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美援朝:一场不义之战、一场不法之战

作者:李昌玉 发表:2010-08-08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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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所谓的“抗美援朝”战争,从其开始的“朝鲜战争”,至今60年,到“停战”而不是“终战”也有57年了。由于苏联解体,档案解密,造成非常不幸的结果就是,战前金日成、斯大林和毛泽东之间函电交驰、信使往来、密谋策划的全过程,竟然大白于天下,毫无隐晦地暴露在全世界舆论的面前。这个暴露不是笼统的抽象的概说,而是以原始档案的形式,逐年逐月逐日地如日记般地展现在历史学家的著作中,档案材料丰富,互相可以参证,更增加了真实性与可信度。战前密谋的真相暴露得这么细致入微、这么完美无缺,这在世界战争史上也是极为罕见的奇观。作为战争发动方,已经遗憾到没有任何诡辩狡辩的余地。中国官方、朝鲜官方从来没有指责这些档案的真实性。这不幸之中的大幸,就是历史学家们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只费几卢布,几乎是坐享其成,窃窃私喜。中国最早到俄罗斯抄录档案的历史学家沈志华志得意满地说: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关于朝鲜战争的研究始终是国际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也是冷战国际史研究中成果最踊跃、最成熟的课题之一。在不断研究的过程中,朝鲜战争的历史真相逐步大白于天下。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有关这段历史的各国档案文献,特别是俄国的档案文献披露得比较完整和全面。

在这场战争结束50年之际,笔者编辑、出版了三卷中文本《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3年) 。该文件集刊载了有关朝鲜战争的俄国档案700余件,就其数量而言,大大超过了当时散见于各国刊物的俄文、英文和韩文文本。正是在利用这些档案资料的基础上,笔者写作并出版了《毛泽东、斯大林与朝鲜战争》一书(广东人民出版社, 2003 年,修订版即将出版) 。历史研究者的责任就在于揭开历史真相,尽可能地还原历史的本来面貌,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不断地挖掘、梳理和解读原始档案文献,唯有如此,人们才能越来越接近真实的历史。近几年,又有大量新的有关朝鲜战争的俄国档案披露出来。通过对这些史料的分析和解读,笔者拟对过去研究中的某些重点问题,做一些补充和说明,再议苏联与中国在朝鲜战争中的关系及作用。” (按,沈志华下海经商赚了几百万元,都花在到莫斯科复印、翻译解密档案上去了。)其胸有成竹、洋洋得意之情,溢于言表。历史不幸史家幸!沈志华成了中苏关系研究的无与伦比的权威!天助他也!

感谢仁慈的上帝,我们这些苟活于世的“抗美援朝”老兵,就是没有当炮灰的老兵,活到七老八十的老兵,也竟然可以在有生之年,就这场战争获得了话语权。今日不说,活着不说,更待何时?

因此,我们要追问:第一,朝鲜战争是一场正义战争吗?第二,“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战争具有合法性吗?我先直言不讳地表述自己的观点:朝鲜战争是一场不义之战、侵略之战,抗美援朝战争是一场不法之战、非法之战。

我之所以提出第一个问题,是因为近日一篇署名网易的文章说:“朝鲜战争谁打了第一枪?”作者设问之后,自答道:“朝鲜战争虽然发生在朝鲜半岛,但无论是朝鲜还是韩国,都不是战争的主角,只不过他们必有一方是战争的发动者。讨论谁开了第一枪其实意义不大,因为在战前南、北韩双方即在分界线有枪击摩擦,怎样才算第一枪、又是谁开了第一枪,这本就是各说各话,相互把责任推到对方身上,这对问题的解决毫无帮助而徒然浪费唇舌。”这真是赵本山式的忽悠读者。笔者不得不 “徒然浪费唇舌”。朝鲜战争“无论是朝鲜还是韩国,都不是战争的主角”,这是什么逻辑呢?“朝鲜战争谁打了第一枪”,更是胡话昏话。这里本来就是一个无疑而问的问题,事实清楚,论据确凿,历史学家们根本就认为不必“徒然浪费唇舌”再怀疑、争论、考据“谁打了第一枪”,这位论者却跑出来搅局,故意把水搅浑。

