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醉驾入罪? 噢!处罚过重!(图)

作者:谢德润 发表:2010-12-23 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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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记者谢德润综合报导】中国车祸死亡率居全球首位,行车安全问题受到关切。21号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刑法修正草案时,对于“醉驾”是否一律入刑法的问题展开讨论,审议委员们各持不同意见。有人认为,醉驾即定罪,可给予更强力的惩处,以达遏阻作用;另一方面,也有委员担心公职人员将因此面临被开除公职的处分,此意见一出引起多数网友反感和热议。

车祸死亡率全球之冠 醉驾酒驾事故成本过低所致

在中国,车祸死亡率已连续十馀年居于全球首位。《重庆商报》所载之官方资料显示,1999年,中国每10,000辆车便有15.45人死于交通意外,相较于其他国家,美国仅2人,法国仅2.5人,而日本仅1.3人。事实上,中国汽车保有量和欧美发达国家相差甚大,但是事故发生率却远远高于欧美国家。

据报导,其根本原因在于,醉驾酒驾事故成本过低(即惩处力度上,法律依旧过于宽容)。交通部官员也直接指出,违规行为和驾驶技术差劣是交通事故的核心问题,其中特别突出的一部分便是酒后驾车与醉酒驾车的行为失范。然而,针对“醉驾即入罪”一议题,有的审议委员是从公务人员的工作前途探讨适当性,与改善国内车祸死亡问题无关。

委员观点一:赞同公职人员应为表率

据《新京报》报导,郎胜委员认为,醉驾本身是可以避免的,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更应做为模范遵守法律,而周光权委员也表示,国家公职人员应率先做为模范,如此对于社会才有公信力,对国家公职人员的高道义要求是没有问题的。他分析,中国目前为社会转型期,适当的运用刑罚手段对于部分严重的社会问题给予严厉压制,是可以接受的。

委员观点二:担心公职人员因此遭开除

而李连甯委员称认同醉驾入罪,却又同时提出需慎重考虑是否在不分任何情节之下只要醉驾即入罪,并建议加上“情节严重”,以免将醉驾的打击面扩大。有的委员则希望给予一定的过渡规定,否则醉驾即入罪的做法,国家公职人员在犯罪后一般都会面临开除公职的处分,对于公职人员而言后果很严重。

网民讽“高级公务员”

人大常委会醉驾审议的消息一出,立刻引起网友热议,并对于担心醉驾将影响公职人员工作的说法,表示难以认同。有许多网民表示,醉驾本身就是知法犯法,而作为公务员就应该起到带头作用。网易网民愤怒的表示,“公务员真高级,撞死人只是被开除,就有人喊可惜?被撞的人就该死吗?这是什么逻辑?这样的人到底代表谁?”也有人认为,所谓的“情节严重”、“过渡规定”实际上就是让人有机会脱罪的灰色定义。更有网民讽刺的说:“建议加上一条:‘公务员醉驾无罪’不就得了!”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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