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民发帖被拘留 警方刑拘通知公然造假(组图)

作者:金晓刚 发表:2011-01-16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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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的哥在咸宁市政府大楼前下跪陈情。(网络图片)

【看中国记者金晓刚综合报导】据多家媒体14日消息,一位咸宁市民因上网发帖披露出租车罢运而被刑事拘留,至今仍未释放。媒体批露,警方刑拘通知书上时间与实际拘留时间不符,公然造假。有民众惊叹政府竟任意决断做它想做的事,声称这是人类史上“由野蛮力量控制的最黑暗的时代。”

发微博次日即被刑拘

据《南方都市报》报导,湖北咸宁市民周某好曾参与2006年的咸宁出租车罢运,后转行保险业,但仍与出租车司机关系良好。从去年12月16日开始,湖北咸宁出租车再次罢运26天。因为周某爱好写作和上网,他将该事件在网上披露。2010年12月19日,周某被咸宁市咸安区公安分局民警带走。

周某妻子称,2010年12月19日,周某外出购物回家途中被咸宁市咸安区公安分局民警带走,稍晚又有民警到其家中携搜查证搬走了电脑,至今未归还,2010年12月22日,家属收到警方的拘留通知书。

周某妻子表示,在出租车罢运后,的确有出租车司机找过周某,周某因此被警方指为幕后唆使者,其妻子解释:“但我们的车2007年已经卖了,又没有利益关系,怎么会去唆使罢运?况且找我丈夫的时候是18日,罢运已经开始了”。其妻子称,警方在丈夫电脑上的确找到写有此次出租车罢运的文章,但帖子发没发出并不确定。

根据周妻提供的周某天涯帐号,可以看到周某的天涯微博在2010年12月18日21时 17分到21时55分曾有更新过17条关于此次罢运的微博,图片主要为罢运现场及出租车经营权相关合同,其最后一条微博写道:“湖北咸宁2010年12月 16日开始大规模出租车罢运事件,其原因是市政府再一次要收回经营10多年出租车经营权。上一次是2006年2月,其目的如出一辙。这一次是动用公安先抓人,动用咸安所有警力尾随跟踪、监控,动用所有市直机关、所有乡镇村领导,下死命令完成任务。”发出微博次日,周某即被警方刑拘,至今未释放。

警方刑拘通知公然造假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根据这份“咸安公刑拘通字(2010)593号”拘留通知书,周某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而被刑事拘留,羁押在咸安区看守所。周某被警方带走的时间是2010年12月19日,但这份拘留通知书上的拘留时间却是“2010年5月20日”。

在拘留通知书上签字的办案民警胡警官向记者表示,周某的确被警方拘留。对于周某为何被刑拘,是否如其妻所述为上网发帖,胡警官仅表示,原因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其他案情不方便透露”。对于拘留通知书上的日期为何提前了半年,该警官却说他虽签字,但通知书并非他所填写,所以不清楚原因。咸安公安分局宣传科警官同样表示不便透露案情。

一位家乡同在湖北咸宁市的网友“感悟生活”撰文评论:“警方在本该十分严肃、严谨的法律文书上公然造假,现在还不知道其真实意图何在。但这样的恶劣行径,无疑只会使得本来信誉扫地的政府形象更加荡然无存。浙江钱云会案件之所以闹得沸沸扬扬,从湖北咸宁这件事上得到了最好的注解。”

网友:野蛮力量控制的最黑暗的时代

就此,有网友表示:“现在都是什么社会了?真如艾因•兰德所说的,政府不再是人们权利的保护者,而是成为最危险的侵犯者;不再是自由的保护者,而是建立一种奴役的体制;不再使人们免受武力的威胁,而是首先使用武力对付人民;不再是人们之间关系的协调者和基于社会准则的服务者,而是成为用威吓和恐怖手段控制人民的工具;它不倚仗法律,对社会的支配来源于官僚机构的任意决断……我们发现了一种奇怪的颠倒:政府可以做任何它想做的事,而公民只能在得到政府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做。这是人类历史上由野蛮力量控制的最黑暗的时代。”


周某家属接到的拘留通知书显示周某于2010年5月20日被拘留,事实上周某2010年12月19日才被警方带走。(网络图片)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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