇却在永康本地媒体大做广告:“欢迎小冶炼企业进行异地投资”。苏北一名乡镇干部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明确表示:“我们的优势就是不怕污染。”
其实并不是不怕污染,而是在拉动GDP增长、完成考核任务等实际问题面前,地方政府不愿用环保“门槛”把这些“财神爷”堵在门外。也正是因为有这一招商引资的“绿色通道”,污染企业才得以一路通关,“带病”下村。
其次,相关部门源头把关不严使得污染下乡畅通无阻。
目前,虽然各级环保部门都在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问题仍相当突出,主要表现为越权审批、降级审批和监管缺失,存在着重审批轻监督、重环评轻“三同时”、重微观办理轻宏观分析等问题。
那么,是不是只要环保部门把严入口,污染企业就没机会下去了呢?也不尽然。记者了解到,一家企业要在当地落户扎根,要盖的公章远不止环保部门一家。在一些地方,环评过不了关却能顺利拿到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而建成投产的污染企业绝对不在少数。这种各自为战的状况,进一步加剧了源头防控失灵问题。
再次,“一把手项目”成为污染企业进入农村的通衢大道。
据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队长潘家清介绍,寿宁县过去引进的两个项目———福建鑫盛钢铁有限公司和寿宁兴华型材有限公司,一开始就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还临近村庄,但最终却通过了立项,使项目上马。其主要原因就在于这两家钢铁厂是县领导引进的项目。“有的县四大班子领导都有挂钩企业,环保部门如何封堵?”
“一把手项目”的威力还不仅于此。在广西富川县白沙镇,就曾发生过村民因反对建砒霜厂生产项目,而被当地镇党委、政府抓起来游街的事情。镇领导还警告反对建厂的群众:
办砒霜厂可以提高我镇财政收入,如果有人搞破坏,就是被挂牌游街的下场。”可以这样讲,在一些地方,有一把手庇护的招商引资项目,哪怕对环境的污染再厉害,也能一路畅通,在农村顺利“安营扎寨”。
污染大户何以能“边污染边生存”
污染企业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但它们为何能在农村长期生存下去呢?
“循规蹈矩”,是污染企业能够在农村长期生存的第一个“诀窍”。
为了生存,污染企业可谓“循规蹈矩”,该办的手续一定会办,该交的钱一定会交。记者在广西玉林采访时发现,当地清理整顿的绝大多数小纸厂,土地、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颁发的相关证照都很齐全,排污许可证甚至被放在很显眼的地方。“办理排污许可证之后,纸厂每年缴纳几千上万元排污费,另外老老实实纳税,基本上不会有太多麻烦。”一个小造纸厂老板私下对记者说。
对村民软硬兼施,是污染企业的第二个谋生“诀窍”。
为避免村民的激烈抗议和环保冲突,一些污染企业往往会刻意树立自己的“友善”形象,比如为村民进厂打工提供机会,让村民有钱赚,借以转移后者对自身生存环境恶化的担忧。
记者曾在广西兴业县卖酒镇询问村民对“小造纸”污染河水的看法,一位村民是这样回答的:“没见过的人觉得很脏,我们见多了就见怪不怪了。我们现在最担心的不是污染,而是没钱赚。如果政府不关停这些企业,我们就有事做,停了我们就没活干了……”
对那些维权意识强烈的村民,污染企业则是拳脚相加,而且每每借助当地政府的力量。记者调查发现,在很多农村环保冲突中,与老百姓打得不可开交的,往往不是企业,而是当地政府。
环保部门执法偏软,这一弱点也被下乡污染企业“巧妙”利用。
基层环保部门执法存在三大“软肋”:人手不足、设施陈旧,这是“硬伤”;地方保护主义的阻挠,这是“外患”;再就是执法手段有限。
治理农村企业污染,环保部门目前只有限期治理、停产治理的建议权,决定权在同级政府。另外,环保部门目前的排污收费远远低于污染治理成本,对环境违法经济处罚的最高额度仅为10万元,发生特大污染事故也只能处罚100万元。这种处罚力度,对一般小企业还能起一定作用,但对于大企业来讲却无关痛痒,它们宁愿接受处罚也不愿投入更多的资金建设治污设施。
行政执法手段有限,处罚难以到位,这使得一些企业主常常公然拒绝、阻挠执法人员的现场检查,甚至屡次出现暴力抗法现象。在此情形下,“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已成为一些基层环保部门领导的真实处境。于是,那些想要“站得住”的环保官员便往往选择保护地方利益,与污染企业勾勾搭搭。
司法介入环保维权严重不足,这也为下乡污染企业提供了继续存活的机会。
按照国家现行环保法规,污染纠纷中的受害一方,既可以向环保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现实生活中,污染受害者绝大多数选择逐级、反复向环保部门投诉,而不是找法院。
“因为起诉到法院的老百姓常常遭遇证据不足、不予受理的结局。即使法院受理了,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压力下,老百姓胜诉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老百姓只得选择上访,指望上级环保部门能强制污染企业进行赔偿。但从目前权限看,我们根本无法满足老百姓这样的要求。但老百姓不甘心,还是反复找环保部门,而污染企业和有的地方法院却在一边‘凉快’。”
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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