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日",本台首发了狱中维权人士郭飞雄的太太张青致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的第三封公开信。信中特别详细说明,儿子失学的原因不是因为没钱交学费,而是当局有关部门控制操纵,并重申郭飞雄狱中发出的四点呼吁。
(郭飞雄四点呼吁是--
第一:要求中国政府保障政治犯、良心犯、基督徒、以及其他宗教信仰者的读书、学习的权利,改善他们在监狱中的条件。
第二:要求中国政府在奥运前,释放政治犯、良心犯、基督徒、以及其他宗教信仰者。
第三:呼吁中国政府允许历年来流亡海外的人士回到大陆与亲人团聚,观看奥运。
第四:要求中国政府立即启动有序的政治体制改革,包括民主选举、出版自由。
呼吁中国政府通过上述形式初步实现中国人民的尊严及权利,以文明和谐的面貌迎接奥运 -- 这个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相聚的历史时刻)。
现在在广州家中的张青说:"今天是‘世界人权日',我是找这么一个特殊的日子来发这封信。在信刚开始,我跟胡锦涛主席说,我在什么时候写过第一封、第二封信,内容是什么,虽然没有任何回音,并不能打击我对这个世界抱有的、觉得这个世界还有正义的信心,也不能打击我寻求公正的行动。我还是要接着给你写这样的信。希望有只言片语能够传到你的耳朵中。
信的内容:第一点,郭飞雄案的关键词之一,儿子失学 -- 不是因为钱的问题,而是因为政府在里面操纵。第二点,呼吁兑现奥运承诺,改善中国人权。第三点是呼吁政府无罪释放郭飞雄。"
郭飞雄本名杨茂东,曾经参与广东太石村维权活动和营救维权律师高智晟。去年9月14日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拘押,后被以同样涉嫌罪名起诉,涉案是被捕之前五年出版的揭露沈阳官场腐败的杂志《沈阳政坛地震》。辩护律师说,此事几年前已经处理过。郭飞雄案起诉后,曾因证据不足,两度"退查"。郭飞雄在被关押期间,会见律师自述遭到酷刑逼供。
今年11月14日上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郭飞雄有期徒刑五年,罚款四万元人民币。
11月23日上午,受郭飞雄委托的莫少平和胡啸二位律师,在广州市第三看守所会见了郭飞雄。郭飞雄表示对一审判决不上诉,但保留申诉权利,并委托妻子帮助他申诉。张青表示,决意为丈夫抗争鸣冤。
郭飞雄和张青的儿子金宝六岁,今年应该入小学,女儿西西十一岁,明年应升初中。
谈到12月10日致胡锦涛的第三封公开信,张青说:"主要就是展开讲,从今年四月份开始,广州和沈阳的警方来我们家,就孩子上学的事情,对我们说过一些什么。五月份到九月份这段时间,我们和学校就孩子上学问题的一些交涉、奔忙,详细谈到我带孩子去报名,跟老师、校长交涉的整个过程。也有11月14日开庭宣判的时候,郭飞雄被两个法警带出法庭的时候,匆匆忙忙地跟我说了十四个月被关押以来说的第一句话‘金宝有没有上学?'我回答他‘没有上学'。
然后他在11月23日会见律师的时候对律师说,他在监狱里面,广州警方给了他五、六条威胁,其中有几条对现了。第一条就是广州警方说要把他送到沈阳去,对他使用更加严酷的刑讯逼供,兑现了,沈阳警方给他用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第二个威胁是说了‘你儿子我们不会让他上小学的',也的确是兑现了;他们还说了,明年我的女儿升初中的时候‘我们不让你的女儿升初中',这件事情就要看明年六、七、八月份能不能兑现。
校长跟我说‘我赶你的孩子出校门是犯法的,但是我不接收你这孩子上学,我不犯法。'
不管怎么样的情况,现在是义务教育,一个孩子不能上学的话,不管是什么样理由拒绝他,都是说不过去的。
就这么整个一个过程全部写出来,我相信,只要看到这个文字的人都知道这事情是什么事实,孩子失学的原因是什么。"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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