因为“谁打了第一枪”已经清清楚楚,无法掩盖辩解,连说也不必说,所以现在中国的历史书为了掩盖真相,谈起朝鲜战争时,用的都是中学历史教材的表述方式:“1950年夏,朝鲜内战爆发。” 用这种貌似客观的中性陈述方式,故意回避“谁打第一枪”的问题。常识告诉我们,在三八线上,如果哨兵无意走火,怎么也惹不出“内战爆发”的局面。一堆干柴,也不会自燃。因此,历史上被称为朝鲜战争或韩战的这场战争,朝鲜自己称为“祖国解放战争”的战争,其性质已经被判定。这是一场非正义的侵略战争。朝鲜是这场不义之战的发动者,朝鲜是侵略者。战争的目的就是“解放全朝鲜”。中国派兵援助侵略者一方,以挽救其灭亡的命运,因此无论冠名是什么,都应该认定为不义之战。

不但如此,而且当我研读有关这场战争的资料时,惊然发现,“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战争还是一场不法之战,非法之战。朝鲜战争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发生的最大的一场国际战争,是在纽伦堡大审判、东京大审判之后发生的一场侵略战争,是在联合国制定了一系列保证战后国际和平的条约法规之后发生的侵略战争。因此中国出兵朝鲜,是进入别的国家,不能说进就进。虽然中国的历史教科书都宣称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请求中国政府出兵援助。”但是,他们是怎么“请求”的?原信在哪里?不但没有公布过请求文书,而且,查阅中国方面的原始文件,也丝毫没有朝鲜方面“请求”的前提。现在,有《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一卷作证。这里有三个关键文件可证。

第一个文件,1950年10月2日《关于决定派军队入朝作战给斯大林的电报》:

(一)我们决定用志愿军名义派一部分军队至朝鲜境内和美国及其走狗李承晚的军队作战,援助朝鲜 同志。我们认为这样做是必要的。因为如果让整个朝鲜被美国人占去了,朝鲜革命力量受到根本的失败,则美国侵略者将更为猖獗,于整个东方都是不利的。

(二)我们认为既然决定出动中国军队到朝鲜和美国人作战,第一,就要能解决问题,即要准备在朝鲜境内歼灭和驱逐美国及其他国家的侵略军;第二,既然中国军队在朝鲜境内和美国军队打起来(虽然我们用的是志愿军名义),就要准备美国宣布和中国进入战争状态,就要准备美国至少可能使用其空军轰炸中国许多大城市及工业基地,使用其海军攻击沿海地带。(后略)

这是一个通报或报告,向苏联老大哥报告“我们决定用志愿军名义派一部分军队至朝鲜境内和美国及其走狗李承晚的军队作战,援助朝鲜同志。”因为朝鲜战争的决定权掌握在斯大林手中。毛泽东在述说派兵的原因时,丝毫没有提到朝鲜方面的“请求”。

第二个文件,1950年10月8日《关于组成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命令》,其第一条说明目的是“为了援助朝鲜人民解放战争,反对美帝国主义及其走狗们的进攻,借以保卫朝鲜人民、中国人民及东方各国人民的利益,着将东北边防军改为中国人民志愿军,迅即向朝鲜境内出动,协同朝鲜同志向侵略者作战并争取光荣的胜利。”无一字一句提到朝鲜方面的“请求”。

第三个文件,1950年10月8日《关于派遣志愿军入朝作战问题给金日成的电报》

倪志亮同志转金日成同志:

(一)根据目前形势我们决定派遣志愿军到朝鲜境内帮助你们反对侵略者;(二)彭德怀同志为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三)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后方勤务工作及其他在满洲境内有关援助朝鲜的 工作,由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高岗同志负责;(四)请你即派朴一禹同志到沈阳与彭德怀高岗二同志会商与中国人民志愿军进入朝鲜境内作战有关的诸项问题。(彭高二同志本日由北京去沈阳。)(后略)

这里,连给金日成的电报,也没有提到对方的“请求”。以上是见诸《毛泽东建国以来文稿》第一卷的著作。在《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中还有第四个文件,1950年10月8日《给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命令》

