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监狱三名死刑犯绝食吁国际关注

发表:2010-02-26 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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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被冤枉判处死刑的江西景德镇市监狱的三名被囚禁公民开始绝食,人权律师呼吁正在日内瓦召开的世界反死刑大会关注中国的错判死刑现象。

江西乐平市4名公民被以故意杀人罪判死缓,他们八年多来申诉无果。其中方春平、黄志强和陈发根三人自23日早晨起开始在景德镇市监狱绝食,要求还他们清白。

一直长期关注此案,并曾在星期二接获方春平电话的中国政法大学学者滕彪星期四告诉本台记者,“这个案件很多律师都介入过,包括北京、江西当地有二十多个律师,所有的律师都认为这个案件的问题很大,所以都做的是无罪辩护。这四个被告人都是因为非常残酷的刑讯逼供才被迫承认他们没有犯的罪行,他们四个都有不在现场的证明。还有检察院的证据漏洞非常多,有很多前后矛盾不能自圆其说的地方,按照法律要求的标准,必须达到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才能够证明被告人有罪,但这个案件非常荒唐可笑” 。

1999和2000年,江西省乐平市东湖公园、登高山附近先后发生了两起抢劫、强奸、杀人案,总共3人死亡。事隔两年之后,乐平市公安局在登高山附近的中店村抓捕了4名犯罪嫌疑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2003年7月,景德镇市中级法院宣判了4人死刑。4人均否认杀人,提出上诉。2004年 11月,景德镇中级法院再次判处方春平和其它三人死刑。6天后,方春平在看守所里写下了家信,信的落款处有两个大大的血字:冤枉。2006年5月,江西省高级法院对此案终审宣判,仍认定两死命案为4名被告人所为,不过“鉴于本案的具体情况”,将4名被告人的死刑改成了死缓。

方春平的弟弟方有彬向本台表示,家人都不相信哥哥是杀人犯,“我们肯定不会相信,因为当时案发的那天晚上,我哥、我还有我嫂子都在家里看电视,我记得清楚,因为案发没过几天,派出所的人就到我们村里面,见到年轻人就抓,叫到村委会里面去问,那天我也被他们叫进去”。

案件的4名当事人都有不在场的证明。据了解,现场提取的烟头、血迹、毛发、衣裤等证物,警方都没有做过DNA鉴定。四人也曾经遭到过警方的严刑逼供,方式包括:用手铐铐住双手连续几天几夜悬吊,剥夺睡眠等。

针对各地出现的冤假错案,北京维权人士刘德军认为,由于上级要求必须破案的压力太大,导致许多冤假错案发生。刘德军说,“尤其是像这种杀人案,有一个命案必破的规定,很不合乎现实。上面压任务,杀人案必须破,不破要处分,破了可升职、奖励、立功,在上级领导压力下,肯定会为了完成任务把一些弱势的、没关系、没后台、本人也不太会说,或者个性比较软弱的人抓去顶包,这种情况是有的”。

联合国第四届世界反对死刑大会正在日内瓦召开,多名中国人权律师呼吁大会关注中国的错判死刑现象。根据人权组织"大赦国际"的估计,2008年,中国大约有 1700人被判死刑,而全球70%的死刑判决发生在中国。2009年中国的死刑案件的统计数字还没有公布,但是外界普遍认为执行死刑的案件远超于外界所知道的数字。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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