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家岭村民告村委非法强拆法院不予受理(图)

发表:2010-12-07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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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家的两栋楼房。

贴在门上的“强制腾退通知书”,压得唐家岭村村民张玉心事重重。按照通知书的内容,她家的房子将在公告贴出后48小时被强拆,但她与村委会之间仍未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

今年四五月间,海淀区西北旺镇唐家岭村经过村民代表两轮投票,出炉《唐家岭村宅基地腾退搬迁改造方案》,其中规定村委会可以在村民拒绝搬迁时执行强制腾退。而张玉质疑,村委会根本无权强制腾退村民的房屋。

12 月2日,张玉向海淀法院提交诉状,但法院不予立案。昨天,镇政府则表示程序合法,村民可以走法律程序。

背景

唐家岭位于北京市区西北五环外的西北旺镇,属于城乡接合部的城中村。全村户籍人口近3000人,流动人口却达到5万人。因为这里临近北京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和中关村软件园,有大量年轻人有居住需求,当地村民大多以出租房屋为生,唐家岭村也因此成为著名的“蚁族”聚居地。该村很多村民新建和扩建了自家住房,以增加房租收入,这也带来了违建众多、整体规划混乱等问题。因此在2009年被列入北京市2010年整治改造的日程。

村民紧守家门

12月3 日下午,张玉倚靠着电暖气坐在屋里,家里没有供暖,有线电视也停了,唯一打发时间的是一台电脑。她时不时上网关注一下最近又有什么关于唐家岭的新闻。因为停了水,张玉每天要到村委会去领两桶水,用来做饭、洗脸。其余的时间她会开车去小营买菜,给守在家里的丈夫送过来。自从唐家岭腾退启动,菜贩都离开了这里。

张玉家是两栋楼房,里面加起来有70多个房间。她说,其中一栋是去年下半年才盖的,今年年初装修时,村委会还收了她盖房的水电费,但是3月份就又说要拆迁。“村委会没有及时通知,加大了我的损失”,她希望在置换楼房时可以按照套内面积而不是建筑面积来计算。

从今年3月开始,公众对“蚁族”的关注度升温,唐家岭进入公众的视线。作为今年北京市挂账整治督办重点工程之一,唐家岭村对外通报的腾退搬迁期限为今年12月30日。

村民们说,目前仍然有50多户村民在坚守,“家里留人、寸步不离”,并不断到村委会谈拆迁补偿。大部分村民不搬的原因都是补偿还没谈拢,但村民们达成默契:虽然同是留守同盟,但是各家谈各家的,不互通数额。

村委会下强拆令

记者看到,唐家岭村委会在一些村民的门上已经张贴了强制腾退通知书。

通知书中称,根据《唐家岭村宅基地腾退搬迁改造方案》第二章第十条的规定,腾退人唐家岭村村委会与被腾退人,在腾退期限未达成腾退补偿安置协议,经西北旺镇政府调解,仍未达成一致,现决定对被腾退人实行强制腾退。通知书张贴的日期显示为12月1日,而文中要求该户在2010年12月2日24时前腾退完毕,逾期不腾退,腾退人将根据该方案规定实施强制腾退。

“实际上不会马上拆”,村民李强告诉记者,他们家早在几天前就贴上了通知,但此后他们又多次去找村委会协商,争取了一段“缓冲期”。李强说:“我觉得主要是起个震慑的作用。”

也有一些村民的房屋未能坚持更久,张玉说,住在她家前面的邻居家的两栋房就被强拆了,“来了20多辆车,屋里的人一抬出来,房子就拆了”。这个场景让张玉和其他村民非常害怕,除了整天守在屋子里,也有人在家里准备了汽油和啤酒瓶自制的燃烧弹以防万一。

村民告村委会违法

村委会实行的强制腾退,是张玉起诉的主要理由。

今年5月8日,为了实施唐家岭地区整体改造拆迁,唐家岭村委会发布腾退公告和《唐家岭村宅基地腾退搬迁改造方案》。根据方案,唐家岭村村委会是腾退人,村民均是被腾退人,该方案的第十条规定,如果在腾退期限内双方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自腾退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由西北旺镇政府调解;15日内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由唐家岭村委会按规定执行强制腾退。

张玉认为,新的村民组织法是在今年10月后实行的,所以应适用1998年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该法中规定,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委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如果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由村委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唐家岭村腾退搬迁显然属于涉及村民重大利益,张玉称,唐家岭村委会在没召开村民会议,也没有村民会议授权的情况下,就由部分村民代表讨论通过了方案,显然制订这个方案的程序不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

方案被指未经讨论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证实,此次讨论通过方案的村民代表,并没经过他们选举,“以前每个街道都有几个片儿长,为了组织什么事方便,这次就直接算是村民代表了”。他称没有人来跟他谈拆迁价格,他们都是从媒体报道中获得信息的。方案通过后,村民们曾到西北旺镇和海淀区有关部门去反映。他还说,也有村民代表承受不了压力,跟村民鞠躬道歉说自己“代表不了村民”。

按照村委会已经通过的《腾退方案》,被腾退人有效宅基地面积及居民区居民住宅院落面积,按1∶1比例置换安置楼房建筑面积,家庭人均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可按人均50平方米补足。对被拆除的合法有效宅基地内房屋及附属物,按照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如果在7月18日到10月15日的奖励期内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可以获得最高达50万元的奖励。签约时间越晚,奖励越少。

法院不予立案

据了解,12月2 日下午,张玉和律师一起到海淀法院山后法庭递交起诉状,但法院并未立案,且未出具书面裁定。

在起诉书中,张玉认为村委会制订方案的过程“违反了民主议事程序,与村民自治原则相悖”,《唐家岭村宅基地腾退搬迁改造方案》中的第十条内容“违反了宪法和物权法的规定”,因此要求法院予以撤销,维护她作为集体组织成员的权益。

镇政府称程序合法

昨天,唐家岭村村支书、新闻发言人屈富对此表示,“方案都经过村民,可以找镇里上一级去调查”,随后称正在开会挂断了电话。村委会主任张卫东也表示,方案都是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

西北旺镇镇政府宣传部长汪玉华则对记者表示,村民可以走法律程序,而村委会进行强拆的身份也没有问题,在强制腾退前都要送达通知书,“都是要走法律程序的,不会有什么跟法律相违背的问题”。而张玉的房子是否会因为起诉而被暂缓腾退,汪部长称“如果起诉到法院了,等着法院判决下来”。

对于村民质疑的方案未经过村民大会的问题,汪玉华认为“这个问题就没有必要再纠缠了”,就是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村民代表也是村民选出来的。她说,在此次拆迁前,很多村里的事情都是由村民代表代村民作出决策的,“为什么之前都可以,这件事情就不行,就要单独委托?”汪玉华说不排除预期太高的问题,“有些人想通过一次拆迁就解决整个家庭的问题,希望解决债务、未来的生活等一系列问题。”她说,目前腾退进展比较顺利,不搬走的情况并不多,预计12月底完成的目标应该没有问题。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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