中国人民志愿军各级领导同志们:

(一)为了援助朝鲜人民解放战争,反对美帝国主义及其走狗们的进攻,借以保卫朝鲜人民、中国人民及东方各国人民的利益,着中国人民志愿军迅即向朝鲜境内出动,协同朝鲜同志向侵略者作战并争取光荣的胜利。(后略)

以上四个有关派遣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参战的四个原始文件,都令人发问:中国派兵入朝参战,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请求中国政府出兵援助”的吗?假若有此“请求”,为什么不作为以上文件的“前提”叙述呢?为什么从来没有公布过呢?我记得1950年没有公布过这么一个文件。

金氏父子的忘恩负义固然是一个方面,而毛氏的狂妄自大却是前因。中国古人的军事思想有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师出有名。如果师出无名,就意味着是侵略,是不义。不过这些军事思想是立足于“华夏”或“中国”范围之内而言的。出国到朝鲜作战,这不是“春秋战国”时代的国家,朝鲜不是附属国、殖民地,是现代意义拥有主权的国家,你派兵去作战,怎么能说去就出呢?这里正因为有个合法性的问题,所以以后写历史的时候,不得不补办出一个“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请求中国政府出兵援助”的法律“手续”。至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请求中国政府出兵援助”的文件,我讲的是正式文件,可以虚晃一枪,像魔术大师刘谦一样,变个把戏,忽悠忽悠无权质疑的中国老百姓。

假若真有一个“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请求中国政府出兵援助”的正式外交文件,那么,就不应该由毛泽东以个人的名义,通过中国驻朝大使倪志亮给金日成通报,而是应该由中国政府正式给朝鲜政府复函。毛泽东特别反感斯大林把中苏两党视为老子党儿子党的关系,其实,他心目中的朝鲜党也是儿子党。

最有意思的是,10月2日给斯大林发出通报之后,过了6天,到8日,同一天发出《关于组成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命令》、《关于派遣志愿军入朝作战问题给金日成的电报》、《给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命令》。按照情理,必须等待金日成回电,表示同意、欢迎、感谢中国派遣志愿军入朝参战之后,才能下达《关于组成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命令》和《给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命令》。金日成不是你的儿子或部属,怎么能不需要他的回电同意呢?

反之,派遣军队出国作战,在中国自己一方来说,谁给毛泽东授权了呢?在当时,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政协全国委员会。所有记叙朝鲜战争的历史文件,翻来覆去只是陈说毛泽东如何耐心说服他的群臣要不要打、派谁打、怎么打,毛泽东根本没有想到过法律程序与法律规则,这种关系到国家之间交战的大事,竟然可以没有最高权力机关的授权,也不必顾忌法律门槛。这是多么荒唐的权力运作!

中国派军参战,应该是有朝鲜的正式请求,但没有得到正式请求,没有签订同盟协议出兵协议,是一相情愿的决定。据沈志华介绍,先前是金日成极力阻拦抵制中国出兵,只是因为美军在仁川登陆,平壤危急,求救苏联,苏联不施援手,金日成在苏联推脱、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急忙要求中国出兵。中朝事先没有任何协议,中国仓皇出兵之后,志愿军没有得到朝鲜提供的地图,只能使用日本人测绘的地图作战,其战场上遇到的困难灾难可想而知。查看毛泽东一系列电文可知,他和指挥国内战争一样,一切自作主张,无视金日成的存在,所以闹出一系列矛盾,最后, “志愿”参战的志愿军是被“志愿”撤军回国,仅仅只是没有接到逐客令。就像中国拒绝接受日本的战争赔款,最后日本连侵华战争也要赖账,朝鲜最后就干脆不承认你们曾经派遣过志愿军,一退六二五,叫你尝尝打不义之战、不法之战的滋味。毛泽东白送了他的爱子,成了天下第一的傻帽!

因此,六十年后我们反思抗美援朝战争,不得不惊然指出,中国方面打了一场不法之战,一场非法之战。“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战争,既无程序正义,也无实质正义。中国是赔了儿子又折兵,人家一点也不领情。历史给我们开了一个大玩笑!

来源: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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